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寄鹤抄(完本)>第三十一章 许来归
  安陵清心里明白,嫁出去的女儿和泼出去的水差不多,女婿有难,帮一把是应该,由少帅亲自领兵则未免有些兴师动众了。西南的矿产好处不少,但对安陵家来说也不算什么,并非不可或缺的收益,有也成没有也成,打赢自然皆大欢喜,若是有了折损,未免不值。其实这场仗,只对安陵清一人意义重大,而非对整个华北军,风险却是要全军共担的。

  调兵遣将没法不计成本,有二叔安陵虞作梗,这笔钱就算看在老帅爷亲闺女的面子上,也没那么容易申请下来。

  但他早就盘算明白,因此胸有成竹,“父亲稍安勿躁,未必真能打得起来。三天后会举行大型军演,随后就召开发布会,我打算把北平有声望的大报社都请来,也包括咱们自家的喉舌,首先气势上不能输阵。北平遍地商号云集,借着这东风办几场义卖义演筹款,半个月内凑出二十几万军费问题不大。今晚我约了北平商事会的张会长详谈此事。”

  军演醉翁之意不在酒,无论是否真的开战,当务之急就是猛造声势。那些记者的镁光灯,能把社会各界的关注都聚焦起来,对西南方面是个不小的压力。

  安陵海点点头,缄默下来,继续拿起报纸,摆摆手示意他可以退下。

  安陵清鞠躬告退,心知这事在老帅面前就算拿下允可了。

  当天晚上他在东兴楼设宴,招待北平商会会长,设法筹集军费。高官富商间的往来,总不会是吃吃喝喝那么简单,末了总还有些男人心照不宣的期待。但他自称不胜酒力给推辞了,安排身边的几个亲信继续作陪,直到下半夜才醉醺醺回到官邸,还是错过了和锦珊的晚餐。

  房间只开着一盏灯,光线暗暗的,视线里的一切都模糊起来。锦珊怔忡地站起身,去取了毛巾擦睡袍上的咖啡渍子。一下一下,手是抖的,根本于事无补。

  她向来不甚关心安陵清军中的事,结婚之前就听说过他以军校第一的成绩毕业,年纪轻轻已经有不少实战经验,几乎没有败绩,因此很放心。但事到临头才发现,到了要眼看着自己丈夫真刀真枪上战场的时候,还是不能免俗地方寸大乱。

  他所有的不好,婚前的荒唐,此刻都变得微不足道。要是此行真有什么闪失……她简直不敢想象。原来嫁给军人,这么没有安全感。

  他过去帮她拭,一边轻声宽慰:“眼下时局是动荡些,不过未雨绸缪先做安排。能和谈退兵最好,也未必真能打起来。我是军人,从小生在这样的家庭,就知道冲锋陷阵是免不了的。”

  充满爱意和担忧的眼神让他有些如芒在背,借着放毛巾,转过身去,背对她说:“放心吧,就算真有什么不测,也会提前安顿好你。我准备让平川护送你回东北住一段时日……”

  锦珊喉头一阵痉挛,哽咽难言。不知哪来的勇气,突然站起来从身后抱住他。“我不走!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我……我要和你一起去。”

  即使在他们最接近的小旅馆那个晚上,也从没像此刻这般,心跳紧贴在同一个位置。

  安陵清身子一震,站在原地任由她搂着。他又何尝不明白,自己是锦珊在这个家里唯一的依靠。可有些事,开弓没有回头箭。

  他转过身,将她拢进怀里,用拇指摩挲她的脸庞,把连绵不绝的泪珠揩掉。“说什么傻话,那是打仗,又不是游山玩水,怎么能带着夫人一起,准被人笑话。”

  “我不管!笑话就笑话,我就是不走!我们才刚结婚,你就急着要去替妹妹打抱不平,一点儿都没想过我,把我远远丢回东北就是安排妥当?”

  锦珊越说越伤心,已经泣不成声,指甲狠狠掐进他胸前,隔着浴袍都几乎要陷到肉里。

  安陵清被闹得没辙,只好把她打横抱起来,不由分说放到柔软的大床上,拉过被子将两人一起盖严实。锦珊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云里雾里地怔住,一动也不敢动。鼻尖相距不过两寸,肌肤的热度隔着薄薄的丝绸传递过来,他的气息无处不在。她就这么抱着他哭了很久,好不容易止住眼泪,他伸出根手指竖在唇间:“嘘……别说话,睡觉。折腾了一晚,天都快亮了。我不走,就在这儿陪你。

  她还是不肯就信,抽抽搭搭只是摇头。他只好装作生气,再多加一句:“把眼睛闭上,听话,不然现在就送你回东北。”

  话音刚落,锦珊赶忙闭上眼睛,像只受惊过度的小动物,手里还紧紧揪着他的衣襟领口,即使睡着了也都曾不松开片刻。

  一天一宿连轴转下来,安陵清也实在累得够呛。刚一躺下,疲惫就从四肢百骸漫上来,撑不了多久也跟着陷入沉眠。

  这一觉睡得昏天暗地,锦珊再醒来时,房间还是一团黑,晨昏难辨。窗帘拉得很严实,几乎一丝光也不透。她睁开眼,努力适应了好一会儿,才勉强能看清他不算安宁的睡颜。即使在梦中,眉心都是微蹙的,睫毛时不时随着呼吸轻颤,又带点孩子气的酣甜。身体还保持着哄她入睡前相拥的姿势,一只胳膊枕在她脑后,也不知发麻了没有。

  她伸手去捞滑下来的被子,想替他盖好,他却在这时醒来。刚脱离梦境,人还有点恍惚,神色显出难得的柔和,就这么静静看了她好一会儿,才低着嗓子说:“醒了?睡得还好么?”

  锦珊睡前哭得太厉害,眼睛都是红肿的,很有些楚楚可怜。听他这样关切的询问,委屈和不舍重又漫上心头,“不好。你要是非把我丢回东北自己去打仗,我会每天都睡不着,寝食难安,你就高兴了。”

  安陵清支起胳膊半卧着,“那怎么办,行军打仗真没法带着夫人。再说西南山里边条件艰苦得很,餐风露宿是常事。白天日晒雨淋,到了晚上随便挖条土沟就得睡里头,不光有数不清的毒虫和老鼠,还有蛇和癞蛤蟆。黏糊糊的,就这么爬呀爬到身上去,燎起一大串水泡红疹子,半个月都消不掉……”

  见锦珊还是闹着不肯死心,他开始一本正经地吓唬她。果不其然,刚说到山里的灰毛大耗子,她就蜷起来明显地哆嗦了一下,描述到癞蛤蟆的时候,锦珊已经开始满脸纠结地抱着手臂搓来搓去,像是要把层层涌起的鸡皮疙瘩给用力抹掉。

  他憋着笑,正打算继续胡诌,好让锦珊知难而退不再闹着要跟去,忽然怀中一暖,她已经把脸埋进了胸前。

  “文远……”

  文远是他的小字,除了家中长辈,即使在外头人情往来,也不乏有人会对着他双拳一拱,亲热地唤声“文远兄”,唯独在锦珊这里,从未有过。她对他要么生硬地用个“喂”字代替,要么凶巴巴直呼大名。

  安陵清一时有点晃神,待反应过来,随口“唔”了一声。“怎么?”

  “我……我知道自己脾气很糟糕,我以后会改的,不会再动不动就和你吵……也……也不会再提你不喜欢的事。你别走好不好?”

  锦珊喉咙早哭得沙哑,喁喁到最后,已经细如蚊吟难以听清。他却知道,以她一贯的性子,能亲口说出这种低声下气的话,已经是她能做到的最大程度的妥协。

  这一刻,不是没有过动容。但她所要求的,他却实在无力答允。想了想,只能说:“你若实在不愿回东北,可以留在北平等我回来。就算真的开战,我也不会输。”

  这就相当于生当复来归保证了,然而领口还是再次被泪痕慢慢湿透。该劝的都已说尽,他只得轻拍着她的背,一时想不出还有什么安慰的话能止住这不绝的涕泣。

  锦珊心知他作出的安排已绝不会再有变更的可能,良久方收了泪痕,仰起哭得略有些浮肿的脸,“我一直,都很想问你一件事。”

  “……是什么,说来听听。”

  之前争吵得太频繁,锦珊只要一严肃地开口,必然是追问和林婉慈有关的事,安陵清怎么解释也没个完,渐渐失去耐性,此刻仍是心有余悸。

  “那天在天福百货,你说要带我去看什么来着?后来咖啡馆的玻璃就被砸碎了,到处乱哄哄的,也没去成。”

  也不过是半年多前的遭遇,骤然被拉回到眼前,却像是隔了好远,危险和落魄都在回忆里变得有趣。安陵清松一口气,笑起来,“原是惦记这个。起来洗漱一下,我现在就带你去,时间应该差不多。”

  锦珊听话地起身,也没拉铃叫下人,用冷水洗把脸,自己坐在镜前简单梳拢了头发。

  睡眠不足加上哭了太久,看起来状态不佳,脸色显得很苍白。细腻的香粉蜜沾在粉扑子上,怎么抹也不服帖,抖一抖全上不了脸,只得重新洗掉作罢。她轮廓生得明艳大气,富丽如牡丹,一向美得气势汹汹,此刻脂粉不施,竟也流露出别样的温雅动人。

  安陵清收拾清爽,拉开紧闭的窗帘。时间已经是下午四点多,天气暖和起来以后,昼长夜短,两人竟已如此厮磨过了整个白天。

  简单吃过点东西充饥,他吩咐司机备车。常年军旅生涯,他用餐速度极快,但并不显粗鲁,杯箸碗碟举动都很轻却训练有素,丁点碰撞之声也无。

  拿过餐巾擦了擦嘴,又往她杯子里添了些牛奶。“牛乳让云芝掺了姜汁煮过,不会有腥气。你慢点儿吃,不着急。”

  锦珊胃口寡淡,感动于他的体贴,又听话地多吃了些糕点。突然觉得自己这几个月来的闹腾,对他实在是种折磨。他不是无所事事的纨绔公子哥儿,有许多推卸不了的责任。那么忙,回到家也得不到片刻消停,被赶到沙发上睡。夜里休息不好,白天又公务缠身。后院吵个家翻宅乱,人前还要设法替她遮掩,免得袁氏和那帮刻薄下人怠慢欺负了她,也真是煞费苦心。

  仔细想想,无论她说了多难听的话,甚至动手伤人,他一贯的态度都是忍让和沉默,从没有当面给过她难堪。安陵清不会像孙廷钰那样做小伏低,一味说动听的甜言蜜语来哄女人开心,心思却极细密深沉,大气而少计较,亦懂得在着紧处体谅。锦珊一边想着,用眼尾偷偷瞥他,说不出的五味陈杂。

  这些点滴的好,被埋没在不断的冷战和争执里,难以察觉。直到他快要出征打仗,硝烟中一切都是未卜之数,她才惊觉此前未曾珍惜,以致错过了那么多。在战争面前,小情小爱统统显得微不足道。只要他能平安活着回到身边,那些事都不重要。

  但锦珊很快就发现,不想让他走的,不仅仅是自己。她只会哭哭闹闹,最后也不得不妥协,而其他人的手段,远不止这么简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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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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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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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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