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痛欲裂都不足以形容这种状况了,简直是脑袋里灌满了酒糟,再放上三个月加上臭了的袜子腌上半宿,那滋味,简直无法形容。
摇摇晃晃站起来,白长生这一身的本事算是彻底没了用处,他发现这地方的人可是一点都不淳朴。
倒也不是说多坏,反正就一条,干什么都得先喝上一杯。
一口肉一杯酒,一句话半壶酒,那羊肉吃进去是香的,可还没在胃里过一个来回,吐出来可就成酸的了。
这里的人不仅民风彪悍,而且是不讲情由的那种彪悍。
虽然对外人都不设防,但就这么往死里喝酒,白长生还是一时半刻无法消化。
而这个小屯子,名叫拉布大林,虽然是蒙古的地界,但和关外有接壤,离盛京也不算太远。
所以无论是口音还是民风习俗,都和“柳条边”(东北的旧称)有些近似之处。
好在这一点,白长生在交流的时候也能听明白这里人所说的话。
第二天白长生就换了一户人家借住,实在是怕了,临走的时候那大汉还说,蒙古喝酒还有一个规矩:那就是头天晚上喝醉了的话,第二天要“透一下”,那意思是早上起来再来上小半斤。
这样方便醒酒。
白长生没上当,逃难似的走了,只留下身后的讪笑声,边跑心里还想,这哪是“透”,这叫作死。
虽然不知道娄冥让自己来拉布大林的用意,但白长生还是有心观察了,想要搞清楚。
找到了一户看似和蔼的老人家,听老人说子嗣不再,老伴早亡,现在只剩下他一个了。
白长生觉得这里起码不会灌自己酒喝,也就请求老人暂时收留下自己,老人也心善,平时没个说话的伴儿,眼下可算是有一个了,高高兴兴让他留下来了。
当天夜里,这爷俩聊地酣畅淋漓,天南海北关内关外,白长生再次烂醉如泥。
第二天醒来,才觉这地方不简单。
本来以为这干瘪瘦弱的老头不喜饮酒,但他完全想错了。
老人到了晚上,门栓插好,就把酒坛子搬出来了,而且最严重的是这老头喝酒有个毛病。
不用下酒菜!
硬喝!
俩小碗,一坛十斤的陈年老酒,几段故事,连花生豆都是多余的,白长生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盛情难却,随便喝了几碗,白长生再次沦陷。
转天起来的时候,白长生五脏六腑都拧在了一起,本来就没缓过来的身子,在酒水的浸泡下更显虚弱。
干脆走吧,这么下去,没冻死在草原上怕也要醉死在酒桌上了。
白长生心里发慌,看着老头一大早就把酒坛子拿出来了,手脚就凉了。
“大爷,要不···”
白长生吞咽着口水,凭借求生的本能想要开口一走了之。
那老头嘎嘎怪笑,好像猜透了白长生的用意:
“没事,别怕,知道你酒量不好,我自己喝,你坐着陪我聊聊天就行。”
白长生松了一口气,随即又想起了什么,这就问道:
“你们这地方的人为何如此喜欢喝酒?”
“天冷,没事干,暖捂热炕喝点酒多好,不然这寒冬怎么熬过去?”
老大爷不以为然,自顾自又喝了起来,常年如此饮酒,脸色早已红地透亮,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还真是挺有精气神。
白长生不免悻悻,又想起了吴老三和季礼,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如果知道自己“死了”的消息,会是什么表情。
尤其是吴老三,别再因为这个起什么事端,白长生很是惆怅。
“小伙子怎么了?”
老大爷人老心细,看出白长生似有心事,这就问道。
白长生摆摆手,没有说什么,对这里的人他不打算透底,也是为他们着想,毕竟他的来历太过于惊人。
朝廷押送流放的犯人,顶着这帽子,走到哪里白长生都要掂量掂量。
“对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老大爷终于想起了问白长生的来历,白长生琢磨了一下,开口道:
“白杨。”
他叫白杨,流浪的旅人,没有起点,没有终点,颠沛流离的一生,让老人很是唏嘘感慨。
“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老人问着白长生,白长生苦笑了一下,这就道:
“还真没打算,先住一阵子再说吧,要是老人家不嫌弃我的话,我就在这给你帮个伙,您看成吗?”
“成,成,成,别看我岁数大了,人活泛着呢,最喜欢和年轻人聊天了,小伙你就住在这,别嫌弃我这小屋破烂就行。”
白长生很是感激,敬了老人家一碗酒,老人又回敬一碗,于是当天又是在酒醉中度过,不过白长生该换身份之后,算是找到了容身之所。
日子逐渐这么平稳下来,拉布大林这个小屯子迎来了旅人,白长生为人和气,没事帮大家做做农活,喝碗闲酒,还算说得过去。
只是心里时不时有些空落落的。
身子也慢慢养好了,白长生脸色也回归了正常人的血色,每日山珍野味这么伺候,又是好酒烂肉,人看着也胖了一点。
过了一段时间,算是彻底和这屯子的人打了个火热,白长生心安理得住了下来。
只是没搞清楚为什么娄冥让自己来这里,他也不想离开,因为他无处可去。
京城不可能回去了,顶着这身份和罪责,无论去哪里白长生都要慎重考虑。
不仅是为自己,还为了京城的朋友,虽然想念,但这份想念滋生了责任和担当,他不能置人于死地当中。
也许就这样老死在这里,也是个不错的结局。
白长生偶尔会这么想,今天也一样,靠在老人院子外面,嘴里叼着一根稻草,正在晒着冬日的暖阳。
正是惬意时分,却看到远处有个人从屯子外面进来了,是个大汉,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膀大腰圆,身子很是结实。
身高马大,那脸看上一眼就知道不是此地人氏,白长生很是奇怪,这人怎么之前没见过。
大汉身边还跟着一个小女孩,那孩子不过七八岁,很是古灵精坏,时不时作弄着大汉。
那大汉只知道傻笑,没有一点愠色,人看着很是憨厚,但白长生不这么想,因为他看到这大汉的脖颈儿处有一处刀伤!
已经痊愈了,但那刀疤着实可怕,想当初怕是就差一点便要人头落地了,可真是凶险。
“他是谁?怎么没见过呀?”
白长生问着从从屋子里出来的老人,这段时间来这爷俩交流地不错,算是忘年之交。
老人从屋子里出来,顺着白长生所指的方向一看,呵呵笑了起来:
“你说大傻呀,和你一样,不知道哪来的,当初受伤就留在这了,伤治好了可惜人傻了,就住后山上,时不时下来用山上挖的草药换点酒喝,估计今天是馋酒了。”
白长生点点头,又问道:
“那小孩儿呢?”
“是个孤儿,爹娘死了,有一次大傻进屯子换酒喝,看到她就给她买糖吃,这孩子便纠缠上他了。屯子里的人看大傻人不坏,这女孩就过继给他带了,反正没人要。跟着大傻日子还行,总归是有个着落。”
这大傻人虽然傻,也不知道被何人所害,但人倒也老实,这小女孩跟着他很幸运。
正是说话的功夫,大傻也注意到了白长生,只看那眉毛一拧,眼珠子瞪地溜圆,拎着一个大棒子就冲了过来!
“我打死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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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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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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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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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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