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可能不会爱你>第一百四十四章 金余(十九)
  安排在榕市求婚,是想让女人在亲友的见证下,答应他的求婚。

  也是第一次在众人面前弹钢琴,自小,他各方面的天赋造诣都很高,文能琴棋书画,武能以一敌十。

  女人不知道他会画画,更不会知道国外美术展览馆里还存有他十二岁时的一幅画作。

  女人也不知道他会唱歌,即便他近四十年的生涯几乎没有唱过歌。

  可在这个晚上,为了这个女人,他破了很多例。

  烟花,气球,乐队。

  足够的浪漫氛围渲染出来,金余一曲求婚曲弹完,随后走到女人面前拿出戒指,对女人单膝下跪,“这是我第一次跪一个女人,也是最后一次。”

  在人群的沸腾声中传来他低沉的嗓音。

  “嫁给我。”

  ....

  金家大少爷结婚,整个峡市都爆炸了,记者团们纷纷堵在金家大宅门口,就连JY企业楼下都聚满了狗仔。

  峡市一群结婚的没结婚的女人哭花了眼,特别是当知道金家大少爷带着孩子回来结婚时,更是哭昏过去。

  早知道他不是gay,早就该霸王硬上弓生米煮成熟饭啊!【峡市万千少女如是想。】

  当事人金余却还沉醉美人的温柔乡,每天抱着自己心爱的女人,要么窝在沙发上看电视,要么手牵手出去散步,总之,只要是两个人共同所处的地段,空气里都散着甜意。

  女人的闺蜜想一起结婚,选的是二月十四号,情人节那天。

  虽然担心女人挺着肚子不方便,但他确实也想快点让女人看见,他为她打造的盛世婚礼。

  圣诞节时,送了女人一颗圣诞树,在那颗圣诞树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礼物,希望女人每天都有惊喜。

  霍丁和萧墨白来过一次,两人站在门口都没说话,沉默的表情和外面的风一样有点冷,金余没什么表情地,只朝里侧了侧,让两人进来。

  女人还是喜欢忙活做饭,各种各样的料理,哼着不知名的小调。

  就在厨房门口酸溜溜地吐槽,“以前和山爸在一起,春春你就没这么贤惠过!”

  女人尴尬地笑,“哪有...”

  餐桌上,孩子抱着碗朝自己的房间走,临走前朝餐桌上的霍丁萧墨白说,“你们保重。”

  霍丁和萧墨白一脸莫名。

  直到一分钟后。

  女人吃饭,金余忙着剥虾,剥好了就往女人的嘴里塞,女人调皮地舔他手指,金余就抽回手,倾身过去亲了亲女人的嘴角。

  霍丁,“....”

  萧墨白,“.....”

  萧墨白有了新欢,是榕市那个制药神童司北,本来想过来炫耀炫耀的,发现没炫耀成,反被撒了一吨狗粮之后,萧墨白和霍丁誓死决定以后再也不会来金老大面前炫了。

  金余无所谓,满不在乎地,甚至都毫不在意他们俩这次来的目的是和好还是别的什么。

  霍丁和萧墨白走时,留了礼物,说是给金余的新婚礼物。

  金余满心以为,打开会是各式各样的TT,没想到,打开是两份孩子的小衣服,有男孩的,有女孩的。

  兄弟间的恩怨情仇,算是一笔勾过了。

  金父也打了电话过来,“既然要结婚了,就带过来一起吃顿饭吧。”

  像是妥协。

  金余知道,父亲这是接受这个女人了。

  女人在车上就想东想西,或许在想金懿轩。

  即便金懿轩不在家,金余还是不允许这个女人走神想其他男人。

  “如果敢在我的车上想别的男人,我就...”

  女人被他宠得无法无天了,下车就是傲娇甩脸,“我现在不在你车上,可以想别的男人了吧?”

  这个样子的女人,只能狠狠欺负。

  饭桌上,金余已经很收敛自己的行为,担心女人吃不饱,只帮女人装了些菜,完全不像在家里那样,亲自动手喂。

  就这样,还是引起了金家全体成员的震惊。

  包括金小妹的男人——那个面瘫李白。

  饭后到了书房。

  金父摸着书桌上黑金色的族谱问。

  “那个孩子改了名了?”

  “嗯,叫金钰。”

  “哪个钰?”

  “珍贵,宝物的那个钰。”

  “哦。”

  像是重新回到了三十多年前,金父接下来的问题让金余恍惚了一瞬。

  三十多年前,他担心母亲生男孩和他抢关注度而跑去问父亲。

  三十多年后。

  父亲金慕渊站在书房里问他,“肚子里那个查了没?”

  金余抑制不住地上扬着嘴唇,“没有。”

  “是个女孩就好了。”金父感慨。

  金余知道金父的意思,淡淡地,“嗯。”

  “过些时间,让那个孩子来我这吧。”

  指的是金钰。

  “好。”

  金父有些不耐烦地皱眉,“你弟弟不愿意回来,公司你先撑着,等我把你儿子培养起来,你再下岗该干嘛干嘛去。”

  金余垂眸,眼里都是笑,“是。”

  金慕渊是个好父亲。

  只是,他金余不是个好儿子。

  为人父母,他此刻才明白金父当时的心情。

  如果换做现在,出现一个女人伤害了他的两个儿子,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也像当初的金父那样。

  大概,也会的吧。

  .....

  二月十二号。

  女人在婚纱店失踪,同样失踪的还有女人的闺蜜,以及婚纱店的所有工作人员。

  金余冲到婚纱店,冷静地听刘备讲完女人前前后后大大小小事无巨细的经过之后,一脚把刘备踢出三米开外。

  “她如果出一点事,你就等着死。”他撂下这句话,带着所有保镖出去找。

  更衣室的门后有个通道可以通到三条大路,通道附近没有一台监控,金余带着人沿着三条路一直找到住宅区,敲响住宅区的每一扇门。

  甚至,遇到空旷的水井,他都疯了一样下去检查那个女人有没有在里面。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很快到了晚上。

  再很快,到了第二天。

  二月十三号。

  婚期的倒数第二天。

  金余大概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一天。

  一夜未睡,他发了疯地满城市找,动员了金家能动员的所有武装特警队,峡市以及榕市所有的警察,大街上全都进行封锁。

  地毯式搜寻下,他忘了一个地方。

  俗话说最危险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那个婚纱店。

  凌晨四点,消防员在婚纱店的厨房间找到了一条通道,他第一个冲了下去开道。

  通道里臭味难闻。

  这条通道应该是有滑梯之类的物体乘坐下去,因为,金余刚跳下来就顺着惯性往前冲,周边的墙壁很滑,都是铁块摩擦的痕迹。

  金余可以很肯定,绑走女人的人还在里面。

  他从没想过,再见到那个女人时,会是满眼的血腥。

  冲到地下室门口时,他再也等不及,一脚踹开门,他想说的话都还梗在喉口。

  他想说的有很多。

  夏秋,别怕,我来了。

  他还想说别的。

  对不起,我来晚了。

  可他望着那个躺在血泊里的女人时,有一瞬间,大脑当机一片空白,满目都是红色,刺得他眼眶泛起血意。

  他朝颜东田身上开了三枪,“留条命,带回去,别让他死了。”

  女人哑着嗓子不知道在跟他说什么,他仔细分辨着,是三个字。

  对不起。

  明明,该说对不起的人是他。

  是他啊!

  看到女人脚边那一滩血球时,金余直接踉跄着跪下了。

  期待了那么久的孩子就血淋淋的躺在女人的脚边,那样小....金余甚至不敢伸手抱她,两只手臂一直在抖,触到孩子身上那层冰凉时,金余眼眶烫得厉害,“对不起,宝贝,爸爸来晚了,对不起,对不起....”

  他近乎虔诚地吻了吻孩子。

  随后把孩子交给身后,这才抱起女人往外冲。

  女人浑身冷得像个死人,唯有血是热的,她身上的血尽数流到他身上,隔着衣服,金余能感受到温热的血贴着皮肤渗了进来。

  “夏秋....”

  你不能有事....

  金余说不出话来,他只能不断亲吻女人的脸。

  不安惶恐,他无助得像个孩子,他甚至在抱着女人冲出去时,还在祈求上苍。

  “夏秋,没事的,马上就到医院了。”

  帮女人捂手,帮女人换鞋,看到座椅上又浸了一滩血,金余的心脏抽疼得厉害,眼眶更是烫得凶猛。

  女人喊孩子的名字,像是要交代什么一样,表情带着离别前的庄重。

  “金余。”

  “我在。”金余不断吻着女人冰冷的手背,他死死攥着女人的手,企图把她的手焐热。

  女人却突然问他,“我穿婚纱好看吗?”

  金余似乎发觉到接下来即将发生的事情,他脖上的青筋都凸了起来,可他硬是没有发作出来,而是用力咬着牙说,“好看。”

  “好看的话...你哭什么?”

  金余把女人搂进怀里,痛苦地喊她的名字,“夏秋....”

  女人流了那么多血,那个才六个月大的孩子就那么活生生从女人的肚子里取了出来。

  金余痛到无法呼吸,“是不是很疼?”

  “是啊,疼,特别疼....”女人哭出声,连哭腔都是弱弱的,“金余,我心脏,这里,特别疼。”

  像是下一秒就会消失。

  这个女人连声音都离他越来越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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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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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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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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