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繁星织我意▪下>第六十九折戏秋之绝酿
  跟吉他比起来,往酒瓶子上做文章终究容易多了。在这件事上,叶秋成的态度是绝不参与。

  他找到欢喜,把话当面讲明,“一件事能不能有好结果,取决于做这件事的人本身靠不靠谱,也取决于这个人能不能把这件事做靠谱。既然他们认为你就是这个能把事办靠谱人,我不方便再插手。”

  于是欢喜除了负责设计,还要写解决方案,跟对面即时沟通,确认成本价格做预算等等。为维持品牌热度,必须24小时待命配合公关宣传,忙得昏天黑地。

  景明手上有伤,影响织机操作,一连请了两周长假。那晚发生的冲突,仿佛只是一场短促噩梦,谁都不曾主动提起。

  成长令人变得复杂小心,要隐忍的有很多,能宣之于口的却没几样。他回想起从前岁月,昏暗寂静而热切。景明小时候很怕雷雨夜。虽然耳朵听不见,不知为何总能感觉到电闪雷鸣的震颤。一到风雨交加的季节,就不敢入睡,必定抱着枕头从下铺钻上来,躲进他被子里才觉得安全。

  就这样吧。叶秋成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人活着不能想太多,一生也许很快就过去了。日子总还要过的,维持秩序,规避伤害,如此而已。

  欢喜对他的决定表示理解,一直深怀歉疚,便小心提出想请叶秋成一起吃个饭。原本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谁知他竟爽然答允。

  那天下班出来已过了晚八点,也是一样的落雨天。周五的夜晚殊不冷清,交通资讯不停推送,到处都陷入严重拥堵。

  叶秋成选的饭店不远不近,摸约半小时路程。欢喜看了眼交织的车流,提议步行前往。

  路灯起了,视线仍朦胧。

  城市的许多地方正喧嚣沸腾,唯独伞下好沉默。

  彼此一路无话,只是并肩而行。叶秋成还撑着那把阔大的黑色伦敦伞,榉木直柄,半新不旧,罩住两个人绰绰有余。气候愈发早晚寒凉,他这天微微发起低热,心情却很轻快。

  转脸看一看,身边的女孩淡定自若,清水咣当的一张脸,眉眼轮廓卓有英气,鼻子秀致挺翘。偶然发现路边花丛里伏了一只蜗牛,问他可不可以停下来。他说可以,她便雀跃地蹲下身观察,用手指轻轻碰。昆虫壳上有浅褐的纹路,触角柔软晶莹。

  暮色合拢垂下,沿街店铺的光都很温煦。

  距离好近,他并非格外懂得分辨秋意,却分明嗅到一点乍暖还寒的香气。游丝缕缕,若有似无,一旦刻意分辨就无迹可循。不是花或脂粉的复杂气味,平日也从未令人察觉,仅似一株植物在白日吸取了天地气象,只待夜间慵懒地吐纳出清芬。

  “嗳。”他忍不住问起:“你用的什么香水?”

  她扭身过来,纳罕地抬袖闻了闻,随即眯起眼睛:“最近喝的中药换了方子,味道有一点重。”笑时鼻子微皱,像狐狸。

  这回答很出乎意料,在她身上又没什么可奇怪的。疾病毕竟涉及隐私,他没有再追问下去。然则从此知晓那香了,长存于鼻腔的知觉与记忆里,以后但凡深秋,便都具有这样独特的香氛。

  恍惚间,一抹闪电般蓝白由远及近。跑车鸣笛刺耳,激扬起飞溅的泥水自二人身前擦过。

  欢喜反应迅疾,下意识伸手拖住他胳膊往边上生拽。堪堪避开了,才卷起袖子抹掉额角惊出的细汗。

  叶秋成后知后觉,再回神只见那午夜幽灵已消失在街灯尽头。轻讶道:“什么车子,开得这样嚣张。”

  欢喜拿出纸巾,弯腰擦拭裤脚水污,“柯尼塞格Agera,全上海统共不超过六辆。”其中两架,都停在沈家云容山庄的车库里,所以她能认出来。

  “难怪街头不常见。”他继又挑眉看她,“看不出你对超跑了解颇多。”

  她也不以为意,语调淡静:“车再稀罕,里面坐的又不会是本杰明▪戴维斯。”

  BenjaminOliveDavis,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裔将军。还在做少校军官时,一样被军衔最低的白人士兵轻慢。下士拒绝向他本人行礼,他并不介意,却摘下军帽,执意要求士兵向帽檐上的国徽致敬。

  叶秋成舒一口气,“也是,人品贵重与否,同开什么车穿什么衣裳无干。”便侧身让一让,坚持道:“你走里面。”

  接下来一路无话。他向来独行惯了的人,走路总像是赶时间,步子迈得飞快。经过这场小意外,却开始主动观察路况,提醒她注意台阶和水洼。

  终于找到地方,因为没来得及预定,还要取号排队。等位的人熙熙攘攘,他找不到空出的椅子,就一直用身体挡在欢喜前面,不让她被人挤撞到。

  那是家粤式茶餐厅,入夜依旧高朋满座。屋檐挂满红灯笼,菜品用细楷毛笔字写在木牌上,悬吊成一排,热闹壮观。食物被盛放在竹屉笼里,香气蒸腾四溢。

  服务生将他们引入角落靠窗的位置,欢喜拉开竹椅,坐下第一件事是先拆散发髻。她工作时惯爱把头发编成辫子盘在脑后,不会遮挡视线,清爽利落。但她说扎久了头皮扯着好痛,当时他不知道她脑后有开颅手术留下的伤疤,披发更容易遮盖。

  叶秋成是此间常客,也不虚让不啰嗦,径自拿过餐牌张罗几样招牌菜色。估摸女孩子爱吃甜,特意给她要了份木莲冻。

  大多是家常食物,色泽鲜亮,浇汁鲜美浓稠,入口却清淡。欢喜胃口很好,大快朵颐极为酣畅。

  叶秋成反倒吃的不多,一直在替她添茶布菜,照拂周到。厅堂灯火通明,人群穿梭其中。各种方言汇聚嘈杂,呈现出一种世俗欢愉。景明向来畏惧人气,他却时常向往喧嚣光亮。至少让自己知道,他不是只能守在小弟身边,还可以有别的去处。

  在上海生活多年,本地话他基本能听得懂,说几句也足以乱真。但他从来装作不懂,也不肯说。这种表象不会带来所谓的群体归属感,叶秋成清楚自己的来处和历史,无意去强硬地篡改遮盖。他享受孤独,只是偶尔需要借一点人声当做慰藉。能有一个洒脱不扭捏的女孩子陪伴在旁,动静相宜,已经非常完美。

  欢喜吃饱了,嘴角还沾了点酱汁。放下筷箸才发现他一直在看她,旋即爽朗一笑,“我食量惊人得很,是不是吓着你了?”像对着熟识已久的朋友,顽皮而友好。

  为这晴天晚霞般柔和的笑容,他无端觉得愉悦,也开口打趣道:“难为你一个女孩子家,工作那样肯拼,否则光是养活自己也不容易。”

  “说起工作……江氏酒业的事,我一直想找机会同你解释。”

  欢喜坐正了,脸容恢复严严肃。若这次合作顺利,接下来肯定会有其他方面的业务拓展。她已同江知白谈过,尽量争取更好的条件,打算交给叶秋成来做。

  “你别多想,这也无关什么讨好或补偿,本就是你应得的。若你坚持拒绝,更让我无地自容了。”

  “这都无妨。公司既然这么安排,自有其考虑,你也无需为此反复道歉。”他听完了,神情平淡如常。抽出纸巾递过,指一指嘴角示意她擦掉,“你今天特意请我吃饭,就为这个?”

  “当然不是。”她神秘兮兮眨眼,打开不起眼的帆布挎包,从里面拿出样东西,献宝似地在他眼前一晃。

  叶秋成纳罕接过,看出那是比巴掌还略小的俄罗斯纯银旧酒壶。方形扁口,雕刻东正十字花纹,底部覆一层手工柔软皮革,造型别致优雅。

  欢喜兴冲冲拣了两只小玻璃杯,分别倒入八分满:“尝尝看。”

  白露过后,是一年中最好的时机。酒厂会在秋季召唤回酿酒师,开始酿制一年中最美好的甘醇。

  她举举手里的酒杯,像水一样喝一大口。清冽芬芳的液体,从喉咙一直烧灼到胃,两颊立即膨胀出红晕。反手照杯底,犹自眯起眼享受余味,有种随心所愿的顽童姿态。

  叶秋成拈起杯子,谨慎地浅抿一口,“这酒有什么特别吗?”

  “当然。”她极开怀地拍手笑了,“秋酿出酒的第一锅,我好不容易讨来的。”

  原来那晚她是随江知白去尝酒么。这次联名的第一主题就是秋酿,古法酿制的中国酒,以新熟高粱为原材料,跟传统手工艺十分相契。

  许多话猝然涌到唇边,但终于,他只是仰头喝光一整杯。与工业勾兑的白酒不同,果然绵甜净爽,滋味格外醇厚。

  酒壶看着不大,容量却惊人,一杯接一杯倒不完似的。酒精在血液内流窜,带来久违的快慰。所有被理性和羞耻所克制的压抑情绪找到释放出口,令身体变得轻盈如同羽毛。

  物情惟有醉中真。她微醺的样子很美,面庞如蔷薇般沉醉绚烂,眼睛闪闪发亮。

  耳后速度就慢下来,其实也不过喝了一杯多点,颜色竟十分上脸。他一眼看穿她,“你酒量很浅,不要勉强。”

  “罢了,被你看穿。”欢喜好笑地摆手,“我不过虚张一回声势,果然唬不住人。”

  一反常态的纵情,若非太快乐,就是有心事。他并非两耳不闻窗外事,也知她最近锋芒太盛,反而招致诸多构陷和阻碍,忙于招架,难免焦头烂额。

  “几个部门的人整天各种明争暗抢,文斗武斗内斗外斗,跟打了鸡血似的。各自门前雪还扫不完,杀气腾腾为哪般?”叶秋成轻叹道:“这是所有大公司的弊病,别太放在心上。”

  谋生就是这样的,职场如同战场。她起点站得那么高,所见不过冰山一角,很多麻烦还没到跟前,已经被身后那只无形的手弹开化解了。他却是一步一步从最底层往上攀爬,太清楚那些防不胜防的勾斗和暗算,应接不暇,无孔不入地从四面八方渗透进来。

  有时难免灰心,觉得这般蝇营狗苟实在徒劳。然而无处可逃,要么去对抗,要么就死忍。虽然抗争了,坏的事情不一定会变好。一旦放弃,就会变得更坏,摧枯拉朽无限糟。

  欢喜撑着腮良久,“在我来之前,你会如何处理类似的事?”

  叶秋成竖起一根手指摇摆,“善哉,你来之前,没有人敢跟我拍桌子瞪眼对着干。”

  “所以你们都觉得我很难相处,固执又讨人厌。”她咬着唇,若有所思地说:“维持现状,忍耐不合理换来减少冲突,是很容易的,久了就会麻木会习惯。但这种忍耐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那些不合理不公平并不会自动消失,反而越积越多,把前面的路都扭曲掉。”

  “这话逞强了。”他不动声色把酒壶拿过自己这边,“你又怎么确定,能以一己之力改变长久以来默认的规则。利与害的关系都是很浅显的,很多人明白但不说。有些事不需要太露骨挑明,搞得人人骑虎难下。推动行业的完善和改进,是个太宏大的问题,恕我直言,你管不了那些,至多只能做好自己的事情。你那么聪明,少一点理想主义,想要什么也尽够了。”

  “我又不是神仙,当然不能事事预知完美解法。只是不想再回头看的时候,才意识到当时其实是可以做出改变的,那才是最大的可悲。”

  话题无由变得有些沉重,那种如云霞般柔和潋滟的笑颜,果然比晚照更短暂。可他还没看够,多么可惜。

  “纠正一下——”叶秋成低着头,举杯的手以凝固姿势悬在半空,并不看她,说:“诚然我也觉得你大多数时候固执又难相处,但谈不上讨厌。”

  “哗,你看,好大的太阳从西边跳出来。”说着她指一指窗外,趁他下意识扭头,手势伶俐地从他面前捞过酒壶,偷偷给续上半盏。

  叶秋成被她古怪精灵的小把戏给逗笑,稍作让步,“最后一杯。明早还要开会,不能再喝了。”

  “叮”地一声,杯沿清脆碰撞。欢喜爽朗地喝干,“敬今朝有酒。”

  “其实我的讨厌与否,对你来说并不重要吧。其他人怎么想,你一向也不在乎。”说完又后悔,有点不大认识自己,何以优柔至此,莫名其妙地患得患失。说到底,她同他又有什么相干。景明有一点说没错,他们压根不是一路人。

  谁知她却正色起来,“最起码当时此刻,坐在对面同我共饮一壶酒的人,对我抱持善意,这当然很重要。”

  叶秋成不是不惊讶的,发现自己越来越看不懂她了。他没见过如沈欢喜这般,有时佻挞有时天真,由凛然强悍转至淡定随和的女人。仿佛那点微醉,只是一层收放自如的保护色。

  灃酿佳美,人也极妙。他当然不会真的让欢喜买单,借口去洗手间,绕到前台把账单付清。

  雨又瓢泼地下起来,水珠密集,顺着玻璃不断蜿蜒,破碎成水面的鳞。

  那晚他们很尽兴,待到餐厅打烊才扶醉而出。

  叶秋成用软件叫了车,欢喜坚持让司机先把他送回家,似有难言之隐,含糊道:“我住得很远很远,没必要绕那么多路。”

  很远是多远,他想起那片荒地上正修建的商场。夜那么深了,她打算蛰回哪一处神秘洞穴,又有何人可亲近?或许压根不存在这样一个人。

  推开门,屋内黑漆漆毫无动静,小弟大抵已睡下了。

  请假这段日子,景明每天早出晚归,两人几乎碰不上面。有时后半宿还不见人影,叶秋成打电话过去,对面电子音乐声如魔音贯耳。景明总是接起来几秒,又迅疾挂断,过后不会发回只言片字,仿佛只让他听听自己身旁多么热闹。

  他不知道他几时结交了那么多朋友,但小男孩终究长大了,有自己的交际圈子也好,强过一个人胡思乱想。

  他换了鞋往里走,眼睛逐渐适应黑暗,突然发现餐厅发出一团微弱朦胧的光。

  景明端端正正坐着,桌上有蜡烛和红酒,更摆满一筷未动的各色菜肴,用白瓷碟子倒扣着保温。

  “这么晚了,你还没吃饭?”

  小弟好安静地仰起头看他,眼神似无辜幼兽,“做了几个你爱吃的菜,想等你一起。”

  叶秋成脑仁嗡地一响,迅速在记忆里翻拣日期。只是好平常的礼拜三晚上,并不是谁的生辰,也非节日。

  他拉开椅子坐在对面,竭力往后靠远一些,担心身上的酒气太明显,“怎么突然想起来做这些,你平时都不爱进厨房。”

  “你平时也不会那么晚才回家。是不是已经吃过了?”

  “没有。”叶秋成咳嗽一声,“阿旭那边出了点状况,小组临时加班,没顾上。”

  来不及考虑,他下意识选择撒了谎。

  “哦,那正好。”景明若无其事给他盛了饭,满满地一碗堆在面前。

  叶秋成默默叹气,拣了嫩藕咬一口。半温不凉的藕片,已经失去鲜脆。透明的藕丝粘在筷子上,比剪不断理还乱的心事还粘缠。

  两人已经很久没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吃饭,气氛略显沉闷。他咀嚼很慢,边吃边找话来说,“洗过头发又不吹干,当心感冒。”

  景明捋了把发梢的水,笑一下。恤衫的肩膀早就洇湿大片,半干的印痕深深浅浅交叠。

  “吃不下就别硬撑。”他倒一满杯红酒推过去,脸上满是恶作剧般玩味之色,“我以前都不知道,你酒量那么好。”

  叶秋成意识到有哪里不太对,迟疑地打量他。下一瞬,景明突然用力扯掉桌巾,把满桌碗筷酒菜稀里哗啦全部掀落在地,发出瘆人的锐响。烛台也都熄灭了,好在没烧着什么。

  黑暗中,他身子陡然一震,惊得几乎要跳起来,“你在干嘛,疯了吗?!”

  街灯射入微渺的昏黄,眼前仍恍恍惚惚的。景明拼着一口气站在原地,冷冰冰瞪住他。

  “我从来……没想过……你会骗我。为、什、么、骗、我!”

  锈住的嗓音尖锐怪异,停顿断续都极其别扭,夜里听起来令人不寒而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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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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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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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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