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夹在80后和90后的中间——
我们一边玩老款的KOF,一边去网吧打地下城——
电视前我们还不忘记看麦迪和科比大战——
在哪个王八蛋把简单的喜欢夸张成爱之后,我们很多人都深陷其中了,别人叫它早恋,我们叫初恋——
就这样子初恋让我们有了激情,激情充满了我们的青春——
多年以后,再想起那年今日——
可是今日怎能又回到那年——
那年——
大学毕业后,我回到了家乡的县城工作。其实我是很不情愿的,因为我是一个很不安分的人,满脑子都是奇怪的想法,我也是一个奇怪的人。但是不回到县城工作吧,我的学历还是很难在大城市生存的。我依稀还记得几个月前在招聘会上发生的事情。人口众多的国情在招聘会上得到了充分的呈现。
那天我自信满满的就带着几份简历去了招聘会,我学的专业是汉语言文学,学历对于我们这个专业很重要。它是敲门砖,可是我偏偏是一个三本院校的学生。当然,底子薄。好在这几年大学生涯,我有点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意思,一直奋力的写小说,发表文章。也在我们院校里是一个小名人。去招聘会上的底子也就厚了一些。
那天的我头一次穿的帅气,西装革履,带上博士镜,活脱脱的就是一个高材生。
“俄的亲娘啊,你这是要干啥去啊?”室友睁开睡眼朦胧的眼睛,看到我西装革履,顿时有些感觉惊讶。室友是山东人,带着很严重的地方口音问我。
“去招聘会啊。”我轻描淡写的说道。
“去招聘会?你讽(疯)了吧?”室友感觉更惊讶了,本来是在床上睡眼惺忪的,可是被我的一句话顿时惊起了。
“对啊。要不要一起去啊。”我好心的邀请他一起去。
“算(三声)了。俺还心疼俺的五元钱呢,有那五元钱,俺还能吃顿饭呢。”说完室友就又蒙起头来大睡起来。
来到招聘会上,我是看到了那场面。我去!那叫做一个壮观。我首先选择了一家文化有限公司,这个我有作品,或许面试成功的几率能够大一些。
“你是哪一个小小(学校)的啊。”那老板也是一个山东人,学校不叫做学校,叫小小。
我顿时蒙了。小小是什么东西呢?后来才反应过来,是学校。
“我是××人文的……”我头一次这么自信的回答。
“哦。好小小(学校)啊。你有什么作品没有啊?那老板接着问道。
我拿出一沓我的作品,给了他。他顺手翻了几页,又还给了我。
“你这个上升的空间还是蛮大的吗,小生(学生)气息太重了。再说,如果你要是你们本部的,俺会破格录用你的。你很有才华,相信你的出路不会差。可是,俺这里不适合你。”
之后我就看到一个我本部的人拿着也是5毛钱的简历进去了,没一会儿兴高采烈的出来了。毫无疑问,她被聘用了。
我朝地面狠狠的吐了一口吐沫。“他妈的。什么这年代看能力,还不是看学历。骗孩子的吧。!”
那一天,我拿着5毛钱一份的简历,在招聘会上转了一圈,灰头土脸的回到了寝室。
“哎,你招聘怎么样啊?”室友一脸坏笑的问道,看他那幸灾乐祸的表情,我真想发火,不过想一想,跟人家没有关系的事情。
“没有单位肯聘用我。”我垂头丧气的说,本来兴致勃勃的去的,回来的时候确实灰头土脸的。
“咱们啊,还是接受命运的审判吧,都怪咱们当年不不努力啊。”
我也不知道应该再说一些什么了。突然发现,在这森严的现实面前的我有些不知所措,也有一些无能为力。好在大学时光就这样子结束了。那一段用来挥霍的时光就这样子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那一天室友哭的很惨,像一个泪人一样。
“多想能够在这一所大学中多逗留一天呢,哪怕只有一分钟、一小时也行|。”临行前,室友拖着大大的行李箱,在长长的走廊中留下了一个深深的影子。从离开这个走廊之后,他就不在属于这所大学,他的大学时光被画上了一个句号。我的大学也就这个样子结束了。
头天晚上,我们在寝室里作的昏天黑地的,六个人,来自天南海北的六个省份。
“快快……把小酒桌摆上啊。”一号床的小男孩每一次都大喊大叫的。
“不要着急吗。你一次你都叫嚣,结果最先死掉的不就是你吗?”二号床的我不忘记打击他一下。
一号床的小男孩每一次喝酒都会大喊大叫的,弄得全寝室都知道我们在喝酒,喊完之后回到床上就呼呼大睡,很遗憾,这一次他没有,而是哭了,哭的很惨。
“咱们在这里呆了四年呢。”他一边哭一边说。
“四年,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却是我们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段经历。
那天晚上,我们喝的烂醉如泥,盆、碗、筷子就那样子的放着,没有人去理会。好像生活了四年的地方就像这锅碗瓢盆一样,终究是要丢掉的。
后来,家乡的一个银行招聘,我的学历不高也不低,就成为了银行的一名白领。
虽然在银行工作,但是我的骨子里还是汉语言文学的血液,很难适应银行的工作氛围。直到那一天,我遇到了老同学滕蔓。我才彻彻底底成为了一个作家和一个白领的角色。已经在外面生存了四年的我,终于在这里尘埃落定。因为在这里,或许我能够找到我生命中需要的东西。
那天,我一样面对着防弹玻璃后面的夕阳,遐想着我的小说结构和故事情节。突然,一个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
“莫洛阳。”
我抬起头来,实在是想不起来这个人是谁了,浓妆艳抹的,让我有点反感,最讨厌的就是这一种女人了。
“你是……?”
“我是滕蔓”那女人高高兴兴的说。
原来是她!
滕蔓是我高中的同学,但是不是很要好。我是一个很容易被忽视的人,坐在角落里,没有人会注意我,相信我当时如果出了什么意外,都没有朋友会在意我。但是滕蔓不同,她是一个走到哪里都会成为中心的人,滕蔓的几个朋友也不同。尤其是那两个男人——施洛城、吴霖。
我们随便找了一个咖啡厅坐了下来,聊起来以前发生的事情。感慨起来岁月的飞逝。
“你变了不少啊。”滕蔓首先感慨道。
“怎么说呢?”我有一些一头雾水。
“以前的你是一个多么老实的人。给人的感觉是很闷,要你和我面对面的在一个咖啡厅里一起聊天,好像不太可能的事情啊。”滕蔓打趣道。
“是啊。人总是会变的,人会随着时间改变的,你不是也变了吗?你仔细想一下,你还是以前的那一个滕蔓吗?或者你还能在你的身上找到你以前的影子吗?哪怕有一点点。”我有力的回击了她。
滕蔓一下子愣住了。不久她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是啊。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你也不是以前的你了。你比以前睿智了、聪明了。其实你本来也不笨。我倒是在这个世界里迷失了我自己,我希望你不要成为我。在这个纷乱的世界中迷乱了自己。”
我客气的笑了笑。可能吗?谁又能在这个世界中找到原来的自己呢?哪怕只有一点点的影子。
她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猛然问了一句。
“你跟他们有联系吗?”
我知道她说的是谁,我摇了摇头。
她说的那四个很不安分的人。至少我是这样子认为的,相信滕蔓也是这样子认为的。我们聊着聊着就聊到8年前。那零星的记忆。其实大部分都是她在回忆,我完全成为了一个听众,一个虔诚的听众。
那年——
窗外的雨水淅淅沥沥的下着,雨水拍在玻璃上发出“啪啪……的响声。”施洛城坐在班级的最后一排的角落里,不知道在想一些什么。施洛城来到这座城市读高中的时候,程洛诗就已经在这所城市的高中里崭露头角了。程洛诗是一个聪颖而又踏实的女子,程洛诗勤奋的有点让人嫉妒,她是很多女生中的敌人。施洛城很是好奇,是什么样子的力量让这个看上去有一些单薄的女子竟是如此努力。上课的时候,程洛诗坐在第一排,是每一个老师最喜欢关注的地方;而施洛城坐在最后的角落里,他的后面就是垃圾桶,每一个老师有一个习惯,就是讲课的时候只是走到倒数第二排就急匆匆的回到讲台,仿佛那最后一排是大家都不喜欢触及的角落,每一个老师都是这个样子。而施洛城等人也习惯了这种日子,他们在最后一排,什么事情都做。只要不影响老师讲课,老师也乐于他们的安静或者是——他们身上那一种被抛弃的感觉。
“施洛城,我们来打扑克吧,这个历史老师一般是不会管这一种事情的。”后排的贾健开始“怂恿”施洛城犯规。
施洛城这时候正在瞧着程洛诗的方向出神的看,他心中还是在好奇这个女子身上到底有什么样子的力量或者精神支撑着她如此努力的学习。
贾健看施洛城没有反应,就又叫了一句:
“施洛城,我叫你一起打扑克,你没有听见啊?”
施洛城这一次听见了,但也是只是听见了后半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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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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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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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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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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