当烽火台狼烟上涌,一队队身披重甲的铁骑不断向王城逼近。莫小白站在城头,很快就领略到了什么才是‘满万不着边’。
“贵霜铁骑,还真是武装到了牙齿。”
前世今生,莫小白都是头一回面对独具特色的贵霜骑兵,最靠近城墙的数千骑全是清一色的重骑,身上的盔甲与汉军骑甲相仿,但却保护的更到位。
胸甲、臂甲、裤甲、腿甲,甚至背上还环着披肩围甲。
莫小白静静望着城下逐渐列阵排开的贵霜大军,身旁的胖子却是眉头直跳:“我了个去,这些中亚人也太任性了吧,这种装甲配置,咱汉人都舍不得配的啊。”
在鸡鹿塞,胖子可是见过不少汉军骑兵的。虽然也有重装骑兵,但顶多就给你配一套胸甲和裤甲,能从上肢护到大腿就算了不起。
当时看着还觉得挺威风,一名汉军重骑兵都穿的跟将军似得,可现在看看贵霜的骑兵,胖子瞬间就觉得大汉重骑名不副实。
和大汉重骑比,这特么才是真的‘重’骑!
全金属防护,除了脸上缺个眼罩,以及十指没有套上金属护甲以外,其余的身体部位几乎都在铁甲保护之下。
阿呆此刻也在旁边,望着下方骑兵,低声问出了一句很打击士气的话:“这种防护,弓箭怕是没用,汉弩能破防吗?”
也亏得他左右两侧是李绩和莫小白,要是这话传入兵卒耳内,不用想都知道会是什么后果。
而李绩与莫小白,倒不至于因为这家伙的一句话而受到影响。
和鲈鱼、阿呆的担忧神色不同,莫小白望着下方骑兵,眼底却是闪过一抹艳羡和占有欲:“懋功,下面那些战马就是当世顶级战马之一的大宛马,昔日汉武帝为了它们不惜派兵远征大宛,这些战马的特点和优势,我想你应该能看出来吧。”
“主公可是心动了?”
作为大唐名将,李绩怎会不知大宛马的美誉,甚至眼下贵霜帝国能够组织起这样一批重骑,而大汉却做不到的原因,他都非常清楚。
汗血大宛!
当世之最的战马,负重、耐力、速度,几乎无懈可击。而最顶级的汗血,甚至比鲈鱼带来的白麟马更胜一筹。
“贵霜帝国的崛起并非偶然,特别是在控制了大宛一地与身毒北境后,战马、冶炼水平几乎得到了质的飞跃,单比此二项甚至能压过此刻的大汉,这一点我必须承认,也不会觉得丢人。”
莫小白没有直接回答李绩的问题,开口之余,声调也在不断提升:“他们有优质的战甲,有强壮的战马,可那又怎样呢?他们以为把人装在铁皮套子里,就能无往不利?就能让我堂堂汉军出城乞降?”
“众将士们,我们堂堂大汉雄师,打仗靠的是什么?”
“是百战之勇!”
“是万载之势!”
“是傲立于当世的自信!”
“和永不言败的决心!”
宽阔的城头,莫小白嘶吼着抽出了腰间的男爵佩剑:
“他们要战,我等大汉强兵,势必奉陪到底!”
“战!”
“战!”
“战!”
辽阔的西域沙漠,一时间传遍了汉军所吼出的简单字眼。
风,为之停滞。
烟,为之起伏。
对于泱泱汉军而言,宣扬自己的强大。
只需一字!
战!
………
“帕卡,那些汉人,他们在说什么?”
距离王城不过七百米远的位置,三名贵霜国战将在重骑的保护下,遥遥望着远处的城头。
预想中汉人会被己方铁骑吓破胆的场面并没出现,反而听到了一声声如狼似虎的咆哮,和不断响起的重鼓轰鸣。
鼓声沉闷,每一声都像是击在心底,让人隐隐有种不安。
“他们,嘿~他们在说战斗。”
“战斗?就凭躲在城墙上的这些汉人吗?”
为首的贵霜战将强自压下重鼓带来的压迫,冷笑道:“给他们来上一轮骑射,他们或许就会屁滚尿流的跑下去。”
“帕卡,带上你的弓骑队,我要在一炷香的时间里,看到汉人出城跪在我面前!”
“好的,将军!”
名叫帕卡的贵霜战将行了一个古中亚军礼,打马上前两步,立刻用特有的手势下达了自己的军令。
随着军令不断传递,很快整个骑兵部队的右翼就跟着动了。
这时出来的也是重装骑兵,但和排在最前头的那些铁壳子不同,这些骑兵大体着装已经与汉骑无异,但依旧有那么一些差别。
汉骑多用近身武器,而这群贵霜骑兵却人手一张长弓。
“懋功,他们要开始攻城了。”
望着远处贵霜骑兵的动静,莫小白带着几分沙哑的嗓音开口:“指挥的事交给你,包括我在内,都由你指挥。”
“喏!”
李绩抱拳答应,随后沉声开口:“盾牌准备,其余人就地隐蔽,没有我的命令,弓弩手不可还击!”
当足足三千贵霜弓骑从城墙外东侧飞奔而来,所有汉军都可以清晰看见那明晃晃的箭尖。
“嗖嗖嗖~~”
作为传统中亚弓骑部队,这群骑兵对于如何骑射攻城早就熟稔于心。臂膀要抬多高,在何处开始拉弓,弓箭角度多少,这些东西全都已经印在了脑子里。
铺天盖地的飞矢,夹杂着破弦声呼啸而至。
李绩的将令,也在这一瞬间传遍整面城墙:
“立盾!”
数百面大盾在这一刻‘噌’的一声立于城头,几乎将所有人都保护的严严实实。
“叮叮叮叮~”
金属的撞击声不绝如缕,每一声撞击都是力道十足。莫小白和鲈鱼也顶着一面大盾,十几道弓箭一起撞过来,握着盾牌的双手都不禁颤动。
“嘶~好足的力啊~”
“这群人不是刚爬出雪山?居然还有这么多力气。”
胖子嘴角微扯,但脸上的紧张却慢慢消失,咧嘴笑道:“不过西域大盾倒是挺结实的,就是成本忒高了些。”
“打仗,本来打的就是钱。”
莫小白双手持盾,双眸却一直透过盾牌之间的缝隙向外瞄:“你以为班超这些年在西域是吃干饭的?这些可都是他积攒出的家底,哪有那么容易被贵霜人攻破。”
“不过胖子你是真得减肥了,要不然盾牌都护不住你肥硕的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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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更,嗯,只能先欠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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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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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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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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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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