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茗珺害喜得越来越严重,晨吐,心悸甚至坐卧不安。谁都不敢多说什么,而且说什么都不合适,毕竟现在她最需要的人,是白临。
直到周六下午放学,邓茗珺咬着牙问好几个关系好的女生借上了差不多七八百块,她脸色尤其的白,恐惧得毫无血色。
童思乔不言不语拉紧她的手,通向门口的校道今天好似特别长,还都是泥泞,让人举步维艰。
门口好像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在夕阳的余晖下靠在机车旁。
白临,拿着花。
他抱着邓茗珺的时候,童思乔似乎看见了白临身上带着万丈光。
邓茗珺那天笑得特别高兴,眼角硬生生溢出了泪。她抱着那束庞大的玫瑰花,路过的人无一不向她投来羡慕的目光。
直至几年后,邓茗珺谈起过往语气平淡,却仍然说,那天她真的很开心。幸福的标准就是有人羡慕吧,那段时间,真的想不出有什么理由不羡慕她。
白临是邓茗珺的初恋,即使白临年少浪荡,邓茗珺小孩心性,童思乔也没见过他们两个吵过一次架。
米已成炊,双方家长也默默同意了。
童思乔后来才知道白临一直开着来接邓茗珺的机车叫宝马水鸟。而他腕上那只绿色的潜水手表叫,劳力士绿水鬼。
那时的白临,才十九岁。他与生俱来地拥有了很多人四十九岁还也还未必拥有的物质,并把来自未来的光芒带给了家世普通的邓茗珺。
她说,不能否认,那一刻我比很多女孩幸运。
邓茗珺退学了,她婚礼那天,童思乔和路远都去了。
白临一切都顺着邓茗珺的心愿,邓茗珺说过,她看了很多小说,里面的新娘凤冠霞帔,画面描述得如梦似幻,她也说过她的梦想家是有长沙发落地窗水晶灯和秋千摇椅的。
白临全部都给了她。
今天,她要出嫁了,童思乔没想到一切变化来得这么快,上个月邓茗珺还是那个在她宿舍的床上翻零食的女生,现在,她是别人的妻子了。
童思乔穿着大红色的绣花小旗袍第一次挽发化妆,坐在邓茗珺身边。她手臂上夸张地戴满了龙凤镯,手指上几只款式别具匠心的钻石戒指,头上是夺目的凤冠,罩着鸳鸯霞帔。
霞帔底下是她一张青涩,充满着向往和幸福的脸。
白临掀起邓茗珺盖头的时候,邓茗珺微笑着看着白临,这一切都好像是一场梦境,好怕醒来就消散了。她的睫毛不停地颤抖,强忍着最终还是哭了出来。
席间。
两边亲家举着酒杯满脸笑容地客套。邓茗珺的父母是普通的上班族,生活让他们浮现了老态。而白临一家已经从商富裕了几代,生意越做越大,他的妈妈雍容尔雅谈吐大方模样看起来只有三十出头。
白临曾跟邓茗珺说,上天总是不公平的,总有些人忙忙碌碌勤奋了一辈子什么都没有,就好像那些工厂里的外来工。
他似乎暗示着,他生来什么都有。如果一段感情里有其中一方是俯视的姿态,好景是不会长的。
而那晚穿着黑西装的路远眼里只有童思乔,她在腮红粉饰下,不像平时那么纤弱苍白,有了一点初长成的味道。
那天童思乔很晚才回到家。
“你怎么那么晚才回来?”
“茗珺今天,结婚了。”
“小时候看她品行不错,长大就成这样了。高三这个年纪不好好上学,净是乱搞关系。你别跟她走那么近了。”
“妈,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这种女孩子,你还跟她做什么朋友?!”
“别说了,妈。”
童思乔的妈妈顿了顿,突然话峰一转:“听说你和某个男孩子走得挺近的,好像叫路远是吧。”
“你别听人瞎说!”
“别人要是瞎说你这么紧张做什么!都是那个邓茗珺,把你都带坏了,你瞧瞧你现在的的德行!”
“我现在怎么了?”童思乔的脸忽然阴冷下来,眼里爆发出一种忍无可忍,她的声音变得又冷又沉。
“我说你两句还不行了?想造反吗?”
童思乔冲进了房间,用力地摔了门,毫不犹豫地反锁起来。门外响起了钥匙碰撞的声音,在门锁里转了几圈,然后安静了下来。
门已经被反锁了。
“喜欢锁门是吧?行,那你在里面好好呆着。”
童思乔疯狂地拍着门,恨不得把它砸得粉碎。她坐在地上,满脸都是无助的眼泪,瞄到了桌子上的电话时候,她第一个就是想起了路远。她摸索着回忆路远的号码,试着拨了过去。
“喂,路远,是你吗?”
“思乔?”
……
“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对你?”
“你在哪里?”
“我回家了。”
“我想来找你。”
那个年纪,是未学会考虑后果和未来的。
童思乔拿起书包,往里面塞了一些换洗衣物,还愤怒地把家里的钥匙扔到了桌面上。她打开了房间里卫生间的小窗户,沿着水管在黑夜中爬了下去。
碰到地面的一刻,她好像脱缰的野马猛地向公路跑。她好像是一个悬在半空中的人,而路远就好像是她第一次触碰到的地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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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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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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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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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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