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腾的马蹄重重地踏在雪地里,扬起雾般的雪尘,马背上不过是大点儿的男孩,他的红发在迎面吹来的风中狂舞,像是炽盛的烈火。
“米迦,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身后的雪尘中冲出狼狈的男人,他的头发上,胡须上,还有他黑色的风衣上都沾满了白色的雪沫,他这一路上都跟在男孩的屁股后面,可以说是吃了一路的灰尘,直到现在男孩放缓了马匹的步伐,他才有机会冲出来说句话,顺带着透透气。
堂堂的王阶强者,居然连马也不会骑!将来怎么上战场和敌人打仗?妈的!老子带的可是来去如风的骑兵,不是那些穿着笨重甲胄满地跑的步兵!这并不是看不起步兵,只是蒂尔曼的骑术让米迦实在是大失所望。当米迦看到蒂尔曼骑马时差点连马背都上不去时,废物这两个字在他嘴里转了许久,最后为了不打击蒂尔曼他还是咽回去了。
米迦侧过脑袋瞥了他一眼,他们离开王城已经两天时间了。两天的长途跋涉也仅仅是让蒂尔曼勉强地掌握了骑马跑直线的技术,要是让他拐个弯,没准他能拐到马肚子下面去。
不过尽管如此,蒂尔曼的骑术也勉强能跟上米迦了,终于不用米迦在岔路口等上老半天才看到蒂尔曼骑着马晃晃悠悠赶过来的身影。
“去我的家!”米迦简短地回答。
“你的家?”蒂尔曼一边拍打着风衣上的雪花,一边问,“你家不是在王城吗?”
“不,我的意思是我最初的家,在我还没发迹前,那是我的小窝。”米迦笑了笑,深邃的黑色眼瞳里仿佛带着温暖的光。
蒂尔曼也为之触动,回忆潮水般涌来,他漫无边际地回想起少年时代的往事。
那时候的他喜欢坐在小镇唯一的钟塔的顶楼,因为那里离天空最近,他总爱在那里仰望星空憧憬自己的未来。他的铁匠父亲帮他在工场里找了份学徒的活计,想让他学门手艺,以后好赚钱养家糊口,可是他在工场里唯一学到的就是对外面世界无限的向往,工场有从外面回乡的老人总是说起外面怎么怎么好,怎么怎么精彩。蒂尔曼下定了决心要走出小镇,去看看大千世界,就连他那一直管他管得很严的父亲都没能阻挠他。
离开那天他本来已经走出了很远很远,可是忽然听到了身后传来雷霆般的钟鸣,他回头遥望,头发银白的中年男人站在钟楼顶层,像是顶天立地的巨人,他用尽全力敲响那古老的青铜大钟,仿佛在做最后的告别。
眼泪像是泄了闸的水涌出来,他转身狂奔起来,发誓一定要混出个名堂,让父亲看到他功成名就的模样,在父亲老去之前!
蒂尔曼收好了泛滥的思绪,现在并不是追忆往事的时候,他的铁匠父亲已经死了好多年,他也老了,年轻时什么远大的抱负理想之类的,现在看来不过都是些幼稚的想法罢了。
他放眼望去,四下里尽是茫茫无际的雪原,天空也是白色的,地平线也在远方模糊不清,仿佛混沌初开时的荒芜。
问题是在这白色的旷野上该怎么找到米迦说得所谓的家?如果没有指明方向的银罗盘,恐怕经验最丰富的旅人都无法走出去。
蒂尔曼把疑惑的目光投向米迦。
米迦似是察觉到了他的内心的困惑,回答:“放心!那是我生活了十八年的地方,不会走错的,这里正好是冰雪平原的中部,离我家也不远了。”
“可是这和你说的改造世界的力量有什么联系吗?”蒂尔曼问。
他们之所以忽然离开王城,就是因为米迦说的可以改造世界的力量。米迦要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他没办法阻止奥匈人的入侵,可是他有办法增强贝诺公国的实力。
奥匈人有火车运输武器装备和粮草,那么贝诺也会有!这是他答应过茜茜的事情,那一整套源自矮人族的炼金技术足够在短时间内让贝诺的军事实力大增,高阶合金打造的铠甲和武器能让贝诺军队的战斗力提升几个档次!
可是锻造高阶合金却需要温度超过千度的火焰,目前人类所掌握的能源中没有任何一样燃料在燃烧时能释放出这样恐怖的,足以焚烧世界的热量,所以必须找到新能源,没有新能源的话,那么这一套炼金技术完全就是扯淡!
这样的新能源,恰巧米迦就知道哪里有。说起来还得感谢米迦的矮人养父卡德萨,他找到了一种完全崭新的,从未被人类所发现过的新能源,并告诉了米迦这种新能源的所在。
卡德萨把他发现的这种新能源称之为——“大地之血”①!大地之血燃烧的温度近乎两千度,足以熔化世界上的任何金属,经过提纯后的燃烧温度更是达到了恐怖的三千度!
蒂尔曼对于米迦的说法将信将疑,但他没有理由去怀疑一个炼金术师。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原则,蒂尔曼才肯跟着米迦离开王城,他们走的无声无息,就连茜茜都是在第二天的清早才发觉自己的未婚夫不见了。
好在米迦走之前留下了一封信抚慰小未婚妻的心灵,不然以茜茜的性格肯定会不顾一切出来找他。米迦能大致猜到皇帝陛下命不久矣,老皇帝必然要在自己生命的最后关头扶自己的女儿登上皇位,当皇帝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茜茜还有很多东西要学,可不能再让她跟着自己到处晃悠。
皇权更迭会引起王城里一系列的权力洗牌,老皇帝肯定会把一些不听话的家伙清除,以便茜茜顺利继位,小规模的动乱是有的,不过有罗兰和那位素未谋面的宰相大人照看,那些乱臣贼子也翻不起什么大浪来。
“走吧!就快要到了,”米迦策动马匹继续向前奔去,“再坚持一下吧!”
在白茫茫的雪原上时间流逝的很模糊,蒂尔曼也不知道策马狂奔了多久,直到日暮西山,飞鸟归巢,天际边的云彩被落日烧的如血般火红,前面的骑士才停了下来。
“到了。”他转头说,红色的头发被汗水浸湿贴在额头上,面容疲惫,眼神却映着远方的落日。
终于到了!蒂尔曼心里放松下来,终于是熬到头啦!他身体这么一放松,整个人却是向后倒去,差点又栽倒在雪地里。
不过蒂尔曼在自己就要掉下去的紧要关头,用脚尖勾住了马肚子,迫使自己稳住身形才险而又险地维持住了平衡,没有在米迦面前出丑。
米迦当然都把蒂尔曼的动作看在眼里,心说要不是老子故意绕了一大圈路锻炼了你的骑术,今天你非得来个倒栽葱不可!
蒂尔曼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揉了又揉,有些惊疑不定地问:“米迦,这里就是你的家?”
米迦点点头,率先往面前这座破旧的小院走去。
小院几乎没有墙,如果说用干草和枯枝扎成的一人来高的篱笆也算得上是院墙的话。
米迦从怀里摸出一枚小小的青铜钥匙,打开了院门上的青铜锁,看起来很久都没有人回来过了,青铜锁上都有了一层绿色的锈迹。米迦自嘲地笑笑,矮人养父至今还被囚禁在某个他不知道的地牢,又怎么可能会有人回来呢?
院子里还是一副旧模样,没有丝毫的变化,院门边摆着两只孤零零的木桶,院子里放着一口水缸,上面早已积满了灰尘。院子的角落里挂着一柄短小的斧头,除此之外,再无它物。
木屋也还是那间木屋,米迦伸手推开木屋的门,一股子陈旧的味道扑面而来,米迦狠狠地打了个喷嚏。屋子的摆设依旧,两张木床,两把椅子,要说值钱的东西,大概就是屋子中间摆放的那张大大的木桌和上面一大堆的形状古怪的玻璃瓶子。
突然又回到了这熟悉的小窝,米迦不由得有些感慨,当初他离开时还只是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如今回来时却是名动一方的玫瑰亲王,这就是所谓的衣锦还乡吧!米迦心里默默想着,只不过物是人非罢了。
米迦一把从左边的木床下扯出一口箱子,这是矮人养父留给他的最大的宝藏。
箱子里面装着一卷一卷的羊皮纸,用细小的绳子捆好,层层叠叠地放在一起,米迦把这些羊皮纸全部抱出来,放在了桌子上。
“这是什么?”
蒂尔曼打开其中一张羊皮纸,发现里面画着一件他看不懂的东西,说不清楚那是什么,蒂尔曼只知道那是用一大堆齿轮链条还有气管组成的家伙,旁边还有一大堆的公式计算。
“图纸!炼金术的图纸!”米迦凑过来一看,说,“这是蒸汽机的图纸!还是联动式蒸汽机②的图纸!放好了,别乱动!”
“那这个是什么?”蒂尔曼显然把米迦的话当做了耳边风,他又打开了另一张羊皮图纸。
“这是电灯!”米迦回答。
“这个又是什么?”
“火车!”
“这个呢?”
“汽船!”
“这个呢?”
“……”
“这个呢?”
“这是……妈的别动还给我!这是老子小时候写给人家的情书!”
“……”
“唉,这就是你说的改造世界的力量吗?这些东西又有什么用呢?”蒂尔曼叹了口气说。
米迦恶狠狠地收好某章羊皮纸,恶狠狠地回答:“你这种庸人当然不会知道!我也懒得和你解释,等着看吧!大地的血液有一天终将喷涌而出,炼金术会带给世界真正的光明,神灵终究只是信仰!”
落日的余晖从窗外涌进来,少年的侧脸被镀上一层金边,他的黑瞳里泛出比夕阳更亮的光,蒂尔曼忽然有种错觉,仿佛眼前的少年才是真正的……神衹!
【注】①文中提到的“大地之血”原型是现实世界中的石油,石油是一种粘稠的,颜色呈深褐色的液体,燃烧的温度大概一千六百度左右,这里为了小说需要稍微改动了一下,望达人一笑置之。
②联动式蒸汽机于1782年第一次工业革命被改良出来,改良它的人是英国的瓦特。蒸汽机广泛地应用于生产,推动了燃料工业,机械制造业,冶金业,材料工业的革命,促进了工业革命的发展。为了情节需要,在文中也照搬了过来,大家不要计较,风打在这里感激不尽。
希望喜欢的人多多支持,感谢各位读者朋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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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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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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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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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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