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斐尔放下手里的鹅毛笔,可是心中的波澜却久久未能平复。每当拉斐尔心神起伏的时候,他就喜欢写字,不管写什么,但总能让他平静。
自从十年前转投米迦麾下后,他就很少这么激动过了。拉斐尔也是有血气的男人,年轻时也曾想踏上战场斩立军功,可是现实却跟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一直讨厌贵族作态的拉斐尔居然被委任为布加勒斯特的市政官,他浪费了十年光阴和贵族周旋,把布加勒斯特经营的越发繁荣。
来到贝诺后,他竟然还是一个市政官。虽然他很明白自己的战斗力在米迦的麾下算不上一流,就连米迦自己都是绝世无双的猛将,打仗的事哪会轮得到他。
但是拉斐尔依然把这个战场上建功立业的梦想深深藏在了心底,期待有一天能发光发热。
如今,他的机会终于来了。
虽然他能统领的只是一群马贼,一群上不得台面的马贼,但他仍旧明白这一千马贼对整个战场走向的影响有多么大,反败为胜的转折点就落在了他的肩膀上。
拉斐尔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气,把桌面上写满字的纸揉成一团。他把身上的长衣解下来,准备睡觉时,敲门声却很突兀的响起。
拉斐尔打开门一看,站在门外是一身长裙睡衣的美丽女子,正是奥芙嘉小姐。
“这么晚了,你怎么来了?”拉斐尔赶忙将奥芙嘉迎进来,一月尚算天寒,换给谁都不忍心让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在门外站那么久。
奥芙嘉小姐小嘴一撅:“我就不能来吗?你都要去打仗了,我还能不来看看吗?等会你又离开我了,怎么办?”
拉斐尔心里一暖,果真还是有人在乎她的。他拉斐尔半辈子纵横花丛,不知道多少怀春少女对他含情脉脉,可是到头来,最后和他在一起的却是眼前这个长相算不得出类拔萃,性格却温柔似水的女人。
“你会和我在一起吗?”奥芙嘉问,她的手轻轻绞着,装作漫不经心地看着自己的鞋尖。
“等战事结束了,”拉斐尔微笑,像是温暖阳光,“我们就结婚!”
其实拉斐尔心里明白,他们两个人都等不了了,日子在一天天过去,他已经快要四十岁了,奥芙嘉也有三十岁了,纵使他们再怎么保养得好,却也依然没能阻止岁月如梭在他们脸上留下痕迹。
奥芙嘉伸出雪白的手臂,环住拉斐尔的腰,把脑袋靠在他肩膀上轻声说:“好!”
有人欢喜自然就有人愁。
布加勒斯特皇宫藏书馆里,缺了一只臂膀的男人孤独地坐在窗边的圆形木桌旁,他点了一根蜡烛,又翻过了一页书。
藏书馆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空气里充满了陈旧的书香味,光线昏暗,黑色合欢花窗帘随意地挽在一旁。
好像上一个进入过藏书馆的人还在十年前,那人的名字他还记得,拉斐尔。他任命那家伙为布加勒斯特的市政官,有随意进出藏书馆的权利。拉斐尔果真成为了藏书馆的常客,在没有事情的下午或者深夜,捧着书,坐在和他此时面对面的位置,一看就是很久很久。
十年来,他大概把藏书馆所有的书都看了个七七八八吧。男人又翻过一页书,目光却是看着对面的位置,仿佛十年前那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如今还坐在那儿,抱着书,像是遇到老朋友一样微笑着跟他打招呼。
可是谁会想到这个长袖善舞浑身书卷气的年轻人还耍的一手好刀法,在皇宫地牢里硬生生地从自己眼皮底下救走了人。
这样的人才,自己怎么就稀里糊涂地把他扔给了敌人。
男人叹了口气,把杂念甩出脑海,事已至此,再想也没有用了,倒不如想想怎么赢下这场战争吧!
新年之夜的那件事情无异于是一记耳光,狠狠打在奧匈帝国的脸上,现在大陆都在传说北方玫瑰亲王单枪匹马在奥匈皇宫大杀四方的英勇事迹,这叫他怎么咽得下这口气!
生平第一次,他觉得自己输了,输给了一个后起之秀。他是冠绝大陆的王阶强者,是君临天下的帝王,他本不该拥有这种挫败的情绪,可是一旦有,那就是心魔,足以让他不得安生的心魔。
男人有些狂躁地把书合上,背靠着椅子,他的胸膛剧烈地起伏着。
待得心情平静了一会儿,男人才开始细细盘算起来,如今摆在他面前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抵挡玫瑰亲王麾下那一群拥有可怕战斗力的武者。
原来奧匈帝国还拥有四大王阶,却接连被米迦斩杀了两个,偌大一个帝国,到现在只剩下两个王阶。可反观米迦那边,除了他自己以外,目前已知的王阶强者就还有贝诺大剑师蒂尔曼,那个艳名远播的女演员娜塔莎,以及米迦的养父,别人或许不清楚,可男人知道那个看起来脏兮兮的矮人老头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凶货。
更别提拉斐尔鲁巴斯等人了。奧匈帝国虽然拥有三十万大军,可是经得起这群家伙的几次冲杀?
令男人唯一感到心安的就是米迦现在的伤势,他很清楚自己那偷袭的一枪蕴含了多么大的力量,现在的米迦恐怕连站都站不起来,更别说提着刀上阵了,那么一来,对方的最强战力不在,多少也能减轻自己的负担吧!
“肯瑟苟沃斯!”他轻声喊了一句。
藏书馆某处黑暗中忽然走出一个人影来,他披着黑色的袍子,黑色长发黑色眼瞳,简直要和黑暗融为一体了,如果不是事先察觉的话,恐怕谁都不知道这里站了个人。
“麻烦你走一趟,上风津大山,把那个还在山顶弹琴的女人给我叫下来!”男人吩咐道,“顺便去边境看看情况,我要求你尽最大能力探查玫瑰亲王米迦的伤势……”
他抬起眼睛,直视着肯瑟苟沃斯:“尽管这很危险,但是很重要,如此一来就麻烦你了!”
肯瑟苟沃斯神情里自始自终都没有什么表情变化,他点了点头:“如您所愿!”
“对了,”正当肯瑟苟沃斯准备离开的时候,男人又叫住了他,“我那不成器的儿子呢?”
沉默。
男人摆摆手:“尽管说吧!我不会怪罪你的。”
似乎是想了一会儿,肯瑟苟沃斯才回头说道:“他刚刚……骑马出皇宫去了,方向……大概是胜利大街销金窟那一边。”
在肯瑟苟沃斯的视线里,男人没有什么表情变化,他坐回了书桌前,神色如常地继续看书。
肯瑟苟沃斯叹了口气,转身离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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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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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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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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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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