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这种锁很坚固,会永远坚固。
但是在看来,这锁并不是想象中的那样坚固,由于制造水平有限,这种锁的锁芯具有严重的重合,经常就会出现一把钥匙开好几个锁的现象。
而随着时代的进步,永固也是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让林云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会在这个地方再次见到永固的出现。
那最后一家没有打开的房门之上,赫然就挂着一枚看上去相当精致的金色永固小锁。
也许是因为周围太过嘈杂的缘故,金色小锁晃晃悠悠了起来,就像是刚刚才被人给动过一样。
这金色小锁实在有点小,以至于林云一开始就将其忽略了。
现在看来,房门的外边是被挂上了锁子的,那就证明这间屋子里面是要是没有人的。
这样看来,事情就变得有点大条了。
女子的电动车分明就是停放在小巷之外的,并且这里就只有这么一条巷子存在。
那女子究竟是去了哪里呢?
疑惑瞬间占据了林云整颗心,这大白天的,一个大活人明明就在自己身边,可他就是找不到对方的踪迹,这就有点让人懊恼了。
但是,眼前的彪形大汉却已经是钻到钱眼里面去了,他冒充自己姓李,而且就是林云正在寻找的李大炮,让他非得让林云现在就将自己的钱给拿出来。
面对这样蛮不讲理的家伙,林云也就只有嗤之以鼻了,并不理会对方,林云径直绕开了对方,离开了小巷。
大汉虽然身形高大,但终究只是一个看上去有点胆大的人罢了,当林云离开的时候,他并没有追上前,而是眼睁睁的瞧着林云缓缓离开了巷子,痴愣愣的,就像是被武功高手给点了穴道一般。
这里并不会出现女子的踪影了,那他接下来唯一的入手点就只有那安装了追踪器的电动车了。
回到自己的车子上,林云为了不引起过多人的注意,只好暂时离开,但是他的视线却是一直都没有离开手机屏幕,现在的他唯一能够依靠的,便是那枚追踪器了。
开着车子又在路上晃悠了一圈,顺带着又将车子“变形”了一次,林云这才在路边便利店买了三个面包,之后便回到了电动车所在的小巷之外。
经过先前的一阵波动,这里已经恢复了平静,在烈日的炙烤下,巷子中的泥水已经干涸,黑色的尘埃开始飞扬,原本就脏乱的小巷子此时就更显得不堪了几分。
在这里生活的人们,都是挣扎在贫困线边缘的务工人员,他们真正的家,还在几千上百公里之外,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打拼,他们唯一能做的便是辛勤工作,然后省吃俭用,将那为数不多的票子送回到家中,供孩子上学。
林云是从大山深处走出来的,他明白这些人的痛苦,所以在刚辞面对彪形大汉的时候,他没有表现出愤怒,能够获得一笔意外之财,或许就能够让一个家庭减少很多的苦难了。
坐在车中,林云一动不动地盯着那辆电动车,一颗心却已经是飞到了九霄云外。
早在跟随着受伤昏迷的冷小仙离开那个破落的小山村的时候,林云便立下了大志,一定要在这个城市拼出一条血路。
可是随着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他的想法却已经是改变了许多。
就现在的状态来看,他想要让自己富起来压根就没有多大的问题,但是心怀兼济天下的他却是有点于心不忍了,那个生他养他的小山村,依旧会是那样的贫穷与落后,人们依旧是要靠天吃饭。
又或许,在不久的将来,那里将不会再有一个人的存在,到处都是丛生的杂草了吧。
思绪瞬间飘荡到了九天之上,林云不断遐想着,此时的他嘴里含着半截面包,另外一只手上还有半截香烟,看上去有点滑稽,就像是被眼前的事物给惊呆了一般。
念想了一阵,林云才忽然回过神来,身子一个激灵,眉毛不由自主的颤了颤,继而自言自语道:“我这是怎么了,怎么会想这么多呢,奇了怪了!”
继续狼吞虎咽的啃完了手中的面包,再几口水下肚,一顿中午饭就这样完毕了。
恰好,就在这个时候,眼前一名身着红色T恤,下身紧致牛仔短裤的女子出现在了林云视线之中。
这名女子有点奇怪,这大热的天,竟然是带着一张卡通口罩。
不过林云很快就释然了,一般的年轻女子都是喜欢干净的,而这条小巷中满是尘埃,只要经过这里都会将其吸入,女子戴上口罩,也算是人之常情了。
女子一出现,就直奔着那辆电动车而去了。
这一举动,顿时就让林云整个心神紧绷了起来。
先前,他是躲藏在冯嘉华住处不远处的大树上进行观察的,所以那并不论看清女子的真实长相,并且,那个时候的女子身穿一条白色连衣长裙的,与现在的打扮有着天壤的差距,林云想要辨别这前后两人是不是同一个人,实在有点困难。
并且先前林云进入小巷的时候,他也是没有遇见这名女子的,那这人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呢?
不等林云细想,女子便登上了电动车,继而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虽然女子的行动很是匆忙,但是处在后面车子上的林云也是没有太过着急,因为在这外面就是一条大马路,视野宽阔,他一眼就能够看见女子究竟是往哪里去的。
此时林云驾驶的车子,已经变成了通体的黄色,就如传说中的大黄蜂一般,虽然没有那样的炫酷,但是在颜色方面也是相当的震撼力的。
不过说实在的,林云是不想要这样的颜色的,这通体的金黄色只会引起行人们的注意,继而让自己接收到不必要的注目,这与他正在进行的跟踪事业有着很大的冲突。
不过好在马路上没有什么行人的存在,林云索性也就大起了胆子,径直再次启动了“变身系统”,径直将车子给改换成了纯黑色。
这样的颜色,是林云比较满意的,一种随处可见的颜色。
不过,车子的“变形”也是引起了跟在后面的司机的好奇,立时,后面就追上来了一车:“兄弟,车子有点特别啊,哪买的?”
引起了别人的注意,自然是林云不愿意的了,当下,他便心生一计,大声回道:“天天汽车城,明天开始销售!”
这胡编乱造的一句话,却是被对方给信以为真了,当下,对方便一溜烟冲到了前方,那架势,比被狗撵急了兔子还要快当几分。目标地点自然是相当的明显了——天天汽车城。
而一路追随着电动车女子的林云也是很快就来到了一个熟悉的地点。
戒毒中心!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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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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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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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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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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