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没错,我用你教的心法练习了没多久,就能够感知到体内的元气,又练了几日,就能够把内元之力引入丹田,看它们在丹田内凝成漩涡一样的形状,昨日我再练的时候,就可以把丹田里面的内元之力凝成一颗内丹了!”
红烛一说起修炼的事情,就兴奋得停不下来。
容羽衣喜出望外:“红烛,你行呀,进步如此神速,不久就可以成为一名武者了!”
“真的吗?”
红烛高兴得两只眼睛都在放光:“我也能做武者?”
“不止武者,以你的悟性再加上你的勤奋,你应该很快就能进阶成为一名大武师,不过,大武师的实力从低到高又分为九重,每一重都需要你付出加倍的努力才能进阶!”
“嗯嗯,姑娘放心,我一定勤加苦练,早日变得强大起来!”
“那就好!有这股劲儿就是好的!”
容羽衣又问了她一些关于修炼细节,决定今天晚上回来就教她一些基础的攻防之术。
拾秋和梅朵在外间已经把早饭准备好了,见她从里屋出来,齐齐见礼:“姑娘好!”
“嗯!”
容羽衣看了一眼丰盛的早饭,点头道:“辛苦你们了!”
拾秋摇头:“不辛苦!”
梅朵笑道:“能够为姑娘做事是我们的福分,我们一点儿也不觉得辛苦!”
容羽衣在餐桌前面坐了下来:“一起吃吧!”
“不不,我们都好不饿,姑娘你先吃吧!”
梅朵和拾秋,懂事的退后了几步,不打扰她吃饭。
容羽衣知道她们拘谨,也就没有再勉强她们。
她吃了几口,突然想起一件事情。
“梅朵,你去落霞居走一趟,看看赢庆昨夜回来了没有!”
“好的!”
梅朵很快就走了。
容羽衣早饭吃完的时候,梅朵回来了。
“姑娘,落霞居没人!”
“没人?”
“是的,我特地去赢庆公子的房间看过,被褥整齐,不像是昨晚睡过的样子!”
“好,我知道了!”
容羽衣换上朝服,在红烛的陪同下,坐马车往皇城方向而去。
街上很热闹,人们都开始为一天的生计忙碌起来。
容羽衣还是有些不放心赢庆,便让车夫绕道去了昨晚那家成衣铺子。
昨晚那名伙计正在一边擦灰一边打呵欠,感觉到有人进来,连忙回头,看到容羽衣的时候,楞了一下。
容羽衣秀发挽起,只简单插了一根骨簪,又穿着朝服,明明是男子装扮,却又清丽脱俗比女子还要明艳夺目。
那伙计一时是知道应该称呼她为公子好,还是小姐好。
容羽衣开门见山,直接道:“昨晚到你店里做新衣的那位赢公子呢?你可知道他后来去了哪里?”
伙计一脸茫然:“赢公子?”
容羽衣道:“就是长得很矮的那个!”
“哦哦,我记起来了,你说的是那个侏儒对不对?”
“他的新衣做好了没有?他后来去哪了?”
“他呀,他的新衣做好后,就跟一位气度不凡的公子走了!”
“气度不凡的公子?”
容羽衣秀眉微蹙:“小哥,还请你说得再仔细些,那位气度不凡的公子长什么样?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可有什么比较明显的特征?”
说话间,她将一锭银子塞到店伙计的手里。
店伙计大喜,把昨晚看到的情况,点点滴滴,都告诉了容羽衣。
容羽衣听完,心里已经猜到了七八分。
她又问:“那位公子,可是姓金?”
伙计道:“不不,我听他自己介绍说是姓柳!”
“姓柳?”
姓柳就对了!
金承勋,化名柳承勋了嘛。
容羽衣又问:“他身边那个穿红衣服的婢女,可是叫桃夭?”
“是的是的,就是叫桃夭!”
“多谢!”
容羽衣从成衣店出来,脸色阴沉了几分。
该死!
金承勋和桃夭居然盯上赢庆了!
他们一定是看东启国现如今的局势动荡不定,一时之间不知道应该靠近哪位皇子,所以干脆把东启国的事情缓一缓,去打南耀质子的主意了。
赢庆在龙山学院的炼器房里面近乎封闭的生活了十年,对人对事缺乏最基本的辨别能力,只怕金承勋稍稍一鼓动,一挑唆,他就会做出不可理喻的事情来。
容羽衣越想越生气!
金承勋这个亡国皇子,如同一只讨厌的跳蚤,一会儿在这个皇子身上趴着吸几口血,一会儿又跳去另外一个皇子的身上吸几口血,看上去无关痛痒,可说不定在什么时候,就能够掀起一场腥风血雨来。
还有那个桃夭!!
这段时间,容羽衣几乎每隔两三天,都会让人把蚁丹的解药送到东郊的潜龙塘给她,就算那日出发去蜉蝣森林,她也特地安排了人给她送解药过去。
她一定是太久没有尝到万蚁噬骨的痛苦了,才会怂恿金承勋去接近赢庆。
容羽衣心绪繁复,一双秀气的眉毛拧得死死的。
红烛见她心情不好,体贴的将一只软垫塞在她的身后,让她可以靠得更加舒服一点儿。
容羽衣摆了摆手:“我没事儿!”
红烛道:“那个赢庆……”
话还没有说完,车帘外面突然传来此起彼伏的声音:“大爷!赢大爷,赏两个呗!”
容羽衣心里咯噔一下,连忙撩开车帘。
果然,是赢庆!
赢庆的身上穿着泥金色银纹缎衣,脸颊绯红,跌跌撞撞,好几次险些摔倒。
而他的身后,跟着一群以跛脚少年为首的乞丐。
那些乞丐全都伸着脏兮兮的手,紧紧跟着他:“赢大爷,可怜可怜我们吧,我们都好几天没有吃饭了!”
赢庆虽然宿醉未醒,却也认得为首那跛脚少年乞丐。
他抬手,将伸到面前的少年乞丐的脏手一把拍开,怒声道:“滚滚滚!老子昨儿不是才赏了你们二十两吗?这么快就用完了?”
跛脚少年被他的态度激怒:“我去你大爷的!你个丑八怪侏儒,哥几个向你讨钱是看得起你,你他妈还不识抬举了?”
骂完,抬脚就往赢庆的身上踹。
赢庆本就比他们矮上许多,一晚上的酒色,已经掏空了他的身体,此时手脚虚软,头脑昏沉,被乞丐一踹便摔在了地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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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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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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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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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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