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好好碰了壁,她的心情自然也不会太好。
“那你走啊,为什么还跟着我?”林好好没好气地道,不争气的眼泪,此时也流了下来。
好久没有哭过了。
林好好无父无母,从小跟着姥姥姥爷身边长大,生得聪明伶俐,模样俊俏,知道如何讨人喜欢,却始终不得舅舅舅母的欢心,抱怨她用了自家的钱,吃了自家的饭,又时常疯言疯语的,便更加嫌弃她了。
等林好好一长到十八岁,上了大学,立马便被舅舅一家踢出了家门,一个人孤苦伶仃地过活。
这次放假回来,林好好以为至少能够像平常亲戚家一样,串个门儿,没想到竟然这么的不受欢迎。
姥姥姥爷已经七十多岁,已经没办法替她争取更多了。
虽然心里说没有必要,林好好从舅舅家回来的路上,还是掉了泪。
见林好好心情不好,姬魅柔识趣,便打起了盹,不去骚扰她了。
林好好回到自己的出租屋,打开手机看了一眼微信。
“文化街弄了个汉服节,招模特供人拍照的,100块钱,做到晚上12点,你去不去?”10分钟前,好友玲发来的消息。
“去!”100块钱,节省节省,够她用一个星期了。
“那就快来,我先给你报名,晚了就没有名额了!”玲立马发来消息。
林好好走到卫生间洗了把脸,朝镜子里的自己说了声“加油”,转身快速下楼,朝文化街冲过去。
“好好,这儿,这儿!”玲手里拿着一堆衣服,冲林好好大声喊道。
林好好跑到好友面前,大笑道:“谢谢你,玲儿!”
玲假装揍了她一拳,道:“快去换衣服吧!老板说,拍一张照我们可以提成一块钱!”
“那还不赶紧的!”林好好嘻嘻笑着,找了个卫生间将衣服换了。
夏天快来了,天气不冷不热,正适合出行,文化街的游客非常多,熙熙攘攘的,林好好长得漂亮,跟她拍照的人络绎不绝。
林好好心里默默数着一块钱两块钱三块钱......估计能拿到50多块钱的提成了呢!
站得累了,林好好想到那片树荫底下的木凳上坐一会儿,便朝那走去。
突然,一道光芒闪过,林好好直接晕了过去。
等林好好醒来时,她的视线有些模糊,头疼欲裂,伸手一摸后脑勺,发现湿漉漉的一片,流血了。
再定睛一看四周,林好好瞬间便懵了,这哪里还是文化街,分明是一大片森林!
林好好刚开始以为自己是被绑架了,但是在林子里绕了大半天,并没有发现什么人,手脚也没有被绑住,如果是劫匪干的,那也太不专业了。
思来想去,一个不详的念头出现在林好好的脑海里,难道是,穿越了?
没想到电视剧里面的事情竟然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没有比这更狗血的了!
好歹也穿越到一个有人的地方啊,这密密麻麻的森林,让我往哪里走啊?林好好绝望了。
不是,自己还没有同意跟姬魅柔过来,怎么就穿越了?
“姬魅柔,这是怎么回事?”林好好冲着面前的一颗大榆树,抓狂地喊道。
姬魅柔正在做狂扇齐晟的美梦,此时被林好好叫醒,有些不太高兴:“怎么了?”
“我好像穿越了!”
“真的?”姬魅柔瞬间像打了鸡血,尖声叫道。
“真的!”林好好捂住了耳朵。
“哈哈,太棒啦!快找到齐晟,杀了他!”
林好好无语。
难怪前面重生了九次,还没有杀死齐晟。
这个姬魅柔,也太急功近利了!蠢材一个!
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出去的路,好吗?
此时,同一片森林,赵家五兄弟正每人肩上扛着一个大包,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赶着。
林好好在林子里穿梭了好几个小时,身上被蚊子叮了不知道几百上千个大包,终于发现了这几兄弟。
姬魅柔欣喜若狂,怂恿她大声呼喊救命。
“放心吧,以我的感觉来看,这里是我们鲁国,鲁国的人都很友好的。”
“闭嘴!”
姬魅柔只是一个“幽灵”而已,没了的话,养一养,一百年后还能再生,她林好好,可是只有一条命而已。
自己的命当然得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林好好在心中鄙视了姬魅柔一番,猫着腰偷偷地跟了上去。
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又是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她一个独身女子,必须小心一点。
这几兄弟的打扮,看上去像是农人,但是举手投足间,却有着另外一番光景。
他们肩上的大包看着很重,但是五兄弟扛着,倒像是毫不费力的样子。
特别是长得最高大的那两位,隐隐从薄薄的衣衫下面,露出手臂上精壮的肌肉来,一看就是练家子。
林好好的脑袋里,已经响起了姬魅柔咕叽咕叽咽口水的声音。
“我拜托你,不要这么花痴好不好?”林好好小声地抗议了一番。
“大哥,我看这离家也不远了,你帮我扛一会儿吧。刚才只顾着追那死马,我这扇子都脏了,得找水洗洗扇子去!”一个白衫少年冲最前面的一个魁梧大汉喊道。
那大汉生得粗壮,眉目倒还清秀,看着挺威严的样子。
“赵子麟,这都快到了,还洗什么扇子?你没看到大哥肩上的东西,比我们的都要重吗?再者,这荒山野岭的,去哪儿找水去?我看你纯粹就是想偷懒。偷奸耍滑!”后面一名浑身灰白衣服的少年不满地叫道。
那被叫做赵子麟的白衫少年,眼见小伎俩被当面戳穿,可不干了,立马转过身去,冲着后面的蓝衫少年喊道:“好你个赵子彬,敢诋毁我,看我不撕了你!”
二人喊打喊杀,肩上的东西也不管了,随便往一个树杈上一挂,嗷嗷叫着在地上滚做了一团。
后面的两名少年眉眼带笑,也不理睬他们俩,抬脚从滚在地上的两人身上跨了过去,追那被喊做大哥的少年去了。
“大哥,跟了两里地了,要不要我去抓过来?”黑衫少年走到魁梧大汉跟前,悄声问道。
那魁梧大汉仿若不经意间瞟了一眼林子,也轻声道:“不碍事,一个小东西而已。”说完便继续往前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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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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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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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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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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