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婷云的眉头一皱:“为什么不可能?诸葛长民当年也曾经是豁出身家性命,起兵建议的元老猛士,在北府军多年也是冲锋陷阵,刀头舔血,要这样的人加入我们世家高门,除掉刘裕,有什么不可能的?”
黑袍摇了摇头:“诸葛长民这样的人,是横行一方的豪强,是可以从军打仗,杀人如麻的狠角色,但他的本质内心,却是一个小富即安,不图天下的富家翁,当年反抗桓玄,一来是因为家业都给桓玄以赌博的方式剥夺,只能当个平民百姓,二来是看到北府军诸多宿将,尤其是他以前的上司高素,孙无终等人都给诛杀,所以惶惶不可终日。这第三嘛,是因为觉得跟刘裕一起起事造反,比较有把握,如果是换了刘敬宣带头,那他多半是不会参与的,要不然当年也早就会跟刘敬宣逃到南燕了。”
刘婷云的眼中闪过一丝失望之色:“难道他就不象刘毅一样想要当北府军大哥,想要享受掌天下大权的快感吗?”
黑袍笑道:“刘毅有这样的野心,不代表人人都有,北府军大多数人,只是想求个富贵,拜将封候就能满足,也就是刘裕,刘毅还有何无忌这三人有着不甘平凡,想要出人头地的心,这才一路奋斗,从其他同伴之中脱颖而出。尤其是二刘,从一开始就有着一颗帝王之心,至于何无忌,更象是个再世的刘牢之罢了,官至大将,就已经满足。更不用说诸葛长民了,能让他当个刺史,给他搜刮民脂民膏,肥了诸葛氏家族的机会,他就非常高兴啦,怎么会冒着失去一切的风险,去和他心中战无不胜的寄奴哥火并呢?!”
说到这里,黑袍的脸上笑意退散,眼中闪过一丝意味深长的神色:“你想让诸葛长民为你所用,去跟刘裕拼命,以利诱是不可能的,除非是让他相信,刘裕已经起了杀他的心,而且必然会付诸行动,这才会让他为了保命而拼死一搏。朱雀大人,在我的计划成功,让北府军内部分裂火并之前,我想你还是先打消了这个心思的好。”
刘婷云点了点头:“那刘裕手下的年轻人呢,那几个少帅,有没有可能为了抢班夺权,而反对刘裕呢?我看他们互相之间没那么好的关系,也没太多交情,也许是可以作作手脚的。”
黑袍淡然道:“他们之间互相竞争是一回事,但想要反对刘裕就是另一回事了,准确地说,王镇恶和沈田子确实互相看不对眼,但现在还没到大打出手的地步,更不可能去背叛刘裕,因为他们现在还需要在刘裕的手下建功立业,才可能有先接替诸葛长民,向弥这些老将,成为新的独当一面的统帅的资格呢。”
刘婷云咬了咬牙:“难道这些人,就没有想成为世家门阀的心吗,就想世世代代做个兵种将门,让子孙后代都要冒着上阵送命的风险?别人不好说什么,他王镇恶可是王猛的孙子,丞相的后代,也就甘心当个武夫?”
黑袍点了点头:“这些人跟着刘裕久了,自然有这种想法,和你们世家子弟的处事方式和自幼接受的教育完全不同。就象王镇恶,他爷爷王猛,也不止是一个文人,他也是可以上阵打仗,率着数十万大军攻灭前燕的文武全才,你们黑手乾坤以后想要长期地生存和发展,这种厌恶兵事,不知行伍的风气,可真得好好改改。越是怕死,越是不肯从军打仗,那就会越快地失去对军队的掌握,继而失掉所有明里暗里的权力!”
刘婷云冷冷地说道:“黑袍大人的指教,我记下了,只不过我们黑手乾坤内部的事情,以后还希望你们少插手,我们是合作的盟友,不是你们随意摆布的上下级,而且,我看就算是天师道,现在似乎对斗蓬也没那么听话了吧。”
黑袍微微一笑:“是人皆有野心,谁也不想永远受人控制,这个正常,卢循本就是北方的范阳卢氏之后,世家子弟,他当然不想永远当个宗教领袖,更不想在背后还受人操纵,不过,斗蓬暂时还是可以压制得住卢循和徐道覆的,毕竟,大敌尚在,还不是翻脸内讧的时候。”
刘婷云沉声道:“就算我暂时无人可用,这军械粮草,我也可以存起来,拜你的好前任和现在的好同事所赐,我们黑手乾坤在吴地近百年的积蓄,都毁于一旦,我没跟你们算这笔账已经不错了,现在我靠自己的本事重新弄到了刘毅的豫州存储,以后在我真正地拥有几个大州之后,再以此为基础建立自己的军队,有何不可?”
黑袍叹了口气:“朱雀大人,你的目光何必要这么短浅?这上百万石的粮草,数万人的军械,整个大营都难以放下,要想让它就这么消失得无影无踪,毫无痕迹,哪有这么容易?我现在就是让你搬,你能运走多少,又能藏到何处?就靠你的这几百部下,花了十天半个月,调用了沿路的数万民夫才运到这里,现在想运往他处,谈何容易?”
刘婷云咬了咬牙:“我在附近有些秘密的基地可以存储,这营中有数千民夫,我在附近还可以再调集些百姓,到关键的地段由我的人马接手隐藏,总是可以的,你要我拱手就这样送人,恕难从命!”
黑袍笑了起来:“朱雀大人哪,我教你个好办法,你要的兵马,如果指望着占了两个大州,然后就可以征丁成军,那是没多少战斗力的,可如果是战争结束,有大批的战俘可以给你买下,让他们穿着这些现成的盔甲,成为你的部队,这不就容易很多了吗?既然你要大州,那就是走向明面,象刘毅这样直接保留一整支军队,不比偷偷摸摸要来的强?”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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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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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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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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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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