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以前,李母还不敢和霍家的人这样说话,可是这两年李家发达了,手里宽绰的李母觉得李家已经不需要仰望着霍家的鼻息存活,自然也就不会像以前那般跟霍家的人客客气气了。
烟城是烟城军管治着的,霍连城的霍家军虽然在西北一带闯出了一片天地,有了一定的威望。
可他毕竟是新上位的司令,烟城知道他的人并不多。
所以李家人也并不知道现在的霍连城已经是割据一方的军阀大佬,只知道他在外面当兵。
一个臭当兵的,有什么好怕的?
至于霍明轩,外界一直有传闻说霍家大少在省政府做事,可霍明轩的真实身份一直都很神秘,并未在烟城流传开来。
在李家人看来,在省里做事,是一件既荣耀又风光的事情。
霍家人却很少提及霍明轩,这只能说明霍明轩在省城没什么身份,又或者霍明轩在军政府这件事,根本就是霍家人在吹牛。
而霍明轩劫法场的事情,发生的时间也不久,这个时代的舆论都靠人力传播,李家人竟半点不知道消息。
倒不是李家的人不八卦,只是他们人缘实在太差,有了钱之后就不与以前交好的家族来往了,上流家族他们又没那么快真正的融进去,一来二去,李家居然没听到半点关于霍明轩劫法场的事儿!
李家以前对霍家客气,也就是忌惮霍家在烟城的势力而已。
可是一年前李家也不知道从哪里接管了大烟的生意,卖大烟赚钱的速度跟流水一样快,李家一时间富得流油,又因为做大烟生意和省城的某位大官有了牵扯,再加上他们也不清楚霍家两兄弟如今的地位,自然也就不再把霍家放在眼里。
种种因由,让李家的人现在在烟城挺直了腰杆,充满了底气。
再说到霍曼央,其实霍曼央三年无出,李母早就想把霍曼央休了。
可是霍曼央自打嫁入李家开始,霍家就处处都在帮衬李家,这在烟城的上流圈子是广人知的。
所以李母即使想休了霍曼央,也因为担心别的人说李家忘恩负义而迟迟没有付出行动。
今天霍连城上了李家的门,还把李朝时打成了重伤,这在李母看来,就是一个契机。
她只要把霍连城打人的事情闹大,相信就是她今天做主休了霍曼央,外人也挑不出李家的不是来。
不能下蛋的鸡,留下来有什么用。
除了没有生孩子,李朝时对霍曼央这个人也不喜欢,满身书卷气,一点也不像个过日子的女人。
李朝时想娶个能为自己生儿育女、洗手作羹汤的妻子,而不是霍曼央这样的,什么也不会做的娇滴滴的千金小姐。
总之,李家母子其实都存了把霍曼央赶出去的心。
李家母子似乎完全忘了,李家几年前想要霍家帮衬的时候,可不是这么一副嘴脸。
李母算盘打的提溜想,她小声的提醒李朝时:“等会我们就绑着霍连城去霍家要说法,你就躺在推车上装伤重,这可是把霍曼央休掉还不被人说闲话的好机会,你得好好把握住。”
“娘,你看看我这样,我还用得着装伤得重吗?”李朝时说话的时候龇牙咧嘴的十分滑稽,倒不是他装,他是真的伤的挺重,双眼充血到视线都模糊不清了。
看着儿子的惨状,李母顿时更加斗志汹涌了:“都愣着干什么,赶紧把这几个贱东西给我绑了。”
家丁们温略都抄着家伙,拿着棍子往霍连城身边靠。
秦晚晚数了一下,这些家丁一共十个人,她轻启朱唇:“你左边五个,我右边五个,怎么样?”
讨价还价的语气,悠闲的像是菜市场买菜一样,显然这些家丁,秦晚晚并不放在眼里。
“不怎么样。”霍连城说着摇了摇头:“我不是说了,以后打人的事情让我来就行了,你帮我照看一下二姐,我单挑很快的。”
霍连城一边说话,一边解他外套上的衣服纽子,他很快就把身上的军装外套脱了下来,拧着衣领挂在了肩上。
脱了外套之后,霍连城身上就只剩下一件白色的衬衫,衬衫贴在他精壮的身上,勾勒出漂亮的线条。
他将袖子的扣子也解开,并且姿态优雅的将衣袖挽到了手臂上,接着转过身,目光中满是蔑视的看着围向他的家丁。
为首的家丁,是李家的护院林二狗,他会点拳脚功夫,对霍连城这样轻视的眼神很是不满,他嗤笑道:“你还想单挑,做什么美梦,难不成还想我们一个一个跟你过招,你当这是比武呢,弟兄们,都给我上,把霍家这小子给我绑了。”
林二狗的话音落下之后,几个家丁立马加快了往霍连城身边靠的速度。
这么多人打霍连城一个,为什么还要这样小心翼翼,迟迟不动手,难道是因为他们知道霍连城流弊吗,当然不是,这一切只是因为————霍连城和秦晚晚腰上都有枪。
嘿嘿!
就是因为霍连城手上有枪,这些家丁心里对他也是忌惮的。
看着逐渐逼近的家丁,霍连城不慌不忙,倒不是因为腰上的枪让他有了底气,只是几个家丁而已,霍连城真的没放在眼里。
他可是从死人堆里厮杀出来的人,他看着刚刚开口说话的那个护院,语气嚣张到不行:
“你搞清楚,我说的单挑,是我单挑你们一群,还一个一个单挑,你们也配?”
霍连城说完这句话,身形顿时像只弯弓一样向着那些家丁弹了出去。
速度快到秦晚晚都咋舌。
她这才知道,霍连城与她对打的时候,留了多少余地。
这样快的速度,秦晚晚自问,即使是她前世接受过更专业训练的那一具身体,巅峰时期也达不到霍连城的八成。
记得前世的时候,教官把世界最厉害的特种兵称为兵王。
秦晚晚预估着,霍连城大概就是属于教官口中的兵王那一卦的。
嗯,她男人,挺帅呢!
眼看着霍连城和家丁就要对上了,霍曼央不想事态愈演愈烈,她终于还是焦急的喊出了声:
“连城,别打,不要打,不要再把事情闹大了.......我,我不想被休,求你别闹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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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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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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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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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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