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留少时从军,跟过皇帝老儿在东宫伴驾,一步步闯出自己的军功,获封王侯,食邑三万家,封疆万户侯,还有一个天生力大无穷的儿子,曾经多么风光,现在就有多么沉寂。
洛邑无人敢提及陈留之名,除了老皇帝。
正如洛邑无人提及三太子之名,除了老皇帝。
陈留王府很大,雕梁画柱,设宫置阙,飞阁流丹如亘瑶池,渔阳长公主府毕竟是皇亲国戚,又蒙先帝宠爱,府中设有殿室乃是天经地义,可陈留王一异姓王候却敢私设宫楼,其行与挑战天威、觊觎皇位毫无异样。
陈留王无法无天,陈留王的儿子同样野心勃勃,在陈留一带威势不比三太子弱,更有“无冕太子”的暗称。
他们的目光从来不在陈留那一亩三分地,而在那座金顶宫阙里磐龙睥睨的启天殿。
林子舟不一样,越是有野心的人,越是能看出来。
“那就是个没长大的顽童,还是个孩子,清高,干净,不留情面,不过孩子嘛,其实挺好逗的,”陈留跷脚而坐,点点心口,“你得随时给他丢点糖,看看人家秦越,拉得下脸皮陪得了笑,你这整天耷拉着眼皮,让他怎么高兴起来?这都几天了,人跟你撒过一次娇没?”
那对着秦越可是嬉笑怒骂收放自如,怎么对着自己的哥哥就反而要强颜欢笑?说他懂事也的确是很懂事,可林子舟对自己人真正是这么懂事的脾气吗?曙光姗姗来迟,他就半点疑惑质问都没有?
林大少可没这么大方。
曙光手肘撑着石阶,那轮明月被幽蓝色的雾气举出来,清亮的月色柔和地发散,正如书生伏地痛哭那夜,他怔怔坐在乱石堆里,望着满地残尸,被那残忍而熟悉的画面唤醒了心底幽禁的记忆。
“他啊,”良久,曙光道,“他上年是随着家人一同入京赶考,在路上遭逢山贼打劫,父母双亡……”
“你救了他?”陈留王接道。
“我没有救他,”他那时就在石碓里出神,等到书生哭得无泪可流才回了神,曙光拇指摩挲着铁指套,用力握了握拳,“是他救的我。”
月过云霾,天井暗了下来,那高大的屋檐与洞开的门像张开的血盆大口,发出低沉喑哑的呻吟,吞噬了两人的影子。
“他的父母尚在舒城,因侥幸得以逃生,左脚已跛,身上也就留下几钱银子……又心高气傲,不肯折腰,在城隍庙上了吊,还带着我。”
林子舟如今是四肢俱全,走路与寻常人无异,陈留王倒是注意到他紧张时会不自由自地抖脚。他默了默,看着曙光侧面上的沧桑,突觉时光老去,经年岁月在这一刻变得荒唐可笑。
他那不可一世的儿子,竟然会被带着一起上吊自尽?他觉得不可思议,揉着粗粝的手背不发一语。
横梁挂落,书生死了,一个崭新而迥异、矜傲又倔强的灵魂重新占据了那具身体,然后曙光才终于迎来新生。
他被那身体的主人救了两次,一次是书生买来的馍馍喂饱了肚子,一次是新来者强烈的求生欲带着他跌跌撞撞相依为命,找到回归的路。
他没有救他,他用林子舟做了交换,换秦越助他回归洛邑,让他投身禁军,然后……逼出韦先。
“嗯,咱父子两个,天性凉薄。”陈留王听罢,虽然有些意外,顿了顿,却又笑出来,“过了这七八年,你这性子也还是没变,还记得韦先的弟弟吗?”
韦先的弟弟,韦固,是个书生,曙光记得不大清楚,“他不是病死了吗?”
“不是病死,”陈留王看他一眼,“是被剁碎了,喂了狗。”
曙光看着韦先,回过头,“你病了?”
陈留王冷笑一声,站起身,慢摇摇地踱步至韦先身边,抬脚碾压他的断臂处,“韦固在酒楼大放厥词试图吸引你的注意,诱求功名,可你那臭脾气,打小看不起爱磨嘴皮的书生,对他不假辞色。你讨厌的人,陈留哪个人敢给他好脸色?”
当年老皇帝对陈留便已经是极为忌惮,陈留王几度加强城中戒备,唯恐皇室奸细潜入陈留,自然不会放过那韦姓书生。
“韦固滞留不去,言语中对你多有崇敬,一派的花言巧语,抹了口毒蜜。我派人盯着,不见他跟洛邑的人走动,倒发现他跟异域流商往来,”脚下一沉,陈留目光凛然。
曙光霍地起身,脸色难看,“他是奸细?”
“我看是八九不离十,老子正打算把人抓起来严刑拷打,没料到这小子,”陈留王蹬蹬韦先,“这厮跑出来揭发了自己的‘远房表弟’,说他通敌,还献上了韦固的人头。”
韦先大义灭亲,言辞恳切,凿凿痛陈族中管教不严令家族蒙羞,陈留王还真被他那一手给骗过去了,将韦先给安排到了曙光身边,一步一步成为他的亲信。
是他,一步一步将自己的儿子推入危险,过了七八年天人永隔的日子。
陈留韦先呻吟一声,睁开眼,目光惊骇一刻,却听那让他午夜梦回都要战栗发抖的人缓缓道:“韦氏,孩儿,你不觉得这个姓氏很有趣吗?你在平沙集受难,那援兵又是如何被吐蕃坑杀?鲜卑慕容氏与太子斗得如火如荼,却被吐蕃半道摘了果子,岂有这么巧合的事?”
……
“他手臂上的纹身好像动物,”林子舟靠着秦越的手臂,一步一步走得漫不经心,思绪跑远了,“我幼年便喜欢画画,常常也会买一些古往今来画道演变的书籍,曾见过这样一句话:凡所以图、画、字传承者,必有其意义,多以叙事、抒情,除此之外,还有一种,便如舞蹈之于祭祀,有图腾之于信仰。”
他在恍惚之时,看见了那手臂上的纹身。纹身有黛青纹路,复杂多变,有黄蛇之尾、獐鹿之皮,又似有人之目、豹之筋,凶悍诡异,宛若鬼魔,一度让林子舟以为自己见到了幻觉。
那不是幻觉,他应该在哪里见过类似的东西,却想不起来。
他躺在床上,人还在神游天外,过了会儿仍旧笃信无疑:“我肯定在哪里见过。”部落图腾、山川神灵,现代人汇集的图画神灵多如牛毛,但这一个林子舟异常深刻,“他那手臂找不回来了吗?”
秦越还在余韵里留神,就在房中换了衣,柜子一扣就在林子舟身边躺下,侧着肩膀看他,“他沦落山贼流寇,便是真的有图腾在身,又能证明些什么呢?”
林子舟一默,他还真证明不了什么,可就是有一股子想要追根究底的劲,也说不出是哪里来的坚持。
“哦,”这样说来好生无趣,倒跟他没事找事似的,林子舟嘟囔,“那就当我胡思乱想罢,没意思,睡了。”
秦越伸手戳他耳垂。
林子舟蓦地睁开眼,脑袋放空,叹了口气,“你又干嘛?”
“睡不着,”秦越眼神跟一潭温泉水似的,有些沸烫,“不如我给你讲故事听?”
你睡不着,还给我讲故事?你丫是脑壳被驴踢了吗?林子舟脸上如是写着。
秦越笑了笑,微闭上眼,自顾自道:“这个故事,是关于一个小娘子。”
那是个眉目爽朗、飞扬耀阳的小娘子,小娘子生于富贵簪缨之族,深受宠溺,性格跋扈不可一世。不想一日大难,家族倾颓,势如雪崩一泻千里,小娘子侥幸逃过一劫,却因五指不沾阳春水,无法自力更生,沦为乞丐,受人欺凌,后来更因美貌被卖入富人家中为奴作婢,叫他家老爷看上了,养在外室。
这家老爷丰神俊朗,同小娘子有了个孩儿,这孩儿生来与常人殊异,只可惜身上有好大一块黑斑,美中不足。
那娘子深恐此子被弃,便辩解说,定是自己早年奔波劳累,身体大不如前,才累得孩儿这般生来带着缺陷。这家老爷十分体谅她,让人好生对待,为她将养身体,心心念念道:“爱妻灵气动人,丰腴为美,我甚爱。”
爱屋及乌,老爷对小公子也宠爱有加。有一日,老爷告诉小公子,要带着他们母子二人去庄子上放风筝,那是支大燕翅风筝,漂亮极了,风筝线缠着小公子手腕,好像能把他带到天上去。
后来风筝线断了,他四处去找,没找到风筝,却看见了一口锅。
那锅上炖着肉,香味弥漫,诱人食指大动。肉锅旁坐着他的父亲,他招手让小公子过去,说:“想吃吗?”
那肉香很浓,可汤是红的,小公子记得他爹,吃不得这些,摇头问:“爹爹,阿娘说你不能吃红红的,要吃白白的,要……嗯……清淡点。”
“呵呵,你阿娘就是这么喜欢操心,”老爷放下小公子,交给下属,“跑了一身泥,带他过去洗洗。”
小公子不舍得拽着他的袖子,“爹爹,阿娘呢?我要阿娘帮我洗。”
老爷看着他,手指抚了抚他的眉眼,温和一笑,“明天,你就可以看见她啦。”
第二天,庄子里突然那燃起了一把烈火,老爷被侍卫匆匆带走,小公子躲在水缸里逃过一劫,爬出去找人求救的时候,看见了那口大锅。
他低头往里看,锅里只堆着一缸骨头,肉被吃得干干净净,放慢佐料的汤散发着浑浊油腻的气息,他娘亲的半张脸皮血糊糊的,就贴在缸壁上……
“打住!”林子舟眼皮狂跳,深吸口气,他联想能力太强,已经有画面了,怪恶心的,“从现在开始,你不准吱声。”
秦越逗他,“害怕吗?要不要相公抱抱?”
“抱你大爷,”林子舟从手臂下偷偷看他一眼,没好气道:“听你讲故事,就是十天没睡的人都能吓醒,大半晚上能不能不要作妖?也不嫌渗得慌。”
秦越慢慢梳理着他的头发丝,眼神微微沉了下去,“若你是这个小公子,你有一个机会,可以报仇雪恨,但若报这个仇,要死很多人,你是选择报仇,还是什么都不做?”
“……”林子舟放下手臂,凝视着他,“在我的家乡,凡事以‘我有个朋友’为开端的故事,通常说的就是他自己。”
秦越挑眉,“你说我?”
林子舟端详他良久,闭上眼,“我这人可没那么宽宏大量,处事守则第一条就是做事要对得起自己。我若有机会报仇,全天下的人都死光了又与我何干?”
说得好,秦越目光柔和,轻轻叹息,莫名惆怅。
“说得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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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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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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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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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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