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的目瞪口呆,那棵树少说都有二三十米高,可是这个男人居然没有任何犹豫的就从树的顶端跳下来,反而是坐立的动作非常的完美,就好像是一个有轻功的人,仿佛这一切对于他来说早就已经再熟悉不过。
送葬的队伍就此解散,那个戴面具的男人也把面具摘了下来,直到这时候我才看清楚他的面孔,看起来似乎是一个30多岁的小伙子,和王明的年纪差不多大,只不过他的身手,的确要超乎于我的意料。
村子一下子恢复了平静,每个人都已经出来遛弯儿了,就好像刚才一切的轨迹从来没有发生过,大家又恢复了正常的生活。
我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勇气,快速的冲了出去,拦住了那个戴面具小伙子的道路,他有些奇怪的看着我们,居然露出了一个笑脸。
“你们是不是迷路了?我们这个村子很少有外人来,刚才我在送葬的时候就看到你们了,只不过当时我在工作,所以并不能和你们打招呼,跟我们走吧,我带你出去。”
我倒是被他的热情给弄懵了,急忙摇摇头解释说:“不是的,我们来这个地方是想问一问,这个村子究竟是不是落马村。”
小伙子微微愣了一下,点了点头,说:“这个地方的确是洛南村,但是所谓落马将军的传说倒是假的,外面传的沸沸扬扬的,还有不少的人跑到我们这个村子里面一探究竟,但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将军,那不过是外面的有一些人自己臆想出来的故事。”
那个小伙子一边说一边招呼着我们往前走,他带着我们进到了自己的家,一个看起来似乎并不算豪华,但是却温馨的小窝里。
我看了一下四周,很是安静,和其他的房间比起来有些不大一样,这个地方很小,而且好像还是处在地底下,我有些疑惑的盯着那个小伙子,他微笑的坐在我们的对面,轻声的解释。
“我就自己一个人,父母早年就去世了,我们这个村子的占地面积很小,但是人却很多,我把我的屋子让给那些家里人口比较多的人了,我自己一个人有个地方住就可以了。”
看着那个小伙子满不在乎的说起这一切,我默默的点了点头,还算是一个好人。
可是他刚才所说的落马将军多少引发了我的好奇,如果说这个故事是假的,那么这个地方为何叫落马村?
小伙子听到了我的疑惑,哈哈一笑说:“我们这个村子原名叫卧马村,据说是当年皇帝打猎的时候,经常会把马停留在这个地方,可是后来不知道为何传着传着就变成了落马村,还讲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故事,反倒是你们几个很奇怪,难不成真的是听了这个故事,跑到我们这个地方来找那个掉了脑袋的将军的,都是一派胡言。”
我有些尴尬的笑了笑,不过很快又想起了村头的那棵树,虽然我知道问题这样的话可能不太吉利,但是充满了好奇,我不得已的又开始追问。
“刚才我看到你们应该是在送葬,可是你们送葬的方式好特别,尸体好像是从山上运下来的,然后就挂在了.....”
我后面的那句话没有说完,紧张的指了指门外,小伙子微微的愣了一下,默默的点了点头。
“这是我们村子里的一种习俗,人死了之后会送到山上的庙里,放上七天七夜,如果说尸体没有腐烂,就证明是神灵允许他升入天堂,那么我们就会把他的尸体送到山下,然后有一个人充当护送尸体的神兽背着尸体送到树的顶端,但是如果尸体在寺庙当中腐烂,那么我们就会把他的尸体扔在山中,让他的尸体被野兽吃掉,证明他生前充满了罪恶。”
我听得心惊肉跳,没想到这个地方居然有这种习俗,可是我依旧觉得奇怪,背着尸体跑上那么高的树,又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来,这个小伙子却看起来没有任何异于常人的地方,不免让我觉得更加奇怪。
小伙子很聪明,大概是看出了我疑惑,笑了笑解释说:“那是你们看到了我在送尸体的这一幕,我们家世代都是干这个的,我从小就进行训练,也吃过不少的苦头,但是村子里面有这样的习俗,如果没有人干,那么大家这种习俗就会断了,所以我们历代都生活在这个地方,只不过也许到了我这一半就要断掉了,因为我到现在还是个单身汉,生不出儿子,就没有人干这一行了。”
小伙子似乎满不在乎的说出了这番话,我看了一下他的家里,虽然简陋,但是看起来却很干净,在看了一下这个小伙子的打扮,看起来干干净净,衣服也洗得通透了,很快的我就发现在这个屋里,有一把女人用的雕花梳子。
难怪我进来的时候闻到了一股香粉的气味儿,他说他没有老婆,但是这间屋子里面绝对不止他一个人,应该和他一起同住的还有另外一个女人。
不过这一次我没有问,毕竟人家不说,我没有必要这么八卦。
本来想问一问有关于那个小女孩的事情,可是想来想去,争取这个小伙子也不知道,我们便想着离开这里,再去别的地方寻找线索。
可是天公不作美,我们起身准备告辞的瞬间,天上忽然乌云密布,还没有等我们离开,就下起了瓢泼大雨,电闪雷鸣,让我们根本无法走出这间屋子。
小伙子倒是也无所谓,招呼着我们又回到了他的家里,指了一下地上的几个有些泛黄,破旧的棉垫子说:“你们真是不走运,我们这个地方下这种雷雨一连就要下好几天,你们肯定是出不去了,我们这个地方空旷,如果一不小心走在空旷之地,就容易被雷劈着,有不少的人都死在这个地方,被雷劈成焦炭可不是好死法,你们暂且就在我这个地方睡着吧。”
无奈之下,我们只得同意了,小伙子的这个房间并不大,加在一起也就30多平米,我们加在一起有五个大男人,就这样横七竖八的睡在屋子里,多少觉得有些尴尬。
我们似乎也没有别的选择,只好暂且的流了下来,那个小伙子倒是没有住下来,拿着衣服出去了,说是还有一些事情要做。
我本想阻拦住他,毕竟外面现在闪电如此厉害,可是他根本就不我阻拦的机会就消失在了大暴雨当中,就在他出门的瞬间,一道惊雷打下,似乎闪电和地连接成了一片,我紧张的赶紧把门关上,回到了屋子里。
他们几个人全都盘腿坐在地上,楚明义的面色显得非常冰冷,在屋子里面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个遍,看着我说道:“这个地方有诡异,我曾经听过一个故事,人死后,如果要是搁在树上,那么其实就是为了让他的灵魂永远不能轮回,难怪我在看到那棵树的时候就会觉得奇怪,这样寒冷的东西,树上的树叶始终都是保持着嫩绿的颜色,原来是这样的原因。”
我深吸了一口气,看着外面电闪雷鸣,如果说那些尸体都在树上,而树就是这个村子里面唯一一个高物体的东西,那么这样的大雨,这样的闪电,树上的那些尸体,岂不是一次又一次的要遭雷劈,早就变成焦炭?
外面的大雨丝毫没有停下来的迹象,看起来我们想离开这里是没有那么容易了,楚明义说,暂且让我们安顿下来,等到晚上的时候,我们必须出去查看一下那棵树,那棵树上一定有蹊跷。
那个小伙子到了很晚都没有再回来,我甚至觉得他可能去跑到别人家留宿了,毕竟和我们几个陌生人住在一起,就算这是自己的家也会觉得不自在。
我们四个人都没有睡着,在这样的一个陌生地方,而且外面还下了那么大的雨,听见外面的雨声,我们几乎是彻夜无眠,本想着趁着夜晚出去看一看,可是这么大的雨还有这么多的闪电,真的很容易就此变成一堆焦炭。
过了午夜12点的时候,楚明义早已穿好了衣服,他说无论如何他要出去看一看,我也想起了今天那个小伙子爬树的时候,我隐约的记得在那个树的顶端,似乎有一个看起来比任何事情都要小的包,不知为何我有不祥的预感,总觉得那个布包当中包着的,就是那个小女孩的尸体。
讲到这儿的时候,我也呆不住了,随意的套了一件衣服,要和楚明义一起去,王明和小赵顿了顿,也穿好衣服和我们一起出发了。
外面的雨实在是太大,手机拿出去一会就会被淋湿的,我们只好借着微弱的月光往外走着,外面的雨根本就没有停下的迹象,闪电一下接一下的打下来,为了让我们能够尽快的到那个树底下,我们只好猫着腰快步的往前跑。
所有人都明白,在这种电闪雷鸣的时候,躲在大树底下究竟有多危险?可是无奈,我们必须要找到这个村子的秘密,只好硬着头皮往前走。
很快我们就找到了村口的那棵大树,不过说来也奇怪,刚才那么多的闪电劈下来,这棵大树居然安然无恙,上面没有任何一个布包,有被闪电击中的痕迹,仿佛闪电也是有灵魂的,见到这棵树的时候,都非常刻意的躲开了。
楚明义站在树底下,眯着眼睛观察着上面的一切,也顺着他的视线往上看着,感叹于今天那个戴面具的小伙子是多么的厉害,树皮非常的光滑,甚至连一个可以下脚的地方都没有,但是他的身上还背着一个死尸,就这样灵活的一下子窜到树顶。
楚明义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转过头来看着我,大声的说:“你们在这个地方等着我,注意不要到处乱跑,我马上上去,我要去看看顶端那个小小的包裹里面究竟是什么东西!”
我惊讶的看着楚明义,可是还没有等我张口问,他已经一个纵身的爬到了树上,竟然手脚灵活如同今天那个小伙子一样,一下窜到了树的顶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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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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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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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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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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