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信只觉得自己也有些头晕目眩了,也笑不出来,只是点点头让他们把孩子抱了出去。
直到很久以后,李信回想起这天,依旧形容不出当时自己是什么心情,喜为人父?但是心里却忐忑不安,因着自己本就不是这个时空的人。
李信当时已经开始担心,自己若是有一日再次返回后世的时空,自己的妻儿要如何,因为得到的多了,也开始惶恐不安了。
李世民也很是高兴,当下便赏赐了好些,还下旨道这个孩子便是皇孙,可入玉蝶,莫大的荣宠,王府上下都高兴不已......
等到萧幼澜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日了。
“醒了?”李信一直守着萧幼澜。
“王爷,孩子呢?”萧幼澜哑着嗓子问道。
“放心,都好,是个小公子,以后就是世子了,被奶娘看着呢。”李信笑着说道。
闻言萧幼澜总算是露出了一个会心的笑容。
“辛苦了。”李信温柔道。
“不苦,能为王爷孕有一子,是臣妾的福气。”萧幼澜笑着说道。
李信不知怎的,眼眶有些发酸,笑着点点头。
等到萧幼澜又睡下,李信才到一旁的屋子看小世子。
看着皱皱巴巴的小孩,李信心里仿佛被什么填满了,满满当当的,尽是温暖。
初为人父,李信思虑颇多,以后的处境,将来的生活,都是李信需要考虑的。
眼下一切太平,但是难免还是有暗中蛰伏的人,李信看着自己的孩子,突然就想开了。
自己不能像往常一样,得过且过,为着妻儿,也只会更好的打算,变得更加强大,强大到无人能撼动,能伤害。
也是从这一日起,大唐信王,走上了另一个高度,开创了大唐另一番先河。
......
春日正是种庄稼的时候,李信先去了一趟河东道。
之前的谣言还是有的,但是李信后来安排常明在铺子门口专门设了奖赏,还有优惠,更有御医亲手写的“证明”。
再加上假道士也被抓的抓,逃的逃,又有有力的证明,慢慢的人们还是会去买粮食,谁让李信的铺子粮食最好,又便宜呢。
寻常百姓家也是吃得起的,时不时的还会给些优惠,任谁都要心动的。
但是上次常明说的事情,李信还是记在了心上,河东道巡抚这个职位,自己确实不能霸占着了。
这边的大片农田后来基本都被李信买下来了,种粮食的事情也都分配好了,就还像往常一样,招工人。
有工钱,还会分发粮食,实行了小半年,李信觉得这样就很好。
粮食还运往各地赚钱,就算李信不当这个巡抚了,这些钱下一任官也是捞不到的,不必担心。
但是李信却想把这个位子留给自己人,这个自己人便是常明。
常明跟其他的手下不一样,他身后的背景是清清白白的,之前跟李信是没关系的,也能凭着自己的能力考科举。
但是因着科举之路对他甚是坎坷,妻子又重病,阴差阳错的跟李信结识,这便是伯乐和千里马。
李信识人,知道常明的力量绝对不是仅仅掌管一个铺子。
他应该成为李信的左膀右臂,成为李信的一大助力,李信身边不缺乏有谋略的,丛林更是不用多说,什么事情李信都敢交给他办。
但是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李信能把常明抬举到朝堂之上,而不能把丛林放到朝堂之上。
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李信看得明白,自己再怎么厉害,若是有一日,这朝堂之上,全都站在自己的对立面,那便什么都做不成。
未来的事情谁都不好说,李信不得不打算,真到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那天,也得能反起来。
常明是第一个,以后还会有。
朝堂之上本就要换换补补,才能真的权衡,李世民也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李信才敢明目张胆的带着常明入宫见李世民。
安排个官职不是小事情,尤其是常明这种没身份的,还是李信带来的,其他人多少都会忌惮,或者不满。
但是这次李信不会给他们不满的机会,左右这个官职换了别人也不会比常明做的更好,那李信就不能妥协。
“嗯,不错,敢这样跟朕谈论政事的,除了那几个老臣,倒是没人敢说了,也没人愿意说了。”李世民沉声道。
这日李信带了常明进宫,说了让李世民亲自考校。
常明到底没辜负李信的信任,对答如流,行事稳妥,针对利弊也能分析的有理有据,是个能在朝堂之上立足的料子。
所以才有了李世民的那番夸赞。
“我带来的人,那能不好吗?嘿嘿,怎么样,亲自考量了一番,知道我没夸大其词吧。”李信拍拍常明的肩膀骄傲道。
“有你什么事,人家的本事又不是跟你学的,要我看啊,你还得跟人家学学呢,省的老在朝堂之上口无遮拦。”李世民教训道。
“嘿嘿,我就这样了,这不是搬救兵吗,到时候吵架也有人帮我。”李信嬉皮笑脸道。
李世民无奈道:“你就胡闹吧,你哪次说什么,杜如晦那几个老头没帮着你,还找帮手。”
李信尴尬的挠了挠头,笑道:“行了行了,我帮手多才好呢,这个是帮您的!是帮百姓干实事儿的!”
常明顿了顿道:“草民势单力薄,便是从普通百姓摸爬滚打过来的,自知百姓不易,也知贪官可恨,别无他望,只愿能够尽绵薄之力,为百姓做事,为大唐效力。”
李世民满意的点了点头,他对常明的表现是很满意的,知道能有这份心思不容易,也知道李信不会真的胡乱塞个人进朝堂。
但是他没注意到,常明说的是为大唐效力,而不是为陛下,原因无他,常明只认为自己有一个效忠的主子,那便是李信。
李信为了大唐,那他也是为了大唐。
其他人不是没听说李信带人进宫的消息,大多都是无可奈何,李信的地位早就不是他们能撼动的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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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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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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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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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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