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蹄不安地在土地里刨动,战马呼出的白气在黑暗中交织成网,风从很远很远的地方吹来,带着炽热的气息和阵阵喊杀声。
马背上的骑士身着束装钢铠,他带着覆面式的铁盔,仅露出的一双眼睛中闪烁着狰狞的寒光,他的右手紧扣的腰间的战刀,仿佛一头伺机而动的野兽。
“怎么还没有信号发出?佯攻已经很久了!”骑士不耐烦地说,“那小子真的可以吗?”
一位骑士从身后的黑暗中策马行出,低声笑道:“再等等,稍安勿躁!你可以不相信这个小子,但总不能怀疑米迦的决断吧!”
这骑士满头花白的头发,却梳理的整整齐齐,他穿着轻型胸铠,倒是跟前头另外的那个骑士不同。这种类型的铠甲仅仅就只是用几块铁片保护住胸口和肩膀,他内衬着象牙白袍子,外罩着黑色披风。
“蒂尔曼,我很意外你会跟我们一起来,”前面的骑士想了想才缓缓说道,“我还以为你会留在月城……”
“留在月城的酒馆里吗?”蒂尔曼笑着补充他未说完的话,“是的,我老了,我还很喜欢喝酒,不过鲁巴斯你不要忘了,我也是贝诺人!”
鲁巴斯长长地吐了口气,没有说话。他的神色越来越急躁,距离约定好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差不多半个钟头,前线的喊杀声越来越微弱,如果不仔细地听,几乎都要听不到了——他们只派了三千人吸引守军的注意力,真正决定胜负的是这支骑兵队伍和早就潜入城中的那个人。
“不能再等了!前面的小伙子们都快要没了!我们现在就出发!”鲁巴斯狠狠地说,他率先策马冲了出去。在他身后,蒂尔曼似乎想说什么,可是最后还是忍住了,他也跟了上去,身后的骑兵仿佛卷着风暴推进。
……
戴斯蒙绝望地倒在了地上,他还是太高估自己的能力了。他的手中还徒劳地抓着一截断剑——在刚才的厮杀中他的佩剑被折断了。戴斯蒙抬眼看去,借着月光和他如今卑微低下的角度,依稀能看清那张隐藏在黑色兜帽中的脸——那是一个年轻人的苍白的脸庞,下巴尖尖的,还有些少年的稚嫩。难以想象这个看起来不过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会是大陆高阶武者。
年轻人手中提着那支双管火铳,站在寂静无声的街道上,身侧都是一些士兵的尸体,还有一些受了伤却一时未死的士兵在不远的地方哀嚎。他几乎是踏着鲜血走到了戴斯蒙面前。
年轻人从自己的腰带中摸出弹药来,用冷漠的眼神盯着戴斯蒙。戴斯蒙用屁股想都知道自己的下场会是如何了,他闭上眼睛,等待死亡。
他听到了上膛的声音,然后就是死一般地沉寂。没有预想中的枪声,也没有预想中的痛苦,戴斯蒙做好了去见女神的准备,可是魔鬼并没有满足他。
他疑惑地睁开眼睛,黑洞洞的枪口依然指着他,年轻人也在瞄准,可是偏偏没有扣动扳机。
年轻人忽然放下了枪,淡漠地看了戴斯蒙一眼。戴斯蒙觉得他的眼神似乎在说——“算你走运!”
不过惩罚还是不可避免的,年轻人随手一枪打在戴斯蒙的左腿上,铁砂弹撕裂了他的铠甲,洞穿了他的大腿肌腱,戴斯蒙痛得喊了一声,鲜血箔箔地涌了出来。
年轻人直接无视了他,抬脚往城门方向走去。
戴斯蒙又急又怒,大腿上的疼痛还在反复地折磨他的神经,他晕了过去。在视野逐渐暗淡下去的时候,他感觉到了大地的震动和从远方传来的,盖过一切声音的马蹄声。
骑兵!
贝诺人的骑兵!
……
城头上的厮杀似乎已经接近了尾声,空气中飘着浓重的血腥味儿,血水沿着城墙缓慢地流淌下来,让人大概能想象到城上的惨烈。
肯瑟苟沃斯借着黑暗走近了城门,贝诺人没有出动撞城车,因此并没有太多的士兵守护城门——而且看起来守军对这厚重的橡木城门很有信心。
解决一队人数不过二十的士兵对于肯瑟苟沃斯来说并非难事,多年来养成的谨慎性子让他收好了开火如打雷般的双管火铳,而是取出了手弩。
肯瑟苟沃斯一边走一边射击,城外骑兵的出现使得守军有些慌乱,等到肯瑟苟沃斯把最后一枚弩箭打进最后一个士兵的咽喉时,贝诺骑兵已经开进到城外约摸百米远的地方。
肯瑟苟沃斯知道自己必须抓紧时间了,不然只能等着外边的骑兵们拿脑袋去撞城墙了!他拉动吊起铁闸门的绞索,这可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工作,好在肯瑟苟沃斯不是普通人,他把绞索固定好,又找到放下橡木城门的拉杆,这时守军已经发现了他,他们惊恐地冲了过来,想要阻止肯瑟苟沃斯的行动。肯瑟苟沃斯一脚踩在拉杆上,只听得一声轰然巨响,橡木城门已经被放下,贝诺骑兵风暴般地冲了进来。
肯瑟苟沃斯爆发出年轻人特有的,猖狂的笑声,这时一双沉重坚定的大手忽然抓住了他的肩膀,直接将他抓了起来,放在了后面的马鞍上。
“小子,你得意忘形地太早了!”苍老温暖而熟悉的嗓音响起,“站在骑兵的冲锋阵容中也不怕被踩成肉酱吗!”
肯瑟苟沃斯定了定神,才嘿嘿笑道:“我有那么愚蠢吗?若是真的这样,那么恐怕我会是大陆千百年来死在自己人的骑兵马蹄下的刺客了!”
顿了顿,肯瑟苟沃斯发现喊杀声逐渐地远去,他不满地叫道:“喂喂喂!老家伙,你要带我去哪儿?这不是事先计划好的进攻路线啊!”
“傻小子!这座城已经被我们拿下来了!难道我一把年纪了还要跟那些家伙去打仗吗?我应该去好好享受一下生活!”
“你这人怎么那么没担当?”肯瑟苟沃斯嘀咕着。
“我可是知道月城里很多人喜欢我的‘担当’呢!”
“你是说‘蔷薇花开’里的妮可还是莎罗?老家伙你在那些地方还是蛮英勇的嘛!不过我还是比较喜欢风韵犹存的安妮塔!”
“哈哈哈,小子看起来你也去过那种地方,跟老头子我说说看,安妮塔……的滋味如何?”
“不知道,我是在那里的屋顶看到她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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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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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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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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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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