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上了福鑫花园小区那幢住宅楼三单元的六楼,以前归心似箭,我攀爬这些楼梯身轻如燕,不时和刘红在楼梯上追逐奔跑,摇落一路的笑声。今天我脚步如灌了铅一般异常沉重,每上一级台阶,都让我有如高原反应般的缺氧。
那扇酱红色的防盗门赫然在目,里面就是曾经带给我无限快乐的伊甸园。
我掏出钥匙刚要插入锁孔,怔了怔却又停住,转而把手伸向了门铃。
我疆硬的手指按了三下门铃,我能听见里面有脚步声,轻盈若猫,是我最熟悉不过的脚步了。
我还知道里面的人一定是在门后的猫眼中窥视我。在以前,我会在门前做几个荒诞夸张的恐怖动作,或者干脆把一只眼睛也贴猫眼上去。但今天我没有,而是很规矩地肃立在门口。
我听里面哗啦啦拉开门栓,一道两道三道锁在急速拧动,门开了。
刘红从里面跳出来一把抱住我:“老公!想死我了,怎么才想起来看我?我给你写了许多信,你都收到了没有?还按什么门铃,你不是有钥匙吗?”
我用力扳开她勾在我脖子上的手说:“我已经参加工作了,刚开始有点不适应,所以没空过来。”
“老公,你快进来吧,我送你一样礼物,是个手机,以后我们联系就方便了。我也有一个,我们是情侣机。”刘红把我直往屋里拽。
我站立不动,扶住她的双肩,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顿说:“刘红,我想好了。我——们——分手——吧。”我觉得自己的声音空洞而且苍白,似在平静的湖面上飘。
刘红像是没听清似的仍把我往屋里拽:“进屋去,我开了空调呢,瞧你一身的汗。”把我拖进屋后,她从沙发上拿出一个心型的翻盖手机,嘴里唱着进行曲“当当当当当”。
我没有接,甚至又向门外退了一步。
“你这是怎么了?你,你刚才说什么?”刘红终于看清了我一脸漠然。
我重复道:“刘红,我们在一起真的不合适,我们分手吧。”
刘红眼睛一下子瞪大了许多:“你,别吓我,开什么玩笑,正经点好不好?”
我摇摇头说:“我不是开玩笑,我是认真的,我们分手吧。”
刘红身子像中了子弹一般,摇晃了两下,笑脸还没来得及消退惊慌无助却已经涌来。我看见她嘴唇抖动,身子背靠着门框慢慢往地上滑,手机应声跌落在地。
我伸手去扶她。她呼地站直了身,扬手在我脸上抓了一下,眼泪已经夺眶而出。她发出老鼠一样的嘶叫,声音哽咽,听不清在说什么。
“嘶——,你骗我,你在骗我……”
我把钥匙交给她,她没法接,我就弯腰放在了她脚旁的茶几上。
刘红突然像母老虎一般扑上来对我动武了。她哭成了泪人,手脚甚至用嘴在我身上施虐。嘴里神经质似的骂道:“我杀死你,杀了你,你个猪头,王八蛋……。不要我,凭什么不要我?为什么不要我了?我哪儿做得不好?始乱终弃,玩腻了,玩腻了,是不是?是不是……”
我一声不吭一动不动任由她打骂发泄。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软倒在我怀里,安静下来了。我把她抱起,放在沙发上,跌落在地上的那枚钥匙和手机也捡起放在茶几上。
我打量了几眼曾经熟悉的房间,心一狠转身出门,在合上防盗门的瞬间,我听见刘红又开始嘤嘤哭泣。
防盗门咣地合上时,我的眼眶中无法抑制的滚出两行泪,泪水经过被抓破的脸颊时,有些灼痛。
在路边一个IC卡公用电话亭中,我打了一个电话,是打给刘红家里的。接电话的正是她的母亲,我尽量平缓我的语调,我说:“阿姨,我和刘红已经分手了。刚刚分手。您说得对,我已经是成年人了,应该有更成熟的思想去对待爱情和人生。我没有能力给她幸福,所以我只能离开她……。您如果有时间的话,尽快抽空过来陪陪她好吗?刘红是个好女孩,是我没用……,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配不上她。”我说不下去了,忙咔嚓一声将电话挂上。
打车、进长途汽车站、买票、上车、下车、再打的……,我像个木偶机器人一样回到胡家村。我径直去了堂伯家。堂伯和伯母显然没料到我会登门拜访,都愣愣地看着我这个失魂落魄的不速之客。
我问他们:“哥呢,他回来了没有,好象听说他分工了,他在哪儿?”
堂伯有些得意地说:“他呀,能进什么好单位,还不是分在市商业局工作。”
村里人早就在传堂兄在市商业局下属企业,一家大型商场的布匹专柜工作,都说堂兄比我有出息,太阳晒不着雨水淋不着,不像我到头来分在林场,跟回家种田没啥两样。
我压抑着心头的激动说:“我今天来是想跟勇伢子哥说,我和我女朋友已经分手了。他不应对我有什么成见,更不应该对我爹娘有什么成见!谁也不应该对我对我爹娘有什么成见?什么叫我抢了勇伢子哥的老婆,根本就是放屁,婚姻自由,恋爱自由是国家法律的规定,难道一定要逼我们分手了,说三道四的人才会痛快……”
堂伯脸上很不自然,说:“这是哪来的话嘛,你们成不成跟勇伢子有什么关系?一点关系也没有嘛。”
伯母则忙着给我倒开水,悲天悯人说:“兵兵啊,婚姻靠缘分,婚姻的事你也要想开点。谁说你抢你哥老婆了?别听外人打乱哇。”
我没接伯母递过来的茶杯,转身扬长而出。出门时光顾看脚下了,额头不慎在大伯家的门框上撞了一下,当时并没有什么感觉,回到家一照镜子,才发现额头长出了一个鹌鹑蛋大小的肿包。
打这以后,我就吃住在林场,以林场为家了安安心心做个放羊倌。我以为我能够做到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很快就可以完全解脱出来,没过多久我才发现自己错了。爱上一个人可能一个小时,而要忘记一个人却可能要一辈子。也许这话真有些道理。
开始的时候我的感觉是麻木的,就好象一个战士在战场上被砍去一条手臂,起初的感觉就是麻木,感觉不到疼痛,疼痛是在血流如注之后,才慢慢地撕心裂肺起来,而在伤口发浓溃烂期间,痛楚则更甚。
我的痛苦开始在每个黑夜,在每个午夜梦回的黑暗中,无数只小虫在啃噬我的心,痛得我泪流满面。然后是每个敏感的天气、场景、人、树上的鸟雀甚至发情的公羊,自然界的万事万物都会勾引我的回忆,让我痛辙心脾,让我神经质似的对空旷的山林大声吼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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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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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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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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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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