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寄鹤抄(完本)>第四十七章 妄所妄
  那晚对所有人来说,都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锦珊从花园回来后就一直躲在房里,什么人也不见,一句话也不说,只是抱着被子流泪不停,云芝怎么劝也劝不住。卫妈提心吊胆跑出去好几趟打探消息,接二连三的噩耗让整个瑜园陷入前所未有的低迷气氛里,人人的脸色都异常凝重,言行举止也不约而同德多添了几分小心,生怕惹祸上身。

  下半夜天色忽又阴沉起来,浓云翻滚的天穹无星无月。一阵狂风席卷过庭院,盛夏的暴雨转眼又接踵而至。锦珊连灯都不敢点,缩在床角,把自己整个藏进黑暗里。任何一点轻微的动静都能让她害怕到颤栗,随着时间的流逝,恐惧和不安愈发有增无减。最后实在承受不了这种恐惧的折磨,几近崩溃地抱住卫妈嚎啕起来。

  “卫妈我该怎么办啊……我没想真的推她下去……她要是死了,文远会不会怪我?他在天之灵也不会原谅我对不对……你说,人死了以后,究竟有没有魂啊?”

  卫妈吓得赶紧捂住她的嘴,“隔墙有耳,小姐别犯糊涂!什么推不推的,谁看见了?先别自己着了慌,万一让旁人听见,倒给留下口实。她要真咽了气,正好死无对证,谁敢红口白牙硬说是咱们祸害的?我刚去前院打听了,医院那边传来的准信儿,说是十有八九救不过来了……小姐且放宽心,别怕啊……”

  锦珊猛然地抬起头,用力抓住卫妈两条胳膊使劲晃着,指甲都快掐进肉里。“她死了?摔得那么严重吗……那……孩子呢?”

  卫妈嘶嘶吸着倒气,把锦珊的手指掰开,吞吞吐吐道:“孩子听说倒生下来了……是个男孩儿。七个多月早产,比巴掌大不了多少,落地就是一身病根,还留在医院照看呢……也不知到底养不养得活。帅爷说这孩子可怜,落地就没了娘,着紧得心肝宝贝儿似的,无论如何不许再出岔子。”

  为了保住这七个月早产的男婴,林婉慈耗掉半条命,手术过后便陷入深度昏迷,被送进加护病房观察。

  因生产前受到强烈的外力撞击,林婉慈盆骨骨折,子宫破裂导致大出血。手术过程持续了十几个小时,输血时耗尽了医院的存血库,几乎等于把全身的血都换过一遍。为尽量挽救大人的生命,医生只得在手术时将子宫摘除。

  即便如此,也不知道她还能不能熬过去,尽人事听天命罢了。至于什么时候才会从昏迷中清醒,全是未知之数。主刀医生遗憾地下达了病危通知单,她很有可能再也醒不过来。

  瑜园得了信,连后事都已经给提前预备下。

  乍听到这消息,锦珊说不上来什么滋味,怔怔地又掉了几行泪。

  “怎么会这样……我、我害死了她……还差点害死了文远的孩子……”

  “嘘……小点声儿!按说人都没了,咱也不该关起门来幸灾乐祸。可小姐细想想,亏得她是没救过来,要不帅爷跟前可怎么交代?这就叫天意,再没有比这更好的结果了!这事天知地知,万不能让第三只耳朵听着……”

  话音未落,锦珊好不容易刚放下一点的心立马又悬了起来,绝望地瞪着卫妈:“不是的……还有……还有莺巧!你忘了,她摔下去的时候,莺巧正好也在台阶上,一定什么都听到了,这事瞒不下去……我该怎么办?”

  一阵风夹杂着雨丝把窗户猛地吹开,两人都被突如其来的动静给吓了一大跳。卫妈的脸更是刷一下变得惨白,神色慌张地扑过去把窗页。

  “小姐稍安勿躁……你听我说,不碍的,莺巧那丫头她……她……已经死了。死人怎么会告状?阿弥陀佛……都是冤孽……”

  尚未出生就背负着重重罪孽的孩子,被迫提早来到世间,他的母亲或许会死,或许不会,但已经有人先一步为保守这个秘密而付出代价。

  九姨太从飞来亭上摔落,差点母子俱亡,且不论是人祸还是意外,她身边的丫头必将受到牵连。雪柳的母亲几个月前病重,眼看快要不成了,五天前才告了假被哥哥接老家,并不在府里,这段日子贴身服侍的活儿就全着落在莺巧一人身上,无论如何都推脱不过去。莺巧被这场飞来横祸彻底吓懵,六神无主只知道哭,跪在地上死活不肯起来,只盼舍伯能在帅爷面前求情,网开一面从轻发落。

  舍伯弓下腰,亲手把她从脚边给轻轻搀起来。“先去水房收拾一下自个儿。满手都蹭着泥迹子,身上全是灰和土,跟个花脸猫儿似的。待会帅爷要问话,你就这副模样怎么成?”

  苍老的嗓音还是透着几分难以描述的尖细,态度却前所未有地和缓,语气不无惋惜。

  多年轻的孩子。可惜了。走之前,好歹让她把脸擦洗干净吧。

  他这么想着,深深叹出一口气,对十几步开外守着的家仆招了招手,“阿成、阿青,你俩过来,陪着莺巧姑娘一道去五楼水房拾掇一下。大晚上黑灯瞎火的,别走岔了路。”

  过不了多久,就听见楼下传来瘆人的尖叫声。最先发现尸体的是值夜班的护士。一个姑娘突然从五楼窗口坠落,砸在她面前三五步远的地方,头正巧磕在了花坛的边沿上,当场没了气息。

  暴雨很快就把迸裂了一地的脑浆和血水冲刷干净,次日晴空高照,连一丝痕迹也没留下。

  阿成和阿青对此的说法则是,莺巧失职惹下大祸,一时想不开钻了牛角尖,突然就翻出窗户跳了下去,根本来不及拉住。她在手术室外泣不成声,怕成那个样子,好多人都瞧见了,没什么可怀疑的。

  莺巧出现得太不是时候。再早一步,说不定能阻止飞来亭上争执的发生,林婉慈或许就不会摔下来。再晚一步,就不会听到那句不该听的话。这话决不能入安陵海的耳朵。不管瑜园里飞短流长怎么传,这层窗户纸只要不捅破,一切都还能维持表面的风平浪静。

  许多年以后,那个被母亲舍命留住的婴孩长成了少年,又从舍伯口里听说了这一切。

  舍伯认为,他有权知晓自己身世,和与生俱来所要背负的一切,无论好的坏的,都不可逃避。

  安陵晏不可置信地望着这个温和睿智的老人,才发觉自己那么多年来,从来也没真正认识过他。

  “我出生的那晚,你就这么毫不犹豫地下令杀死了那个无辜的女孩子?就为了……不让人知道,我究竟是谁的儿子吗……”

  舍伯已经太老太老,每一寸筋骨皮都经过生死荣枯的洗礼,浑浊的双眼阅遍了太多颠沛流离的命运。那瘦削面庞上耷拉的干枯面皮,层层叠叠都是秘密,早已看不出悲喜。

  “早年在宫里,处理这种事情,也都是用差不多的法子。八国联军打进城那会儿,珍妃娘娘不也被老佛爷拉去填了井?料理这种脏活计的太监,甭管是多要紧的心腹,没留下过一个活口。可我成了例外。多亏老太爷当年一念之仁……我才能躲在这府里,安稳了却残生。你的太爷爷,待我恩重山丘,我不能冒险让他的重孙儿一生下来就被质疑血脉,变成人所不齿的丑闻。更何况,你父亲也是我从小照看着长大,情分上和自己的孩子差不多。老舍伯年纪大了,手上攒的孽,早就洗不清,多一桩少一桩,没差别。”

  “我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你们都不肯睁开眼睛看看这外面的世界,都已经变成什么模样,大清早就亡了!在‘那个人’眼里,杀人从来就比捏死一只蚂蚁还要容易,若不是他刚愎自负又痴迷权势,母亲也不会……舍伯,难道你就没想过,把自己捏成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形状,一旦离开了这一小方天地,又该如何自处?”

  这无疑是一场艰涩的对话,就像夏虫和冰。面对少年咄咄的质问,舍伯无动于衷地抽了抽嘴角。“打从八岁那年进宫,我就已经知道,自己到死都只能牢牢困在这种金碧辉煌的笼子里,是离不开了。就是想走,也无处可去。天地之大,除了安陵家,还有哪里容得下我这种不阴不阳,六根不全的残废?纵做了鬼也是个孤魂野鬼。”

  安陵晏胸口一窒,被某种深深的无力感击中,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舍伯却浑无所谓,反倒轻描淡写地拍着肩膀安慰他。

  “其实没什么,命该如此,没得选。我也早看开了。小七爷,你以后会知道,有些事儿啊,即使读遍了史书的人,也不能躲过。他当年的处境和你不同,做的选择也就不一样,却不好以对错一言敝之。毕竟……你是‘那个人’的儿子,肯认也好不认也罢,不管你将来能走多远飞多高,这一点,无论发生了什么都不会改变。”

  少年倔强地扭过头,“那又如何?他是个两手沾满血腥的军阀头子,我和他不一样。我也……不信命。”

  舍伯好像感觉不到他的抗拒和难过,用最平淡无奇的态度说:“这话当真耳熟得很,你父亲小时候也这么说过你爷爷。年轻那会儿,我也和你一样,只信自己。可后来啊,命以外的东西,都不大敢信。”

  这个身世沉重曲折,却对隐晦的宿命有着天生强烈排斥的孩子,刚出娘胎就在医院抢救了一个多月,满月时才接回蓟台。林婉慈仍在昏迷中。

  帅爷的老来子,自然能得到最好的医疗,最周全的照顾。因是早产,所有提前备下的小衣裳全都不合用,得赶着重做。安陵晏出生时,瘦骨伶仃一点点,比巴掌大不了多少,上秤一量只有五斤多重。

  不管怎么说,家里添丁进口总归是喜事,能把灾厄和不幸的阴霾冲淡一些。老帅爷对这孩子异常珍视,什么用度都要拣最好的。

  本来么,没娘的孩子,总能多得些疼爱,也是人之常情。但令所有人感到意外的是,帅爷驳回了杨巧如要亲自照顾这婴孩的请求,全按着安陵清小时候的养法来折腾。

  府里养了四个奶妈,每天喝淡而无味的炖蹄髈鲫鱼汤,一粒盐也不放,捏着鼻子往下咽,好催养得乳汁丰稠。另有手脚稳妥的丫环婆子一大堆,白天黑夜围着轮轴转。丁点大的奶娃,被娇养得天上有地下无,时时要人抱在怀里摇哄着,沾床就哭。

  这些都是卫妈陆续打探回来的消息。所有人都把注意力放到新生的婴儿身上,安陵海似乎也逐渐接受了长子已经阵亡的事实,心情慢慢平复下来。

  新寡的大少奶奶被遗忘进不幸的角落,死活都无人问津。仿佛她此生的悲剧已成定局,再不会迎来翻盘的转机。

  经过历时长达一个多月的搜寻,安陵清还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安陵海甚至开始着手准备为儿子修建衣冠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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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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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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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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