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繁星织我意▪下>第138章 一百三十八折戏 无尽织
  夏同恩办事得力,里里外外都打点得清爽。沈欢喜名下的私人缂丝博物馆,早在一年半前就开始筹备,周鹤南过世前两个月正好落成。

  再过半个月,她的第一场缂丝文物展,即将盛大开幕。

  周家缂丝甲天下,珍贵藏品数不胜数,其中三百三十七件由沈欢喜继承。书画、屏、扇、挂卷、衣饰、鞋帽……小到香囊、绦带、扇套等等,年代从到汉末初唐的毛织缂,到宋元明清诸朝缂织物,无不尽有。

  缂丝工艺在各个朝代的演变、发展,都在这些物品上得到充分的记录和传承。这家博物馆所呈现的,就是缂丝存世至今,最完整的活化石长卷。

  其中最珍贵的,就是那件历时四年半才修复完成的晚清十二纹章龙袍。周鹤南把龙袍也给了她,在遗嘱里留下四个字说明,物归原主。

  没有人可以占有时间,欢喜从不觉得自己就是龙袍的主人,尽管她给予它第二次生命。

  所以她联系了相关文物保护单位,在为期一个月的展览结束后,将会把龙袍以及藏品中的另外五十二件珍贵文物,以周鹤南的名义捐还国家。

  52,正是他享年之数。

  周氏“存素堂”,是缂丝文物收藏界无人不晓的榜样。在烽烟四起的年代,周家先祖就想方设法保全这些民族工艺的心血精华,才留下这么多珍贵的文物,不让它们毁于战火,也没有一件流失到西洋人之手。

  他一定也希望她这么做,欢喜想。

  文物展的主题叫“无尽织”,也是这所私人博物馆的名字。

  无尽织,无尽思(丝)。

  她在用自己的方式,完成对他的承诺。

  每一个看到这些藏品的人,都将知晓它们背后的故事,知道周氏“存素堂”为之付出过什么。肉体的消亡,并不是精神的终结。只要世上还有一个人记得并缅怀,就不会消失。

  当年的南京博物馆大赛,欢喜跟沈妙吉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同台较量。沈家为保胜算,捐出一幅祖传《梅鹊图》,引起很大震动。然而跟这次的排面相比,显得不值一提。

  她出手就是五十多件,全都是独一无二的绝品,总价值是个天文数字,艺术价值则更加不可估量。

  商业联合官方,为此进行了铺天盖地的造势。沈欢喜的名字,再次家喻户晓,成就了名副其实的个人品牌,不亚于一场飓风席卷业内。

  所有宣传文稿,她要一一亲自过目。提出的要求是,必须“把阿修罗之母”这种标签全部去掉。态度异常坚决,不愿跟手望集团再沾上半点瓜葛。

  初回国那会儿,沈欢喜的名声多少还有点毁誉参半。有媒体含沙射影,暗指她不思进取,放弃个人努力得来的成就,青春年华嫁老翁,贪图锦衣玉食巨额遗产,还大摇大摆地回来招摇,传递了不良导向的价值观。

  直到十二纹章龙袍出现,舆论风向才彻底扭转过来。

  沈欢喜的个人形象,已找不出任何可供抨击的瑕疵。龙袍是她以一己之力修复而成,技艺不曾荒废。虽远嫁异国,却从未改变国籍,还把大量珍贵文物带回祖国无私捐献。

  沉寂五年,闪耀归来。

  作为非遗技艺的传承者,她从未忘掉一个缂丝手艺人的根本。龙袍就是最好佐证——修复的难度,跟缂出一块新的织物,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龙袍修复前的模样,和修复后的高清对比,都被制作成精美的影像资料。展出当天,会轮番呈现在大屏幕上,多家媒体同步直播。

  在签署文物移交国家博物馆的法律文件之前,龙袍已经过专家多轮鉴定,也得到了文物保护机构的认可。她所呈现的巅峰技艺,代表民间工匠所能达到的最高水准。

  这是殿堂级荣誉,也是金字招牌。从今起,但凡提到缂丝,就会有沈欢喜的姓名。

  这份成就里,将永远烙下周鹤南不可磨灭的痕迹。

  她是走投无路才不得不流落异国,哪里知道会有这样的际遇。一个单身女人拖着孩子,语言不通,得花时间赚钱谋生,还得照看幼儿,日子要多惨就能有多惨。欢喜从小就知道清苦的日子是怎么过,很多困境用脚趾头都能想到,只会比预料的更糟,绝对不是夸张。

  是他让她免于落魄,跟俗世里的烟火劳顿彻底隔绝开,才有机会脱胎换骨。

  世间最深沉的爱与恩慈,不过如此。她一生都无以为报。而他甚至,不要她的一生。

  缂丝这个日渐被边缘化的冷寂行业,因她的声名鹊起,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度。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一时风光无量。连越说,就连他们的品牌旗舰店,销量都暴涨了好几轮。

  如何用最少的投入,把一件事做出最大的效果?有反差,才更轰动。所有一切,都在她预料之中。

  周鹤南教给她的经验里,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执行思路。用一个低成本可复制的方式,把根源问题彻底解决,然后不要再在这件事情上花钱。

  他教会她很多,给过她很多。唯独没有告诉她,在失去他以后,要如何像个正常人那样快乐地生活。

  开幕式进入倒计时的这段日子,欢喜忙得飞起。给文物投巨额保单,确定场内外的安保方式,各种细节都要求万无一失。

  见灯火耀眼,听人声喧哗,倦到金星乱转亦不止歇。

  甄真跟连越结婚也好几年了,终于打算要宝宝,开始调养身体,时间反而变得富余。繁星从早到晚只能跟佣人待在一起,连欢喜的面也见不大着,毕竟不是个事。连越便主动提出,把孩子接回自家照顾。甄真很喜欢这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比洋娃娃还漂亮,成天带着她到处疯玩。

  博物馆开幕当天,盛况空前。

  稀世之珍,含英集萃。龙袍为镇馆之宝,亦有南北朝时期的《二王书录》(书法大家王羲之、王献之的上乘作品),甚至有缂丝鼻祖沈子藩的《清碧山水》。欢喜所学的明缂丝,正是沈子藩一脉所承。

  宿世渊源流转,令人感慨万千。

  跟展品一样耀人眼目的,是沈欢喜。

  她回国后的第一次正式亮相,风华更甚当年。

  雪白背脊薄如纸,头发用一根青玉簪松松绾起,浑身上下没有一件首饰,顾盼间却熠熠生光。戴翡翠玉镯的阔太遍地都是,古董祖母绿也不见得多稀罕,戴玉簪的女郎真真是人间稀罕物。

  自周鹤南过世,欢喜再没穿过带颜色的衣服,所有场合都不例外。

  为表示隆重,也不过换了件素净的露肩长裙。裙子面料是种很特别的纯白丝织品,相当柔软垂顺,在腰间漾出曼妙的褶皱。在19——20世纪的复古风潮里,称作“燕尔柔白”,款式又与18世纪的“波兰裙”类似,裙子内侧用绳子抽紧形成褶皱,造成蓬松的巴瑟尔造型。

  很多人对缂丝了解不多,纯粹出于对她的好奇,纷纷赶来凑这场热闹。导致展馆开幕式这天的门票,在一个月已经炒成天价,仍一席难求。

  她没有令他们失望。站在镜头前,谈吐收放自如,懂得适时说几句俏皮话。思考问题时,习惯微微偏过头去,眸中有清光流转,似寒冰里洇出一抹瑰丽。

  为了让大家近距离接触这门古老的技艺,展馆里甚至摆放了一架素机,欢喜还特意坐下来,亲手演示了半个多小时,气氛轻松活跃。

  苦难让人面目全非,她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磋磨,归来时依旧纯粹。摆弄着木梭丝线,脸容上的哀绪就一扫而空,笑起来带点孩子气。

  忙过整个白天,黄昏时人渐稀少,才终于能抽空松口气。

  展馆东南角,一处僻静的角落,没有一件文物,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虽然不是展出部分,也算行为艺术。

  准确地说,那是个半开放半封闭的空间,如同镜子做的洞穴。

  全部被清空了,没有一桌一椅。四周垂落了银雾似的纱幔,质地极细且透明。镜子一面挨着一面,天花板也是,上面描绘白孔雀和仙鹤。镜面之间的缝隙里,填充了被威尼斯称作“玻璃胆汁”的发亮物质。

  冰雪与水晶打造的空白之地,唯一斑斓之处,是欢喜在墙的一角,放了一堆重达78KG的糖果,这是周鹤南生前的健康体重。但凡路过此地的人,都可以一颗颗取走糖果,直到消耗殆尽。

  无论被拿走多少,她都会一次又一次地补充进去。

  糖果五彩缤纷,甜美却短暂易逝。它们终将融尽,但他曾经付出的爱,将让他一次次重生。

  世间确有过这样的灵魂,纯净贵重,如同黄金。周,是庄周梦蝴蝶的周。鹤,是晴空一鹤排云上的鹤。南,是春风又绿江南岸的南。

  江南,她原以为永不会再踏上的土地,终究还是孤零零回来。

  旁边有孩童一边吃糖果,一边嬉戏玩闹,追逐而去。欢喜没有走,留在这方寸一隅,能感到心境沉实。

  她蹲下身,把手里的白色蜡烛放在地上,然后从布兜里拿出糖果放进去。又把手放进糖果堆里,轻轻下沉,直到手掌整个没入。像在进行一场隐秘的对话,又像是孤独的游戏。每一个动作,每一种神情,都在表达对他的思怀。

  一束目光暗且静,远远地跟过来,落在她的眼角眉梢。

  烛火被无数镜面折射出倒影,一盏化作无数,在微弱的气流里摇曳。虚与实,明与暗,燃烧与熄灭,各种互相排斥的东西,可以在这里同时存在。

  她就在那令人头晕目眩的光影中间,仿佛从未受过践踏的雪地,发出不可想象的光辉。是不会熄灭,也不会消融的。

  一道光化成女子的实体,就拥有了这些看似完全不相融的特质,成熟、复杂和精准,天真、自由与浪漫。

  她是他阔别已久的前生。彼此都再世为人,他记得所有的亏欠和负疚,而她已喝过孟婆汤,还要不要再上前相认?

  工作人员放轻步子走到跟前,在欢喜耳边道:“那边有位沈先生找您。”

  “哪个沈……”她来不及想太多,只是下意识回过头。

  沈,沈腰潘鬓销磨尽。江湖梦,江湖醒。

  “我又看到我疏远已久的敌人,我的伤口突然间又流出鲜血。”

  没有望远镜可以扔出,那个人就这么无比真切避无可避地,出现在眼前。

  容颜未变,唯有神态里的沧桑难以遮掩。保养得再好,眼睛的衰老也无法解决。经历了很多事情的人,阅历、得失、聚离,都一一镌刻,瞳孔会留下光熄灭过的痕迹。

  他的头发长了些,黑亮如绸,全往后梳。露出光洁前额,清冷鬓角,和积年风雪润色的眉峰。

  她这一回首,沈望的呼吸也凝滞一瞬,觉得自己好像被人用力搡了一把,坠入无止尽的迷雾中。

  她就在前面,不到三米的距离,却如同幻象。胶着的目光变成淬火铁链,把他牢牢拴在这幻象上。逃不开,也不想逃。

  幽暗的空间,一切东西都亮晶晶的。无论多强烈的灯光,都无法使他变得明亮。

  一个一身黑,一个一身白。互为对立,互为疑问,互为答案。

  就这么对视良久,终于是沈望先开口,声音却很淡然。千回百转,只说得出一句:“原来你在这里。”

  四年多了。从未有一秒停止寻找你的踪迹,原来你在这里。

  尘世如潮人如海,亿万种可能交汇的刹那,你在这里,我也在这里。

  其实都是伪装。看到她,他几乎连说话都感到困难。

  也许她真的已经忘记他,不爱他了,表情才会这么冷漠。仿佛要花很久,才想得起来面前的人是谁。如果可以因此彻底摆脱过去的伤痛,是否也算值得?

  欢喜心头空荡荡的,又轻飘飘,好像荒凉的原野上,落下一场苍茫雪。凝视太漫长,眼眶似着了火,目痛难当。前尘、今朝,一重重压过,带来梦境般不真切的眩晕和窒息。

  他的出现,依然能轻易搅动波澜,左右她的心绪。这让欢喜觉得非常挫败且不安,甚至有一点点痛恨。

  于是她冷静下来,不回避不闪躲,应一声:“这是我的地方,我当然在。”

  所以他之于她,只是个不请自来不受欢迎的,不速之客。

  苦涩沈望打扫一下喉咙,“你还好吗?这些年。”

  “就是你看到的这样。”停了几秒,又道:“你呢?”

  或许只是出于礼貌。她不想在重要的日子发生冲突,搞得双方都下不来台。如此盛大的铺排,对行业的影响力是空前的,应该有个完美收梢。

  他努力微笑,“就是你看到的这样,不好。”

  明明距离很近,实则相隔万里。沈望的视线飘忽,甚至不敢长久停留在她身上,唯恐冒犯,令她反感,或把她气跑。他害怕了,只好尽力自持。

  在他面前,她仿佛天生有一种神圣的权力,高傲得理所当然。

  庙宇即使坍塌过,神还是神。他知道自己的余生,都将继续拜倒臣服阶下,沦为甘愿的囚徒。这是冥冥中早就注定的,无论重来多少遍,他还是会爱她,在劫难逃。

  只是这一次,选择权完全在她。是不是要再试着接纳他,还能不能再爱上他,或者不屑一顾扬长而去,他都可以理解。

  果然她并不在乎他好还是不好,只是淡淡地“哦”一声。然后转过身去,把那根烧了三分之一的蜡烛重新拿在手里。

  “周先生过世得突然,我很遗憾。”

  那背影顿了顿,还是无动于衷。

  “我们……曾有过一面之交。”

  这句话终于把她的注意力重新拉回来,“是吗?”

  很奇怪的,欢喜神情并不显得意外。

  沈望想,也许她知情,也许只是无所谓。

  “周先生是人中龙凤,言行堪称君子。你为他心折,也在情理之中。”

  他所说的,并非言不由衷,心头却难免涌上另一番滋味。她已爱上别人,他依旧时时刻刻地念着她。

  欢喜站直了身子,尽量保持呼吸顺畅,反问他:“我该把这句话,当成祝福还是同情?”

  “你并不需要我的祝福,否则不会让我那么久都找不到你。”他伤感地垂下眸子,“同情更是无从谈起。刚才看你在添糖果,就忍不住想,如果死去的那个人是我,不可能得到这么深刻的怀念吧。”

  世上不会再有一个人,觉得他有那么重要,无论生死,都留在心里永久地扎根。

  欢喜苦笑,气息吹动烛火,水波一样的光晃动在眼角。细看不过是错觉,只是她眼睛比较亮。今时今日,沈欢喜不会再为沈望落一滴泪水。有也是白费,何必当初。

  “所以你觉得,你才是那个需要同情的人?不要开玩笑了,你怎么会死呢。呼风唤雨享尽荣华,才是沈望的人生。”

  这些绝情的话,把他的心丢进沸滚的水里翻腾。一切都是活该。

  沈望沉默,半晌才说,“我有自知之明,已不敢奢求原谅,确实不配得到同情。是我不起你,你想骂我什么也好,都是我欠你的。”

  生命泥沙俱下,是否总有些什么,可以不被磨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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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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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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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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