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羽衣一脸担忧:“可是……”
百里连月安慰道:“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
“我还是不放心!他可是连自己的亲弟弟都不放过的人!”
容羽衣想起无疾而终的二皇子百里长川,心头更是担忧得不行。
连月目光一沉:“你是说二皇兄?二皇兄是被他害死的?”
她缓缓点头:“我与他成亲后,一次他醉酒,无意间说出来的!”
他震惊得几乎失语:“那可是他一母同胞的嫡亲弟弟,他也下得去手?!”
“是呀!所以我说这次的蜉蝣森林之行,他肯定是没安好心!”
“畜生!”
百里连月气得俊脸抽搐。
二皇兄百里长川是这几位皇子当中,对他最好的!
他从不会因为他的母亲是连名号都没有的民女而瞧不起他,也不会因为他在这宫中无所依仗而冷落他排挤他。
二皇兄始终拿他当亲弟弟一样对待,甚至还会因为他身体不好而格外的关照几分。
却没想到,他会死在自己的亲哥哥百里长风的手上!
连月攥紧拳头,切齿恨道:“那个畜生,为什么要这样对二皇兄?”
“具体我也不清楚,只记得那晚他喝了好多的酒,说父皇偏心,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夸奖三皇子,就是诚心要让他在众人面前难堪,他还嚷嚷着说他才是唯一的太子,谁敢抢他的东西,他就让那人像二皇子那样悄无声息的去见阎王!”
容羽衣说起这一段,心头也是唏嘘不已。
在她的记忆中,二皇子端方雅正,脸上永远带着温和的笑容,一副翩翩君子的样子。
却没想到,年纪轻轻,死在了自己的亲哥哥手里。
容羽衣提起这些,是想要提醒百里连月注意提防百里长风,毕竟,那是一个为了皇权丧失了人性的家伙。
没想到,反而激起了百里连月的怒意。
唉——!
看来这蜉蝣森林之行,得由她来多操些心了。
不多时,百里长风召集了十八名世家弟子,加上三位皇子,加上容羽衣,一共二十二人。
一人一千两黄金,捕获了灵兽,还能额外得到三千两黄金。
算下来,百里长风光黄金就得支出将近三万两,更别提车马粮草了。
不弄死一两位皇子在里面,都对不起他的这般大手笔了。
二十多人,还各自带了随从,浩浩荡荡,足以四十多人。
红烛原本也想跟着,被容羽衣一番劝说,听话的回去了。
容羽衣跟着声势浩大的队伍,出了皇城。
百里长风骑着高头大马,走在最前面。
他振声道:“兄弟们,咱们此次出征蜉蝣森林,代表的是皇室风范,代表的是家族荣光,咱们得让都城中的百姓看到我们的气势,看到我们的威仪,对不对?”
刘子文率先响应道:“我们都听太子殿下的!”
“对!我们都以太子殿下马首是瞻!”
众人纷纷附和。
百里长风看着这支临时组建起来的队伍,满意道:“你们都是有胆量有气魄的好男儿!都是我东启国的栋梁之才!本太子相信,他日,你们定会成为我的左膀右臂!”
众人振臂呼诵:“太子殿下!太子殿下!太子殿下!”
“好!”
百里长风朗声又道:“现在,我们就唱着战歌,随本太子去征服蜉蝣森林!”
有人起头领唱:“战南疆,死北襄……”
大家都跟着唱了起来。
“战南疆,死北襄,吾身不葬鸦争食……,谅吾不葬,腐肉焉能归故乡?蒲草凄呜,战马嘶鸣……,何以南,何以北,何以为乡……”
这是一支曲调豪迈的战歌。
置生死于度外,洒热血于沙场,只为守护我东启疆土,只为守护我故乡亲人。
一往无前,磅礴恢弘,大有气吞山河之势。
容羽衣出生将门世家,唱起战歌的时候,更是有一种特殊的情怀和感触。
一行四五十人,浩浩荡荡,出了皇城,骑马过街,惹得街上的百姓纷纷驻足观望。
“是皇家的人呢!”
“好气派!”
“前面那位是太子殿下吗?”
“应该是吧?除了太子殿下,谁还敢用那样的宝马金鞍?”
“咱们东启国的太子殿下,可真是威武呀!”
“咦?你们看见那位身穿白衣的公子没有?他长得可真有好看呀!”
“你是说那位头戴玉冠的?”
“没错没错!就是他!俊逸中带了些忧郁,这种气质的男子我最喜欢了!”
说话的女子情绪激动,说话间,拎着自己的竹篮往百里连月走来,大着胆子道:“公子,这是我刚才在知味轩买的一些果子点心,你莫要嫌弃!”
“我……”
百里连月想要说,我是已经定亲的人,姑娘的好意,在下恐不能领受了。
话才刚刚开了一个头,容羽衣已经替他接过了竹篮:“姑娘,我替我家公子谢谢你了!”
“……”
那位姑娘自持有几分姿色,家世也不错,这才敢上前搭讪。
可这会儿一看见容羽衣那绝美的容颜,顿时觉得自卑得不行,白着脸就要离开。
容羽衣将一块银子塞进她的手里:“姑娘,谢谢你啦!”
姑娘羞愧难当,转身挤进人群,很快就不见了。
容羽衣翻看了一下竹篮里面的东西,果然都是一些非常精美可口的果子点心,凤梨酥,桂花糕……
“知味轩的点心,我好久吃了呢!”
她笑了笑,将篮子收入元母戒的空间里。
一抬眸,突然发现街道对面站着一男一女两个人。
男的二十出头,身穿紫金华服,英武肃冷,一双暗不见底的眼睛直直盯着容羽衣。
他今日没有佩戴那条象征着金氏皇族身份的紫金抹额,容羽衣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他就是北黎前朝七皇子——金承勋!
金承勋身边站着的妙龄女子,正是桃夭。
桃夭看着他们这声势壮大的队伍,低声问:“主人,他们这是要去哪里?”
金承勋冷哼道:“他们这是要去送死!”
“啊?”
桃夭想起身体里面的蚁丹之毒,眼底掠过慌乱:“他们会死吗?”
羽衣姑娘若死了,那她的毒就没人能解了!
金承勋看她一眼,不屑道:“你很关心他们?怎么?还嫌容羽衣把你害得不够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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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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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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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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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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