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石坚硬非常,想要找到这么大一颗,且色泽匀称透亮还能打磨出形状来,那是极难得的。
李锦也没有想到前世她尚且没有拥有过哪怕是一颗碎钻,来到异世反而收到了这么大一颗似婴儿拳头大小的钻石。
这钻石不管是放在现代还是这里,都可以称得上是有市无价价值连城了。
她说话的声音都有些打颤,“这是送给我的?”
夜明宇送过锦儿无数的东西,但还是第一次在锦儿脸上看见这样惊喜的神情。
心里十分的愉悦,脸上也露出笑容来,“就是特地给锦儿寻来的,锦儿若是喜欢,以后我再寻来送你。”
想要寻这么一颗又大又漂亮的金刚石不是易事,但是锦儿喜欢,他便是上天下地也会给锦儿寻来。
李猛和李强对视了一眼,都默默打消了不久前还想要赚很多的钱,给妹妹买能压过太子送的礼物的念头。
比不过比不过,他们就是能寻来更出色的九连环,却也寻不来这么大一颗金刚石。
李猛说起了白瑞的病情,从开始到现在都简略的说了一遍。
妹妹不要被这东西吸引住啊!
李锦确实很喜欢这钻石,尤其是放在日光下竟然还会折射出耀眼的光芒。
她拿在手心随意的玩弄着,嘴里还不断随着钻石折射出来光芒惊叹。
这一副可爱的小模样,让夜明宇唇角都弯了起来。
而接到管家回报的阮氏则带着女儿急匆匆地赶了来。
阮氏见到太子赶紧行了礼,而白露行礼后目光就一直落在了李锦手中玩弄的小兔子手上。
虽然这几年她生活也算是奢靡,但是像金刚石这样的东西她确实没有机会见过。
这会儿还以为李锦手中拿着的是琉璃做的小兔子呢。
琉璃在有钱人家并不算是什么特别稀罕的东西,可是李锦手中的小兔子光芒实在过于耀眼,模样又甚是可爱憨态可掬,白露便被迷住了。
阮氏起身后同太子说了几句话,便请他移驾到前厅去。
夜明宇今日来就是来看锦儿的,不耐烦应付别人,便拒绝了。
阮氏原本也没有想过太子能真的移驾前厅,毕竟将军现在不在府内,泽儿年纪又还小,府中根本没有能够接待太子的人。
她只是想要给女儿和太子创造一些相处的机会罢了,便笑道:“那便随太子的意思,将军府花园的景致虽然比不上御花园,但是也别有一番趣味,臣妾便不打扰太子看景的兴致了,让小女陪着太子您随意逛一逛吧。”
夜明宇原本是要拒绝的,只是看到还在把玩着手中小兔子的锦儿,怕她觉得无趣便应了下来。
阮氏临走前给了女儿一个眼神,可惜白露的心思全在李锦手中的小兔子身上,根本就没有看到。
等娘亲一走便上前去,想要给太子倒一杯茶水。
却看见太子面前的茶杯还是满的,只能悻悻地站在原地。
“锦儿喜欢这小玩意儿也不能一直玩儿,这小兔子虽说是打磨过的,但是为了能折射出光芒来还是有些棱角的,别伤着你的手。”他笑吟吟的提醒。
李锦头也不抬地揪着小兔子的小耳朵,开开心心的说道:“不会啊,我已经摸了个遍了,光滑得很。”
李猛看着太子宠溺的眼神儿不大舒服,加之现在白露也在,刚才该说的病情也跟太子说得差不多了,就沉默的站在了一旁。
夜明宇很高兴锦儿喜欢他送的礼物,但是也确实担心锦儿会被这金刚石所伤。
他说了几次,偏偏李锦是个不听劝的,就是不愿意放下来。
开玩笑,她现在可是手握巨产的人了,怎么也要欣赏个够本才行。
夜明宇见说不动锦儿,无奈地扶额道:“锦儿若是喜欢,我再叫人用琉璃打几个一模一样的过来好不好?”
白露在旁边竖起了耳朵,这东西竟然是太子送给李锦的,而且不是琉璃制造的?
李锦把玩一番总算是满意了,很随意地把小兔子放回到面前的锦盒里。
她拒绝了太子哥哥的提议,“琉璃有什么好看的,我就是喜欢金刚石的这个小兔子,太子哥哥不要让人做了,那琉璃易碎得很,摔了不值当。”
古代的琉璃也就是现代的玻璃,作为一个只要睁眼几乎就能看见玻璃的现代人,她对这东西实在是不感兴趣。
况且一想到前世两元店里面的玻璃制品,到了这里成了价值不菲的奢侈品,她就觉得忍不住想笑。
夜明宇也不反对,“好,锦儿喜欢金刚石做的小玩意儿,太子哥哥就给你找金刚石做的。”
李强站在旁边都觉得听不下去了,打断道:“太子,光是这一个小兔子都是王爷找人打磨了许久的。”
言外之意就是这金刚石珍贵得很,不是你想要就能随便找到的。
夜明宇冷冷地瞥了一眼李强,“只要锦儿喜欢,我就是上天下地也能寻来。”
李锦听得好笑,这话说得像是她是个妖言惑众的妖妃似的。
不过她确实很喜欢这钻石,“太子哥哥不用特意去寻的,有这一个我就很高兴了。”
嗯,不用特意去寻,而不是不用去寻。
夜明宇决定一回去就去找皇叔,问问他这金刚石是从哪里寻来的。
而在一旁一直插不上话只能当透明人的白露,惊讶得眼睛都要瞪出来了。
她自然是听说过金刚石的,那可是比琉璃更珍贵几千几万倍的东西。
便是李锦手中这一个婴儿拳头大小的金刚石,那便是说世所罕见也不为过。
可是李锦不但随意地把玩,一点儿不当回事,太子还承诺以后会给她找到更多。
白露原先对太子并没有太多的想法,她虽然有野心但是也比李凤有眼力一些。
她知道宫里的日子并不是那么好过的,还不如在王侯公府里面待着自在风光。
可是今日的太子不仅温柔大方,对人还格外的宠溺。
虽然这样的宠溺并不是给她的,但是她仅仅只是设想一下若是换成自己,就觉得血脉偾张、激动不已。
好事儿可不能都是李锦一个人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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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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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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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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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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