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他整个头都快埋进书本里了,可见是看得有多酣畅。
凌玦余光眸了眼书皮,上面书名写着《我和死对头不得不说的二三事》。
凌玦眉峰一抽,一股复杂又难以形容的感觉扑面而来,目光下意识地往上看。
总觉得,这作者有点对不起孔老夫子。
因为,写这种书实在是有辱斯文。
稳了稳心神,他轻敲柜面,“掌柜的。”
“来了,来了。”掌柜的嘴里嚷嚷着,余光依依不舍地从书本上挪开,拿了书签夹着,方抬起头来笑盈盈地看向凌玦。
凌玦掏出一张钱票。
掌柜的也不问客官有什么需要等,来此处的不是存钱就是取钱,也懒得套那些寒暄。
他接过钱票就走出柜台,对着门外透进来的阳光仔细辨认,又抖了抖,听听声音。
确定是真的之后,方转身去后面清点银子,又让伙计给凌玦看茶。
凌玦目光再次落到那本书上,虽说一听书名就知道是那种不伦不类的书,但谁让他无聊呢。
反正干等也是等,于是就瞄了几眼,就是掌柜的翻看的那一页,还夹着书签。
他居高临下的看了眼,里面那死对头的说话口气和言行举止,却有种扑面而来的熟悉感,好像——他?
再看那个“我”,那离奇的身世,以及爱而不得的悲凉,有点像——琉珖?
好奇心上来,他干脆拿起书多翻了几页,想求证是不是真的如他所想。
果然,里面的男女主人物性格和言行举止,真的越看越像他和琉珖。
当中的某些剧情,去过的某些地方,说过的某些话,也正是他曾经带她去过的,看过的,以及说过的。
只是,绝大部分剧情夸张,虚无,还,还……还有点叫他脑壳疼。
凌玦呼吸一紧,如果这本书真是琉珖写的他们的话,那么书里面的他们是怎样的结局。
他直接翻到最后一页,匆匆一看。
故事的结局,“我”和死对头成亲了,还生了一对龙凤胎,但“死对头”死了。
“我”带着两个孩子改嫁他人,从此过上富足幸福的生活。
看到这里,凌玦眉心突突,还气得有点站不稳。
他死了!他的孩子还管别人叫爹!他们一家四口甜甜蜜蜜幸福安康,他的坟头草到膝盖那么高。
这是皮在痒吧!
最重要的是,整本书虽然是悲剧,字里行间都透著旷世虐恋的感觉,但他怎么觉得这个“我”在仰天大笑呢?
凌玦气得长吐了口气,君子端方的脸上,牙印分明地显在脸颊上。
为了进一步验证这本书到底是不是琉珖写的,他直接翻过来看书皮,书皮上刊印的作者名不是琉珖,而是另一个他不认识的名字。
但旋即又反应过来,这或许是琉珖的别名。
因为字里行间实在过于真实。
真实地让他无法忽略。
此时,掌柜的命人抬了几箱子出来。
凌玦激动地捏紧掌柜的手腕,举著书问,“你是从哪买的?”
掌柜被他那股莫名的气呼呼的样子吓懵了,顿了片刻,方颤颤地举起手,往前指了指,“前面巷子左转,有家书斋,就是那买的。”
凌玦拿到地址后,转身就走。
掌柜的急得尖叫,“客官,你的银子!”
跟随凌玦出去的人,转身折回,又抬着银子出去。
凌玦此时已找到那家书斋,书斋老板表示他也是从别的大书斋进货来的。
于是凌玦又追问他的进货来源,又追到上一家书斋。
结果上一家也是进货来的。
如此反复,他差点跑遍了大半个黎州城。
而跟随他的手下就惨了,拉着那么几辆马车,还要跟着王爷到处转,简直能把腿给跑断了!
他们心里苦,他们不敢说!
凌玦也跑得大汗淋漓,但那种好不容易找到琉珖,迫不及待想跟她说清楚的心情,在一次次寻找无果,一次次失望中,逐渐消磨殆尽。
回过神来才发现,他真是太傻了。
琉珖的书出现在黎州,可不代表琉珖就在黎州,兴许她躲在别的什么县城呢。
他垂眸叹气,双拳拢于袖中死死握紧,失望的心情扑通扑通,却又不得不振作起来,转身回去。
“啊——救命啊,非礼啊!非礼啊!”
凌玦瞳孔一震,一个健步如飞冲过去,在拐角处看见了女扮男装,有些落魄的琉珖被一个男人死死拽住衣领。
琉逡拼命挣扎大叫。
那个男人叫她不要叫。
凌玦怒气上涌,掀袍抬腿就是一脚,将那男人踹出去很远,摔在破烂的鸡笼上,弄了一身鸡屎。
“谁让你欺负她了!”
“我欺负她?她,她,她没……”欺负我就不错了!男人气结,刚要站起来揍凌玦,又被凌玦一脚给踹了进去。
琉珖吃惊地看着突如其来的一幕,看着面前那道修长又几近维护之意的身影,她惊呆了。
梁王殿下怎么会在这?
他不是押送粮草去了吗?
是她在做梦还是他在做梦?
她怔怔地抬手,捏了捏自己的脸,疼!
看来是真的。
回过神来,想到凌玦利用她娘逼婚一事,便一阵头皮麻烦,趁他教训人时,摸墙先溜。
“说!你为何欺负她!”凌玦脚踩着趴在地上动弹不得的男人。
男人欲哭无泪,“我没有,我哪敢呀!他,他偷了我的钱,他,他,哎!”男人气得捶地,“大侠,你行行好放我一命吧,这钱我不要了。
我不要了还不成嘛!”
凌玦一愣,听他说得如此委屈,才意识到或许自己真的误会人家了。
他收起腿,叫男人一点点说给他听。
男人哭着说,他好好地在街上走,突然被人撞了一下,然后钱袋就没了。
意识到被一个乞丐偷了钱之后,自然要追回来,结果大侠就出现了,对他一顿拳脚相加,然后就这样了。
凌玦轻咳以掩饰尴尬,问了他多少钱,旋即将琉珖偷他的钱全数补足,心想这下总能给琉珖留个好印象了吧。
但没承想,一转头,哪还有琉珖的身影。
凌玦笑容一收,失望地愣在原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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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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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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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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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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