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用废的第三把战刀。
还没等那个可怜骑兵的尸体落地,泰格猛然伸手摘下了他挂在腰间的战刀。
抖落染血的牛皮刀鞘,一抹寒光泓亮如水。
好刀!
这场属于骑兵的战争已经到了白热化的阶段,双方刺刀见红,骑兵的推进速度明显已经迟缓下来,像是踏入泥潭的人。两边的骑兵们都深陷敌阵中,正是一团乱麻的时候,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只看得到红黑搅和在一起,满眼都是血花,满耳都是刀剑的轰鸣。
往往一个贝诺之剑的骑兵可以杀死三四个雷神之锤的骑兵,这已经是很大的伤亡交换比例了,现在泰格终于发现了雷神之锤骑兵团的损伤更大的原因。
贝诺之剑骑兵所武装的战刀明显更为锋利,雷神之锤骑兵们的战刀和铠甲在人家面前仿佛纸糊的一般,轻轻一戳就破了。
“雷神之锤骑兵团!听令!”泰格大声吼叫,他把战刀嵌入了迎面冲来的一个骑兵的铠甲缝隙中,直接分裂了人体,“抢他们的战刀!对准了他们铠甲的缝隙攻击!”
刚刚开打的时候,泰格就已经发觉了贝诺之剑的铠甲的坚固出乎他们的意料,不依赖斗气的话,泰格想要破开对方的铠甲都要用两刀的功夫。
一个不使用斗气的大陆高阶武者的身体素质也比普通士兵高出了不少,可是居然也要用两刀才能劈开敌人的铠甲,那么那些普通的士兵呢?
战场上一瞬间就能决定生死,当你发现全力以赴的一刀过去仅仅只是在敌人的铠甲上划出一道痕迹时,敌人的战刀就已经割开了你脖颈上的动脉。
雷神之锤军中一直都流传着这么一句话,“你劈出一刀的功夫,敌人也能劈出一刀甚至更多,你的一刀没能干掉他,他就能干掉你!”
不知道有多少雷神之锤的骑兵死在这一刀下,披着全新铠甲手握全新战刀的贝诺之剑骑兵宛如一尊尊杀神,所过之处鲜血横流遍地残肢断臂。
夜色中猛然炸出一团银光,璀璨的光辉甚至盖过了天空中千盏浮空灯。
苍红色轻铠的骑士从乱军中杀出,一杆乌黑骑枪宛如游走的龙蛇,面上铁面染血狰狞,胯下战马脖子上挂着无数人头,鲜血淋漓,杀气腾腾。
他手中红色大旗随风猎猎翻滚,烫金的利剑像是要劈开这天地般。
“贝诺之剑收拢军阵,凿穿他们!”苍红色铠甲的骑士放声嘶吼,身上的银光爆闪,耀眼得宛如星辰。
一年前禅达城下那一幕如今又重现,年轻的骑士带领着三千骑兵杀出重围,千里奔逃围困芮尔典帝国帝都瑞恩。
那时候那个年轻的,红头发的骑士身上也是这般银光闪耀。
不是旗帜,胜似旗帜!
不少贝诺之剑的老人只觉得胸膛热血逆流而上,他们一刀劈开挡路的敌人,飞快地聚拢在苍红色铠甲骑士的身后。
“杀!”
苍红色铠甲骑士咆哮,手中骑枪连连刺出,空气中高速闪掠过一道道人眼难以分辨的残影,身前几名敌人胸前爆出一团血雾。
“杀!!”
身后万军怒吼,像是巨龙的咆哮。无数贝诺骑兵挥舞着手中的战刀或是骑枪,绞杀着面前阻挡的敌人,他们迅速地汇聚在一起,努力地跟随着那个一身银光的骑士。
玫瑰亲王!
泰格差点要捏碎手中的刀柄。
现在的局势越发地对雷神之锤不利,如果让贝诺之剑成功凿穿军阵,在平原上转过身来,那么一团散沙的雷神之锤只有被屠杀的份儿。
图炉兹堡城头上,金色铠甲的男人手扶城墙,面色严峻而狰狞。
“不,不,不!”他喃喃自语着,“那不是玫瑰亲王!根本不是!玫瑰亲王米迦早就拥有了王阶武者的实力,他的斗气颜色不可能是银色的,不可能,这不可能!”
“来人!”他大声喊到。
披负着重铠的传令官战战兢兢地走到他身后,跪下垂首。
“收兵!”男人说。
“什么?”传令官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以至于他没忍住问出声来。
“他妈的我叫你收兵!”男人回身一记耳光狠狠地抽在传令官脸上。
传令官没敢躲,也躲不过,脸上顿时多了个掌印,他咬咬牙,把被打落的牙咽下了肚子。
“是!”他躬身退下去。留下男人一个人立于城头上大口大口地喘息。
男人转过脸,视线越过战场望向遥远的月城方向。
他的眼神骤然间变得惊恐万状,像是看到了世界上最可怕的怪物。
远远的平原那头,高耸的城墙上,一身白衣的大男孩高高地站立于城垛。
他满头的红发随风狂舞,手中挽着横笛,竟然在这每一秒钟都有人死去,每一秒钟都有刀枪入体血肉横飞的战场上吹奏不知名的曲子。
男孩俊秀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仿佛城下那场万军之战与他无关。
他就这么站在那里,白衣向天,挺拔如枪。
男人忽然愣住了。
那横笛的声音居然飘过了卢瓦尔平原,飘过了战场的厮杀,传进了他的耳朵里。
这个男孩吹奏的曲子音调说不出苍凉悲壮,仿佛男人毅然决然地告别妻儿奔赴战场,结果回归的却是骨灰。
男人听懂了,那是一曲挽歌。
他心里咯噔一声,似乎有什么很重要的东西就此离他而去。
泰格当然也听到了横笛的声音,不过此时此刻他全神贯注地在应对一身银华的玫瑰亲王,因此那横笛在他耳中飘渺虚无得很,像是幻听。
贝诺之剑的骑兵们已经聚拢起来,他们奋力催动马匹前进,企图贯穿雷神之锤的军阵,可是敌人的难缠程度出乎他们的意料,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惨烈的代价。
刀光,人濒死前凄厉的惨叫,战马的嘶鸣,骑士的怒吼还有浮空灯的光交错在一起,混着血液的腥味,像是一场鲜血淋漓的地狱盛宴。
泰格格开玫瑰亲王当头而来的凌厉一枪,手腕一抖,战刀沿着枪杆下滑,眼见着就要切断玫瑰亲王的手指,他心跳得很快,仿佛已经听到了玫瑰亲王的惨叫。
亲王大人手一松,竟然放弃了骑枪,把象征着贝诺之剑的旗帜往地上一插,整个人离开马背腾空而起。
这时他忽然听到了横笛的声音,来自很远很远的地方,悠扬是悠扬,怎么听起来这么凄凉?
他不回头也知道这横笛是谁在吹响,倒是有些小瞧那小子了,今天他能吹横笛,没准明天他还能弹管风琴。
“要记得,我是为了贝诺而死的。”他咆哮着,在半空中从身后的大氅里抽出两支大口径青铜火铳,六连发蜂窝式转动弹仓,米迦特别打造给他的,射程仅仅只有五米,拿到手的时候他还嫌弃这两支火铳,米迦只是告诉他,五米距离内,哪怕是神灵天降都能射下来。
现在他的确从天而降,是不是神灵无所谓了,关键是眼前这个雷神之锤的指挥官,
必须死!
青铜火铳吐出一吃来长的火舌,白炽晃眼的光焰宛如划破天际的流星。
泰格早就意识到了危险,矮身躲过了呼啸而过的青铜子弹。
火铳停止了射击,好像是没子弹了。泰格兴奋起来,失去了骑枪,失去了子弹,你还有什么花招?!
他抬起手臂,挺刀值刺,那骑士身在半空根本无从借力,只能愣愣地撞在他的刀锋上。
事实的确如此,身披苍红色铠甲的骑士果真笔直地撞在了他的战刀上,他能感觉到战刀劈开铠甲,刺进人体的快感,这样的感觉让他血液流动加快,全身都热了起来。
玫瑰亲王……死了!
他听到了横笛声,挽歌。
他忍不住放声大笑,可是笑声刚出口却戛然而止。
骑士用力地搂住了他,刀锋从他的后背透出来,血流成河,可是泰格听到了,
他居然在笑?
笑什么?
为什么要笑?
他心里忽然升起了很不好的预感,想要用力地推开环抱住他的骑士。可是骑士用单臂奋力地抱住他,不让他挣扎。
“不!”
青铜火铳顶着他的铠甲怒吼着,雷霆般的轰鸣,枪口喷出致命的火光,在如此之近的距离发射,就算真的是神明降临,也都被轰的连渣都不剩。
刚刚身在半空时他仅仅打空了一支青铜火铳,可是他还有另一支火铳。
铠甲轰然破碎,六颗青铜子弹一瞬间被打完,准确无误地贯入了他的心脏。强大的穿透力直接在他胸口打出了一个血洞,一团血雾炸出来,喷洒出很远很远,仿佛秋天晚来的急雨。
两人翻滚着坠马落地,在战场上所有人的注视下。
还能听到横笛声,嘿嘿,这小子吹奏得还不错啊!
好像又回到了很多年前。
——跟我混吧,我承诺给你一辈子的荣耀!
为什么我要跟你混?
因为我是安东尼·伊莎贝尔,我以后会成为贝诺的王!
——阿尔托利亚你可要撑住啊!我可不想掉下去!
放心好了,我撑得住,你可要快点啊!我也想看看!
诶,我说你是不是没见过女人啊?
骑士训练营里哪里有女人,倒是你,你不是堂堂贝诺皇储吗?怎么现在还沦落到要来偷看女教官洗澡!
妈的我哪里知道军营里没有女人!早知道的话我还会来?不好被发现了,阿尔托利亚快跑!
——阿尔托利亚,攻下那座城我请你喝酒!
什么酒?
城里最好的酒馆里最烈的龙舌兰酒!
好!
——喂,骑士王阿尔托利亚,你还真是大胆,居然还敢自称骑士王?嘿嘿,你平常可不是这么会耍酷的男人呀?
那个,我……我觉得……
薇薇安很可爱对吗?
对。
你喜欢?
对。
那我原谅你了!
——别傻了!阿尔托利亚快走!快撤!撤!
我不走!薇薇安还在那里!
你是不是真傻!再不走我们就要被围住了!薇薇安是为了我们才留下的,她用她的命给我们拖延时间,你不走就是在辜负她啊!快走啊!阿尔托利亚!
——阿尔托利亚,你知道吗?
嗯?
薇薇安其实……也爱你!
人死了还说个屁啊,多久前的事了。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每年其实还会偷偷地去她的墓碑前放上一束白花。
然后呢?
她是用她的命在爱你啊!
安东尼,薇薇安……你们还好吗?我就要来找你们了!安东尼你欠我的酒记得补上,要在最好的酒馆喝最烈的龙舌兰酒。还有薇薇安,我欠你一句五十年的……我爱你!
此时一片混乱中,他脸上的铁面具掉落,露出一张苍老的脸,他眼眸中的神采随着鲜血的流失而流逝,那的确不是玫瑰亲王米迦,而是骑士王阿尔托利亚。
这位骑士王的一生说不上有什么大贡献,他出身贫寒,小的时候家里实在是穷得揭不开锅,于是把他送到了骑士训练营里接受训练,直至最后走了狗屎运追随了当时还是皇储殿下安东尼·伊莎贝尔。一生中最大的骄傲大概就是骑士王的称号,最大的愧疚应该是对不起那个名叫薇薇安的女孩吧。
白衣男孩终于放下了横笛,注视着最后一盏莲花般的浮空灯燃烧着坠落在远方的旷野上,他疲惫地笑了笑:“再见,骑士王,我会想念你的……”
此时狂风呼啸,席卷过天地,终于云破月白。皎洁的银盘露出来,把轻纱般的月光投在大地上。
居然是个满月。
夜凉如水。
男孩转身走下城头:“拿我的铠甲来!我要亲自出城……迎战!”
同样的,远在图炉兹堡城头上,金色铠甲的男人面目狰狞,他把身侧的璇玑盒背负在身上,转身走下城墙。
“开门!牵我的马来!”他眼中似乎跳动着火焰,“我要杀了那该死的玫瑰亲王,替我弟弟报仇!”
两座城的城门同时洞开。
两匹战马同时奔出。
两位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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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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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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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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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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