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寄鹤抄(完本)>第十一章 隔墙影
  孙廷钰原是郑啸秋原配娘家亲戚的子弟。郑啸秋发迹后,同相识于寒微的糟糠恩义甚笃。然郑夫人迟迟未能生育,非缠着丈夫从亲戚家要了这么个孩子来养在膝下。按着过继的规矩,也曾改过姓的,唤郑廷钰。

  谁知好运不长,廷钰被抚养到三岁半时,郑夫人一病故去。郑啸秋不久后续了弦,又相继生下长女锦珊,次子茂桐。这个过继来的“长子”地位变得相当尴尬,打发回去吧,也不合适,照旧留在跟前,又不免碍着亲生儿子的前程。

  那户姓孙的亲戚,全家说少不少几十口人,无一不仰仗着这门靠山,岂有瞧不出眼色的。硬将孩子留下招嫌,少不得被人讥讽赖着贪图家产,吃相太难看,不定几时就被寻个由头赶出来,不如主动退一步留个余地,日后凡事好通融。郑啸秋瞧在过世的先夫人面上,诸般照拂定也少不了。族中长辈一合计,便开口将廷钰要了回去重新认祖归宗,以免香火凋零。

  郑啸秋混帮派出身,颇讲义气,果然对再次改姓后的孙廷钰另眼相看。虽已无父子之名,也出资供他留洋求学。奈何孙廷钰眼高手低吃不得苦,实在不是块读书的好材料。靠着郑家大把撒钱铺路,混进名不见经传的野鸡大学逍遥了几年,四处浪荡沾花拈草,美其名曰“游学”。华人留学生圈子里,其浮浪名声早已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孙廷钰课业一塌糊涂险些毕不了业,不过仗着山高皇帝远,对家里始终瞒得死紧,照旧装出副有为青年模样。砸钱镀了层金归国后,更着意收敛了不少,郑啸秋便将他留在身边悉心栽培。甚至不惜重金打通政府关节,二十啷当岁乳臭未乾的毛头小子,硬给提携到“烟酒事务局局长”的位置上去。占住这门肥缺,不啻平步青云。也难怪他看人都用鼻孔,就差把“王”字凿在脑门上。

  对方究竟几斤几两,安陵清心里有数,只冷眼旁观。郑锦珊到底是女儿家,含着银匙出生,又是花一样的年纪,打扮得鲜亮惹眼些也算人之常情。倒是这位从天而降的孙表少爷,穿一身隆昌洋行这种有外资背景的商场才有供应的上等英国呢料西服,纯银袖扣,手里拎着根文明棍,领带夹上都镶了细细两排碎钻。整个人就像把崭新挺括的雨伞,全副家底时刻堆砌在身,愈发难掩暴发户的蹩脚。

  他无声地笑一下,再看了看锦珊,“沿着游廊往北走,第一个岔口左拐到头,穿过水月门,就能折回前堂花厅。”说罢朝孙廷钰微微点头示意,径自转身而去。

  清脆的语声远远传来,被晚风吹得七零八落,听不大真切。脾气娇纵的千金小姐和她那位护花心切的表哥似乎起了争执,而表哥正满腹委屈地辩解。

  “我看他就不怀好意,不然拉你手做什么?”

  “我怎么知道……又关你什么事了?孙廷钰你整天老偷偷摸摸跟着我干嘛,烦都烦死了!我爱跟谁拉手说话你管不着!”

  “怎么不关我事,你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那臭小子头回见面就动手动脚的,我看你像是乐意得很呢,珊珊你听我跟你讲……”

  “不听不听,有话自己憋着去!快把路让开,我要走了!”

  ……

  郑锦珊今日脾气尤其地大,怎么也哄不好,或许因着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令她一颗心浮浮沉沉落不到实处,前所未有地慌张。除了拿眼前的孙廷钰撒火,完全束手无策。

  东北王郑啸秋的掌上明珠,身边的围绕的富家公子不知凡几,无一不捧着呵护着,从没人敢对她如此放肆,又如此冷淡。

  但安陵清毫不关心这些,将那缠夹不清的两人远远抛在身后。

  瑜园夜幕渐沉,撤下席面后,还请了京城梨园名角儿来唱堂会。灯火煌煌,远处梆子又零星敲起,越往前走,鲜花着锦的热闹越清晰。军靴深深踩进积雪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动。下人们的招呼吆喝和觥筹交错声混杂在一起,他心里又冷又静,渐渐浮出一件很遥远的往事。

  儿时某个夏夜,府里像今晚一样请了戏班来给三姨娘杨巧如庆贺生日。那是他的养母正得宠的那几年,她喜欢听戏,安陵海却不大乐意府里的女眷像那些新派的太太们一样隔三差五去戏园子包场捧角儿,时候长了,不定闹出什么有损名誉的秽闻来。这样的事说多不多,却也屡见不鲜,生性多疑的安陵海觉得,还是防患于未然的好。

  为讨杨氏欢心,戏班子成了府里的常客,下人们也跟着沾光。每到这时候,丫环婆姨小厮大多搁下手里的活计,顺带凑个热闹。给看戏的姨娘、小姐们添茶递水的空子,朝台上偷瞄两眼。

  安陵清自幼性子好静,不喜热闹,陪坐在杨氏身边敷衍了盏茶功夫,便推说还有功课未完,自去了沉心堂欲寻几册书来读。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竟无意中撞破如此不堪的一幕。

  年久松动的窗扉扣合不紧,悄然滑开两指宽窄的缝隙,窗台上,耷拉出小片镶着银丝滚边的丝绒。欲说还休地,像招引,又半遮半掩着露出马脚来。

  这是什么?安陵清路过窗下,余光蓦地瞥到,纳罕地拈起来瞅了瞅,只觉眼熟。手中是一角宝蓝色通花暗纹丝绒,很像旗袍的裙角下摆。离着鼻端老远,都能嗅出沾染了隔宿的残酒味道和几缕若有若无的苏合香。

  少年满腹狐疑,皱着眉朝窗缝探去,渐渐瞪大了双眼。屋里光线黯淡,依稀只能望见旧案台有一双模糊人影。低抑的呼吸声使这个闷热炎夏充斥着灰尘和情欲的气息,那种粘腻不洁的烦恶感,即使许多年过去,仍旧令他记忆如新。

  空气无端地深沉不安。

  天心圆月明晃晃,照在二姨娘袁璧君的胳膊上,皮肤粘了数片薄灰,蹭出一抹明显的污痕。她身边衣衫不整的男人,脚底蹬一双万年不变的黑色寿字暗纹千层底布鞋。出自京城首屈一指的老字号,瑞蚨祥的手工。

  不多时雨散云收,传来懒洋洋的嗔怨。

  “真不晓得这偷偷摸摸的日子,还要捱到几时是个头?”

  安陵虞当时不过四十出头,是个面皮焦黄锐目如兽的中年人,瘦削的面庞上挺立着鹰钩长鼻,硕大突兀。“若你这肚皮能争气一点儿,再过个几年,也不愁熬不出来。我那大哥也快老糊涂了,忍忍吧,我又没闲着。”

  女人从鼻子里哼出口气,调子里的哀弱更浓了几分。“光我争气有什么用,去拜送子观音?老头子早就中看不中使,还一房接一房往身边纳小的,做样子给人看呢,别人不清楚我还不知道么?银样镴枪头,老是老得够够的,我看离糊涂还远着!”

  “哈哈哈……谁让你去他那儿争气了,会送子的,可不只有观音……”

  安陵清很小就知道,自己出生的不是寻常人家,听了不该听的,看到不该看的,都要付出代价。

  眼前的一切完全超出想象,他的心已经快要跳出嗓子眼,头皮阵阵发麻,只想神不知鬼不觉地赶紧离了这是非之地。蹑手蹑脚往后退的当口,一个不小心,额角竟磕碰到虚掩的窗阑。

  这一撞不轻不重,但木头的涩响回荡在静夜里,比惊雷更加刺耳。那一刻,袁氏和安陵虞脸上的表情让他相信,一旦被发现,他们会毫不犹豫杀了自己。

  庭院太大太空旷,这晚的月色太明亮——没有任何藏身之所,跑也已经来不及。贸然横穿整片露天空地夺门而逃,一定会被看见,更何况,十三岁的少年未必挣脱得过正当壮年的安陵虞。

  心念一动,他朝距离窗廊下最近的西南角发足狂奔。与此同时,还不忘从怀中掏出个亮闪闪的物事,朝窗根下丢去。

  那是枚红缨绒球。方才在南音阁听戏时,一出热闹戏文唱完,杨氏看得开怀,便着婆子领了台上扮林冲的小武生到跟前领赏。小生年纪不大,头回跟着师父出堂会,何曾见识过这等阵仗,被一众师兄弟半起哄半摁着连磕了十多个头,磕得太用力,那盔头上缠着珠须的红缨子便掉落下来,骨碌碌滚到安陵清脚下。

  梨园行当规矩繁多,“宁穿破,莫穿错”,行头装扮都极为讲究,连“盔头”上的绒球也不少说项,譬如年轻角儿的扮相,盔头绒球须用朱红,年纪稍长的用鹅黄,西楚霸王则专属独一份黑色。从小林冲头上掉下来的这颗,正是蚕丝所造的朱红大缨,银丝长须上还簪着颗顶指大的明珠,光熠熠,亮闪闪。

  安陵清从没见过这东西,一时好奇捡起来摆弄片刻,过后随手往兜里一揣也就忘了。

  沉心堂虽已废置,内中所存的藏书却颇为浩瀚,为防天干物燥走了水,便在院子四角各放置“门海”一尊。所谓门海,其实就是口半人多高的雕花大铜缸,里面盛满清水,以备不时之需。

  情势所迫,当下顾不得许多,他屏住呼吸,将身子整个沉进门海内,背脊弓起,紧贴住外凸的缸壁。

  从小接受苛刻至不近人情的严格体能训练,使安陵清水性极佳,闭气时间也比寻常人要长。

  偷情的一双男女本就惊慌,见四下打眼寻不出人迹,也不敢过多耽搁,匆忙整理了衣衫便分头离开。

  当院落重新恢复死寂,被冷水激得面色青白的少年才从铜缸中缓缓站起身。淋漓水渍不住顺着湿透的衣裳和头发往下滴答,将脚下一小块地面全部打湿,他伸手捂住嘴,拼命抑住呛咳,憋得眼眶通红。

  月影西沉,满地薄霜,连石板缝里的一棵杂草都看的清清楚楚。窗根下那枚闪亮的银须红缨球已不见踪影。

  后来,那个红极一时的戏班子再也没在瑜园出现过,不止如此,更像是从整个京城里凭空消失,所有报纸的演出宣传版面上都寻不出一丝消息。彻彻底底的销声匿迹,仿佛从未存在,再也无人问津。

  再后来,袁氏生下了五弟安陵泓。孩子刚满周岁,二姨娘终于在安陵虞的抬举下扶了正。

  安陵清有时会想,戏台上和自己年纪相仿的小武生,是活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照旧唱他那被诬陷后夜奔风雪的林冲,还是已经为那桩他根本一无所知的苟且而付出代价,溺死在沉心堂的铜缸里。

  当然,这是安陵清和幻影的另一个秘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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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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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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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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