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奉天承孕>第146章 长孙氏的新任家主之位「为miya加更三」
  回去的路上,跟凌墨说起席间的事,苏璃还有些意犹未尽,「殿下也亏得有我这个贤内助,否则你怕是要被陛下罚了。」

  说到这个罚,又说回案子的事。

  她前天晚上就跟凌墨说过,「你要把这案呈报给皇上,怕是皇上会跟我一样的眼神看你。」

  结果凌墨还胸有成竹地回,「那我回他的话,自然也跟回你的一样。一句话,是不是官商勾结?孤有没有欺君,圆没圆上?」

  圆倒是圆上了,但陛下生气也是认真的。

  她能纵着他,陛下又怎么会。

  「殿下,咱们下次能不能干两件靠谱的事。您看把陛下气得,要不是找不到合适的皇位继承人,您这太子之位怕是早就让人给抢走了。」

  皇后娘娘也一样。如果不是因为长孙氏做支撑,她这么跟陛下作对,怕是早就被废了。

  当然,也肯定是因为娘家强大,皇后娘娘才敢如此,没有娘家支撑,自然也不会任性妄为。

  这就是娘家势力强大的好处啊。

  哎,这一刻她想到了自己的娘家,但旋即又很快想到皇后娘家强大的背后是边疆的三十万大军。

  而三十万大军忠于长孙氏是因为对长孙氏有着崇高的信仰,这股信仰就是力量。

  他们是骁勇善战的将士,以武力治军,以强者为尊。

  而长孙氏几代都是强将,因此大军推崇长孙氏以长孙氏为信仰。

  由此看来,苏家要想成为下一个长孙氏,最好也要有一个信仰。

  但这个信仰——她想不到。

  她虽然没什么信仰,但也知道这种信仰并不是说什么就是什么,一定是基于某种机缘巧合之下诞生的。

  苏家目前人丁单薄,又无事可成,哪来的信仰——

  不对!有信仰!

  苏家的信仰是亲情和团结。

  对,只要这股团结的力量不败,苏家就不会败,不仅不会败还会越来越好。

  这么一想,她忽然对未来充满信心,总有一天她会站在最高处与凌墨并肩而行。

  他们苏家也会扶摇直上,不会世代农耕。

  「好热闹。」苏璃听到外面叽叽喳喳的议论声,好奇地探出脑袋往外看,这一看,竟意外地看见长孙氏一族从眼前走过。

  他们已经脱了囚服,穿着常服,也没铁链手铐,更没押送的衙役。

  「莫不是刑满释放了?」

  苏璃回过头来问凌墨。

  凌墨心里算了算日子,还真是。

  「那这长孙氏的家主之位……」她想到凌墨当日羁押长孙氏,故意领走小团子,目的不就是抬高小团子的地位,间接抬高长孙三老爷的地位。

  可见他是想将下一任家主之位送给长孙三老爷的。

  这事,若是陛下不反对,那就毫无悬念。

  那么凌墨拿捏了长孙三老爷就等于拿捏了长孙氏背后的三十万大军。

  但现在陛下都有了废太子之心了,这三十大军怕是不好拿捏了。

  ……

  翌日早朝

  「启禀陛下,长孙鹏程伏法以来,长孙氏所掌控的三十万大军该由何人统领,也该提上日程了。」太子党的大臣出列禀道,「历来长孙氏统领的三十万大军对长孙氏有着极高的信仰。

  微臣以为,这第二位威远大将军,还是由长孙氏担任较为妥当。」

  其他大臣点头。

  一些有意针对太子党的大臣抢占先机,「微臣以为,二老爷长孙鹏怀有勇有谋,可担此重任。」

  太子党的大臣瞪了那大臣一眼,心想他提出这些可不是为他人做嫁衣的。

  「长孙鹏怀飞扬跋扈,有勇无谋,若他来继承长孙鹏程的位置,只怕会是下一个长孙鹏程。

  微臣以为,三老爷长孙鹏飞较为合适。他性子软弱,较好拿捏,又是未来太子妃的生身之父,相较之下,更忠于朝廷。」

  「威远大将军掌管三十万大军,镇守国门。选举非人,只怕会影响江山稳固。儿臣以为,纵然要从长孙氏族选出此人,也该从几个年轻有为的公子中选。

  且,就算年轻人资历尚浅,好歹还可以栽培。但年长的,无论是思想还是体力都已无法栽培。儿臣请父皇和诸位大臣三思。」

  梁王凌玦的声音在朝堂响起,争夺长孙氏兵权的两方大臣瞬间失声。

  殿内安静许久,凌玦忽然转身看向同为百官之首的凌墨,视线微微一紧,透著迫人的冷锋。

  「皇兄以为,臣弟此意如何?」

  凌墨仰头与他对了一眼,眼波似有若无的流转而过,心思透着城府,却是面上不显,「梁王说的是,既然父辈无人,那就只能从子辈挑选。孤没意见。」

  一语落,朝堂鸦雀无声,气氛仿佛都降至冰点,比方才还要诡异好几倍。

  关于长孙氏家主之位该由何人担当,最终决定从几个年轻后辈中挑选,散朝!

  凌墨转身就走,脚步生风。

  凌玦顿了顿,片刻方回过神来,跟着散朝的队伍一块离去。

  凌墨走得很快,走出很远方停下来,侧眸看着身后重重叠叠的人影,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他岂能不知某些人在打什么主意,哼,说得再好听,也掩盖不了那颗野心。

  终于后悔了,不想藏了。

  耳边响起某人在东宫说的那些恬不知耻的话,「就因为我后悔,所以这一次无论如何我都要争取!」

  「他真这么说的?」苏璃惊讶地转看过来,视线从蹴鞠场内的比赛移到眼前的凌墨身上,思绪停顿许久,眉头微微蹙紧,「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

  我觉得梁王这话说得……看似像在为两方打圆场,可又好像也在争取什么。

  他好像别有目的,因为字里行间进攻性很强。」难不成梁王对权利也有了欲望和野心?

  凌墨听她说著,目光却被小嘴里那颗亮闪闪的葡萄吸引,内心冲动而至,俯身含住她嘴,舌尖轻轻一卷,直接将小嘴里的葡萄卷入自己口中,嚼吞入腹。

  甜的。

  苏璃看看蹴鞠场上的人,再看看凌墨这个流氓,羞得小拳拳捶他胸,「在别人家呢,注意点形象!」

  「孤又不是亲别人家媳妇,他们管得着嘛!」

  苏璃,「……」

  凌墨噗噗地笑,一直把媳妇逗得恨不得钻桌底下,才肯罢手,才看向那热闹的蹴鞠场说起凌玦心中的盘算。

  「这就好比蹴鞠。一个球,两股势力。第三股要想横插一脚,就只能把球踢出两方的势力之外。第三股势力才有可乘之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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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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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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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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