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渐冷清的奴隶市场却是迎来了一个身穿白色长衣的骑士,骑士一头如血般艳红的头发在风中飘扬,雄俊的黑色战马打着响鼻,重重踏下的马蹄铁带起青石板上的尘土,骑士的背后是傍晚时分金色的余晖,像是从壁画中冲出来的神衹。
奴隶市场一直都是一个很神奇的地方,里面鱼龙混杂。奴隶贩子们挥着在铜油中浸泡过得鞭子,驯服那些不听话的奴隶,让他们向被人奴役的命运屈服,奴隶贩子们则在这之中赚取丰厚的利润。除了可怜可悲的奴隶和可憎可恨的人贩,奴隶市场里还有很多郁郁不得志的武士或者技师,受生活所迫不得不来到这里找一份活计来养家糊口。
奴隶市场虽然说是市场,其实这里严格来说是一片街区,奴隶贩子家里可没有地方收留这些卑贱的奴隶,只好在市场里搭建一些简陋棚子“存放”这些奴隶。金手指、盗贼和一些被贵族官僚压迫到无家可归的平民也在这里安身,久而久之,这里就变成了王城里以混乱著名的贫民窟。
另外在这里,你可以买到任何超乎你想象的东西,奴隶市场的背后也是王城里有名的黑市,只要你有金币,在黑市里你可以买到任何见不得光的东西,比如王城里某家贵族珍藏的古玩奇珍,或者是一些法律上明文禁止的东西。“只要你兜里有足够的金币,你甚至可以买到皇后的内裤!”这句谚语一直都在这市场中广为流传,几乎每一个来过这里的人都知道。
在这黄昏时分里突然来了这么一个英武不凡的骑士自然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蹲在街边角落腰间缠着红带的落魄的武士们抬起头来,奸商模样的奴隶贩子也在不停地往这骑士身上瞄动,而有一双灵巧手掌的身形灵敏的金手指则在偷偷地靠近这位骑士。
骑士一勒手里的缰绳,巨兽般的黑马双蹄高高抬起,整匹马直立起来,这时所有人都看到了那骑士的眼睛,澄澈的像是水洗过得天空,平静的如同不起波澜的湖面。
骑士从马背上摘下一根长达一丈的生铁铸成的棍子,铁棍的一头扎着红色的布条。他用力地把铁棍插在地上,那些面容沧桑的武士或者技师眼睛里燃起一丝火苗,这个骑士看起来出身非富即贵,他来这里的目的也很明显。
骑士翻身下马,便听到旁边传来的一个声音:“不知这位尊贵的大人来这里招揽什么样的人?”
骑士循着声音看去,只见一个面孔黝黑,宛如铁塔般的大汉,大汉脸上有一条狰狞可怖的刀疤,而他手臂上结虬的肌肉充分说明了主人的那爆炸般的力量,汉子背上负着一柄巨型砍刀,骑士敏锐地察觉到刀刃上那些细碎的,像是犬牙般的锯齿。
这是一柄杀人的刀!骑士默默在心里说道。
“招揽有用的人,”骑士淡然地回答,他看着那身材魁梧的大汉,“你会什么?”
大汉脸上的刀疤动了动,他低声回答:“我,我会杀人!”
骑士笑了笑,他笑起来的样子像是一个羞涩的年轻人,虽然他本来就是个年轻人。
“谁都会杀人,”骑士微笑着说,“哪怕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妪,被逼急了也会拿起刀,反抗命运对她的压迫!”
大汉的眼神一黯,就在他正想转身离去的时候,骑士的声音忽又传进他的耳朵:“我倒是很好奇你脸上那条刀疤的来历,不介意的话,能和我说说吗?”
大汉猛地扭头,他的眼神先是像一条择人而噬的毒蛇,骑士在他眼中看到了锋芒,而后他又摇了摇头,苦笑着说:“那都是这陈年往事了,大人若是想听的话,说说倒也无妨,我曾经当过兵,在我当兵之前有一个和我青梅竹马的未婚妻,后来我退役了,回到家乡却是听说我的未婚妻被当地的一个有点小钱的男爵给侮辱了,事后她便投河自尽,我回来的时候只留下一座孤坟。”
骑士静静地听着,这时不少的武士和技师都聚拢在一旁,金手指们倒是躲得远远的,他们可不敢偷武士的钱,被发现了可讨不了好处。
“后来我气不过,便提着刀去找那男爵想讨一个说法,结果却遭到了追杀,脸上的疤痕便是在那时候留下的,后来我便逃来了诺尔茨,在这里浑浑噩噩地过了三年之久。”大汉自嘲地笑笑,平静地述说完了他的往事。骑士挠了挠自己的头发,脸上仍旧带着微笑,轻声说:“好了,以后你就跟我干了!有东西要去收拾就快去,没有等会就跟我回去!”
大汉难以置信地看着他,骑士冲他笑着点头:“还有什么问题吗?”
大汉猛地摇头,他一把扯下自己腰间的红布带,站在了骑士的身后。
骑士大声地向周围的人问道:“还有人吗?我这里要招揽人才,只要你有本事都可以出来!”
一时间不少人都蠢蠢欲动,立马又有一个瘦瘦小小的男人,骑士皱了皱眉头,他看到这个男人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
“你会什么?”骑士问道。
“我之前是一个金手指,后来犯了错被人砍断了一根手指,但我的技术还是很好的,”瘦小男人的声音有些尖细,他举起自己修长有力的左手,“另外我还会模仿很多动物的叫声。”
骑士沉吟了片刻:“你犯了什么错?”
男人摸着自己右手小拇指被齐根切断的地方,回答道:“我把偷来的钱都拿去救济了穷人。”
骑士点了点头:“好了,那你也留下,说不定以后还有用得到你的地方!”
尚在围观的人群一下子就沸腾了。“连金手指都能被这位大人招揽,那我为什么不能?”有人这样大声嚷嚷着。
一时间许多人从人群中挤出来,红头发的骑士一下子便有招揽到了很多在他看来非常有用的人。
等到黑夜降临的时候,骑士数了数自己所招揽到的人数,不多不少正好五十人。
他满意地点了点头。
“大人,大人,”骑士听到有人在喊他,他扭头一看,却是那个像是用生铁铸成的大汉,“我们还没有问过您的名号,您能告诉我们吗?”
骑士翻身上马,他的动作干净利落。骑士笑着回答:“我的名字叫做米迦,另外一个称号是玫瑰伯爵!盛夏庆典后我就要南下我的领地,到时候你们就跟着我!”
“对了,你们的封号我也想好了。”
“就叫玫瑰骑士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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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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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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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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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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