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下来的只有郭让、助镖的少年、四个跟镖的人。对了,还有跟在镖队后面的一童一叟,他们是局外人,他们也见证了这一场残酷的厮杀。
芥川南宥逃了,当他带来的两个武士死在了那个少年手里之后,他便逃了。
所有人都低估了那个少年,郭让也不例外。
少年正是唐门那位玉树临风的三公子——唐不悔。
唐不悔看了看满地的尸体,以及一辆被拆得粉碎的镖车,破碎的榆木箱子里,装着的只是一些衣物,那些衣物此刻也已被撕成了碎片。
“这次倒多亏了少侠。”郭让走到唐不悔身前作揖道。
“我只是在保护属于我的东西。”唐不悔道,“不过我很好奇的是,你这趟镖车里究竟还藏了什么东西?”
“少侠不是也看到了吗,”郭让望向那堆破布说道,“除了少侠的物品,箱子里并没有值钱的东西。”
“谁说值钱的东西就一定要放在箱子里?”唐不悔冷笑了一声道,“而且越是宝贵的东西,人们才越是不敢把它放在箱子里,就像耕种的老农,他们宁愿把一年的收成塞进最不起眼的墙缝,也不会压在箱底。”
“少侠多疑了,”郭让道,“我郭让的镖一直都是最干净的镖。”
“干净的东西不会平白无故地招来苍蝇,更何况还不是一般的苍蝇!”唐不悔道,“他们并非山贼流寇,他们是九环坞的人,甚至还牵扯到东瀛,他们想要劫的也绝非我的那块翡翠,你这里一定还藏着一件东西,而且有可能是让天下人都觊觎的东西。但无论那件东西是何物我都不感兴趣,我只要你保证把我的东西安全地送到八台山,我可不想空手去给父亲拜寿。”
郭让未曾有过走丢的镖,也从来不会让下单的人失望,所以,唐不悔得到了他想要的承诺。天下间最重的,莫过于一位君子的承诺,而郭让便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君子。
镖队弃了那辆损废的镖车继续赶路。去往八台山的路是一条漫长的路,如今也是一条凶险的路,因为郭让知道,就算他打退了一个九环坞,接下来还会有“十环坞”、“十一环坞”诸如此类的敌手,他的路才刚刚开始。
再走不远便是鸭嘴山,好在那里是鸭嘴山,于郭让而言,那里是一个安全的地方。也许此刻,鸭嘴山上的朱老七已经在山下摆好了一桌酒肉,以慰他之风尘。
说起来,他和“鸭嘴老七”的关系着实是一个微妙的关系,他们看起来是朋友,但真正了解始末的人又都知道,他们绝不可能成为朋友。抛开侠客和山贼这层天生就对立的身份,郭让之于朱老七而言,绝对称得上是不共戴天的仇人。
郭让初做镖师时,曾两次路过鸭嘴山,风平寨的朱老七也劫过他两次,然后便丢了一只耳朵,瞎了一只眼,落了一个“老七”的绰号,以至于后来人们把朱老七真正的名字都给忘了。
平日里,当镖师走镖的时候,都是“过山贼之处而不入”,哪怕那山贼曾是你磕头拜把的患难兄弟。镖队压着镖走进山匪的寨子,绝对是自投虎口,也是镖局的一大禁忌。
可如今郭让却改变了注意,哪怕是禁忌他也想违背了,因为他仅剩的几人队伍需要休息,身上的伤口也需要处理。哪怕那桌酒席不是摆在山下,而是摆在了风平寨里,他也想痛痛快快地吃上那桌酒席。
酒席的确是摆在了山上的寨子里,朱老七亲自把他们迎了上去,一同上去的还有那一童一叟,在经历了一番惊吓之后,最需要慰藉的也许就是他们了。
“爷爷,我怕!”孩子紧紧搂住老人的腰部,头扎在老人的衣角之下说。
“不怕,不怕!一会就有肉吃了。”老人迈着颤颤惊惊的步子安慰孩子说。
如何会不怕?老人其实比孩子还怕,这里可是山贼的老巢,住的可尽是为非作歹之徒。
那是一桌丰盛的酒席,任谁见了都会三尺垂涎。酒也是珍藏的好酒,闻到酒香的那一刻,郭让的喉咙就痒得厉害,可此时的他是不能喝酒的。
席间,朱老七的话很少,出奇的少,他只顾大口地喝酒,连身旁的佳肴都没怎么动,仿佛所有的菜都不合他口味似的。
一直在劝酒的是风平寨的二当家曹可勤,他始终陪着笑,却是让郭让讨厌的笑。盛情难却的郭让最终还是端起酒碗,几口就把碗中的酒喝干了。本是敬酒,喝起来却像是罚酒。
酒不过三碗,当郭让喝下第三碗酒的时候,就把酒碗倒扣在了桌面上。曹可勤是个识时务的人,见状也不再劝酒。郭让的酒是劝不动了,于是,曹可勤又把笑脸转向唐不悔。
他这是自讨没趣,因为他太不了解唐家的这位公子了。唐不悔向来不爱饮酒,更不爱同他讨厌的人饮酒。他从一开始就不喜欢曹可勤的那副嘴脸,于是也不理会他敬的酒。
当曹可勤的酒碗举向他的时候,唐不悔竟然头也没有抬,伸手撕了一条鸡腿递给老人旁边的那个孩子。曹可勤尴尬地站了会儿,又笑了声坐回到位子上。
孩子一定是饿坏了,接过唐不悔递来的鸡腿大口啃着。
老人和孩子虽然与他们同行了一路,但唐不悔对他们却一无所知,只知道他们是去投亲的。
老人复姓梁丘,唐不悔便称他为梁丘老伯,那个孩子唤作冲儿。这次宴席是祖孙两人吃过的最不寻常的宴席了,更不寻常的还在后头。
朱老七又独自饮下一碗酒,然后却把酒碗狠狠地摔在地上。
那是暗号,不详的暗号。
酒碗摔碎的刹那,风平寨的山匪们迅速涌进了屋内,一个个手持着长刀把饭桌团团围住。
这场宴,是鸿门宴!
除了跟镖的四个汉子站起身子摆开防御的姿势,郭让和唐不悔都安然地端坐着,这种场面对于他们来说早已司空见惯,算不得什么大场面。
“我们该做个了断了。”朱老七盯着郭让说道。
“为何偏偏选择在今天?”郭让问。
“有什么不同吗?”
“没什么不同,”郭让道,“应该说你选择了今天,再正常不过了,因为今天似乎所有的人都想要我的命。”
“都怪你的命不好。”曹可勤笑着道。
“可我郭某的命不是谁想要谁就能拿得走的,你们风平寨更不能。”
“以前的风平寨是不能,”曹可勤道,“可今天的风平寨就未必了。”
“此话怎讲?”
“以前的风平寨贪生,所以怕你,”曹可勤说,“可如今的风平寨不仅贪生,而且是没有退路的贪生,任你有多大的勇气,也敌不过整个风平寨的孤注一掷。今天,你必须得死!”
“是吗?”郭让不再理会曹可勤,而是把目光转向朱老七问道。
可朱老七却像个木头人一样,没有回话,也没有表情。这不是郭让认识的朱老七,朱老七虽为山匪,却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那样的人在这样的时刻里,不应该没有表情。
“自从两次败给了你之后,这么多年来,我的天罡刀法一直在勤加练习,并不断地改善。”朱老七看着他手里的刀说,“为的就是有一天再次同你一决高下。”
天罡刀是朱老七自创的一门刀法,钢猛而不缺灵活,他也是凭着这门武学创立了风平寨,在偌大的江湖中,打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可这样令他骄傲的天地却毁在了郭让的手里,那两次的失败让他丢失的不仅是耳朵和眼睛,还有他的尊严和荣耀。在他第二次战败失去了眼睛的那一刻起,他就暗自发誓,总有一天,他会亲手把他失去的一切从郭让的手里夺回来。
“你觉得今天正是时候?”郭让问。
“还远远不是,”朱老七道,“所以,你要祈祷自己不会在今天死去!”
话后,朱老七挥舞起了他手里的长刀。
可他的刀并不是挥向郭让,而是曹可勤!
“铮”的一声,刀与刀相触,完全惊断了本就不融洽的宴席。
曹可勤挡住了朱老七的那一刀,随即向后跳出半丈之远。
“鸭嘴老七!你疯了吗?”曹可勤怒吼道。
“是的,我疯了,”朱老七单眼盯着曹可勤,“在我丢掉了这只左眼之后,我就已经疯了!我无时无刻不活在卑微和仇恨之中,所以,要杀死郭让的人必须是我,而且我要光明正大地杀了他,而不是用你的法子。”
“你这是在拿整个风平寨的命,来垫衬你的尊严!也包括你自己的命!”曹可勤道。
四海镖局的人看得傻了,他们看不透风平寨里到底在上演一场什么样的戏。但郭让多少是了解朱老七的,他称得上是恶人,但绝对不会是小人,甚至,他还是一个无比重义的人。这也是为何郭让敢放心地喝下风平寨的酒的原因,他知道,朱老七断然不会在酒里下毒。
可他的胃中还是骤然一阵翻江倒海般的剧痛。酒里还是被下了毒!跟镖的四个汉子也身子一瘫,昏死过去。
既然朱老七不会下毒,那么下毒的一定是曹可勤。可如果没有朱老七的默允,曹可勤断然也不敢在酒里下毒。除非,曹可勤不再是对朱老七唯命是从的曹可勤。
此刻,就连对风平寨一无所知的唐不悔都看得出,曹可勤根本就不怕朱老七。相反,朱老七倒很忌惮曹可勤,仿佛朱老七只不过是曹可勤的傀儡。
一口鲜血喷涌之后,郭让伏在了桌面上,此时的他连提刀的力气都使不出来,这的确是杀他的最好时机。
可朱老七却放弃了这样的时机,曹可勤不懂,所有的人都不懂。一个山匪,却把尊严看得比命还要重要。
把镖局的人团团围住的山贼们面面相觑,他们似乎陷入了选择的难题里,他们手里的刀一直在晃动,可他们不知道应该把刀刃劈向谁,四海镖局?还是曹可勤?
“想活着,就把他们全都杀了!”曹可勤对那些山贼喊道。
曹可勤似乎攥着他们的命脉,随时又都可以把他们的命脉扯断。他们向前跨了半步,但转头看了看他们的大当家朱老七,又把步子退了回去。
朱老七举起长刀跳向曹可勤,刀破空而下,不偏不倚地砍向曹可勤的头颅。可当刀刃距离那颗头颅只有一寸的时候却突然顿住,仿佛是被无形的盾挡住,任凭朱老七怎样用力都无法将刀压下半寸。
刀在颤抖中慢慢转变方向,一点点偏离了曹可勤的头顶,又一点点移向朱老七的脖子。
朱老七竟然控制不住了自己的手!
巫术!是巫术!曹可勤竟然懂得控人心智的巫术!
一个白影自桌角飞出,是唐不悔。唐不悔没有喝酒,所以他没有中毒。
唐不悔打掉了朱老七手中的刀,又与曹可勤对了一掌,曹可勤被打飞到十几尺远外,然后重重地摔落在地。
曹可勤擦掉嘴角的血站了起来,他在笑,得意的笑。唐不悔正要飞出去打下第二掌的时候,脚却动不了了,他像被钉住了一样,无论怎样挣扎都移动不了半步。
“交出天书,”曹可勤对郭让道,“否则这里的人全部都得死。”
“根本就没有天书!”郭让道,“就算你杀了所有的人,也找不到天书。”
“是吗?”曹可勤慢步走向早就躲在角落里的梁丘老伯和冲儿,“那我就先杀了这个孩子!”
郭让猛得站起身子,可又吐了一口鲜血,还是连剑都握不稳。他之所以没有倒下去,是他一直在用内力强压制着体内的毒,他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够压制多久。
他紧紧盯着那个无辜的孩子,那个因恐惧而正在爷爷的怀抱里瑟瑟发抖的孩子。
“不要伤他!”郭让吼道,“天书在我身上!”
原来真的有天书!最为惊讶的莫过于唐不悔了。
曹可勤果然走向郭让。
“交出来吧。”曹可勤伸出手道,一副志在必得的模样。
可郭让送出去的并不是天书,而是他集中了内力挥出去的一剑。
而那一剑并没有伤到曹可勤。在他运行内力的时候,体内的毒再也无法压制,让他出手的动作变得缓慢,让他的剑变得无力。那样的剑又如何伤得了曹可勤?
曹可勤挡住了郭让的剑,一掌击在他的胸膛,又是一口鲜血,郭让倒在了地上。
顷刻间,风平寨里所有的人似乎都成了曹可勤刀俎下的鱼肉。
直到一个不该出现的人突然出现。
他是一个道人,浓眉利眼却又带几分醉意,身上穿着的是一件脏兮兮的道袍。
他没有名字,知道他的人都称他为酒癫道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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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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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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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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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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