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日敦巴日或许还没有完全爱上姜洵音,但他已经心动。他喜欢姜洵音的容貌,喜欢她的性格,她又是自己未婚的可敦。在他眼中,她已经成为他今生的守护,一种不同于守护部落的守护。
姜洵音不知道草原男儿是否都会用那么露骨炙热、肆无忌惮的目光盯着心上人。但她现在觉得额日敦巴日平常冷清残酷的狼瞳像是被点燃了的热烈火焰,好似将自己的冷静与矜持焚烧为灰。
她前世不缺追求者,却从没有一个像他这般放肆,直勾勾盯着自己的,盯得自己心慌意乱。
匆匆接过被额日敦巴日倒满的海碗一口喝尽以掩饰自己的无措,姜洵音张口就道:“该你问本宫问题了。”
可说完,她就后悔了。谁知额日敦巴日会不会又问出更加让人羞恼的问题?
额日敦巴日也举起海碗一饮而尽。他唇边带着几分桀骜的笑意,双瞳深处闪过一抹看到猎物一般的幽光。
他是草原上最好的猎者,最不缺的就是耐心和恒心,盯上猎物就绝不会放弃,而她会是自己用尽一生去狩猎的猎物。
想着来日方长,不需要过分逼迫姜洵音的额日敦巴日放下海碗,盯着姜洵音的脸问:“公主认为,草原有可能像中原一般,百姓安居乐业吗?”
他并非天生喜欢战争与杀戮,而是为了部落子民而不得不十二岁开始便带兵征战草原。毕竟在弱肉强食的草原,弱便是原罪。
姜洵音闻言,松了口气的同时又有几分难诉的委屈和幽怨——原来一个人眼睛看的和嘴里问的可以毫不相关啊!
一场从家国歪到风月最后又歪回社稷的交流继续。
“可汗,在昭和看来,没有什么是一定不可能的。纵然是如今安泰的中原,在最先开始也是一片荒芜。”姜洵音如实回答,草原或许在地理环境上便注定了它不能如同中原一般孕育出农耕文明,但并非绝路一条,“只是您应该知道,改变也绝不会是一朝一夕的。”
额日敦巴日的一些困惑茅塞顿开,他帮姜洵音倒满酒,回敬她。
姜洵音抬眸看着还没圆的月亮,心中有些惆怅,又快到中秋这种阖家团圆的日子,她今年不仅仅是孤身一人,还远在异世。吸吸有些酸涩的鼻子,她问:“草原的生活是什么模样的?”
额日敦巴日眼神幽远,回答道:“有最蓝的天,最绿的草,最好的马儿,最放纵不羁的人。”纵然那里远远不及中原繁华,甚至日日为生计发愁,也是他最爱的故土。
“听起来还真是不错。”姜洵音感叹道。她是个活得克制的人,却总难掩心中的野性,或许在草原之上她能活出内心最深处的肆意。
她看向了身侧的额日敦巴日,他是自己的未婚夫,纵然如今自己并未生出什么感情,但多少有些了解和信任。如果能和他聊得来总比做一对怨偶要好。
“本宫还想问可汗一个问题,若有一天本宫和那日苏部一存一亡,你选择哪一个存?”姜洵音突然问道。
额日敦巴日闻言沉默了片刻,权衡之后,沉声坚定回答:“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我会选择我的部落,那是我一生的信仰。”
他以为这样的回答会让自己难得的一次心动被掐死在萌芽中,却已经做好了这个准备。他可以为所爱之人付出自己的性命,却不会放弃那日苏部。
谁曾想姜洵音笑了。那张明媚的脸上露出了梨花带露般清丽的笑容,更显得她美丽动人。
姜洵音把弯刀拿了出来,塞到了额日敦巴日的手中,抬眸用含笑的桃花目认真看着他:“本宫不爱你,起码现在没有心悦之情。但本宫已经做好了成为那日苏部可敦的准备。你可以去为守护那日苏部厮杀,本宫会帮你稳定后方。刀还给你,以后,只要本宫同你的信仰不存在冲突时,你都得拿它护本宫周全无虞。”
额日敦巴日郑重接过了自己八岁时便开始佩戴的弯刀,郑重回答:“好。”
草原男儿重情重义,轻易不许诺,许诺定不负。
“我会像重视自己的心脏一般重视我的可敦。”额日敦巴日抿嘴,从身上取出了一把软鞭,递给了姜洵音,“礼物,它比弯刀更适合你。”
姜洵音有些僵硬接过了软鞭,这东西……它有点儿邪恶啊!
树后的呼其图看得瞪大了眼睛,他心中吐槽自己的堂兄,还说什么巴日和额日敦巴日的未婚妻没关系,他这压根儿就是想以额日敦巴日的身份亲自给公主送礼物!
别以为他不知道,那根软鞭是宝音可敦留给儿媳妇的!
而拿着软鞭的姜洵音被额日敦巴日狼看猎物一般的眼神看得有些不自在,避开他的双眼道:“本宫先回屋了。”说罢便起身往屋里走去。
明明刚才还那般大胆,现在又矜持起来了?额日敦巴日舔了舔有些干的唇,在她身后沉声开口:“你还欠我两碗酒和两个问题。”
姜洵音背对着额日敦巴日,咬着唇,一脸懊悔,真是欠人东西……不论欠什么都理亏,想溜都溜不了!
她回头时已经是一副镇定自若的模样,看着额日敦巴日道:“可汗问吧。”
“我只问一个问题,另一个问题,我们来日方长。”额日敦巴日意味深长看着姜洵音道,“公主的名字。”
他寒着一张脸,双眼中满是侵略性,声音低沉,却偏偏多了几分“撩人于无形之中”的魅力。
姜洵音的少女心这么多年后被重新唤醒,她微红的双颊在月光下并未被人察觉,桃花眼微挑道:“那可汗就记住了,本宫叫姜洵音。取自‘彼美孟姜,洵美且都;彼美孟姜,德音不忘’。”
“姜、洵、音。”额日敦巴日缓缓说出这三个字,在不精通中原语言的他口中,这三个字听起来有些笨拙、别扭,却别有一番风味。
姜洵音垂下脸,难掩唇角的笑意,反正欠了一个问题,也不介意多欠几样:“洵音今日就回屋了,欠可汗的两碗酒,等到了草原再与可汗同饮。”
毕竟——来日方长。
她快步走了回去,若是细细观察,就会发现有些落荒而逃的慌乱。她一个见过形形色色美男的现代独立女性居然有一天被一个小自己六七岁的糙男人给撩到了!
额日敦巴日双眼目送着姜洵音平安进屋,才收回双眼,冷声道:“出来吧。”
呼其图悄悄从树后走出来,坐到了额日敦巴日身边,给他竖起大拇指:“大汗,刚才做得好!”
额日敦巴日并不理会他,而是道:“你都听到了?明日去问杜潭洵音说她名字由来的两句话是什么意思。”
工具人呼其图挠挠头,悄悄给了额日敦巴日一个嫌弃的眼神儿,就知道使唤自己!他拿过酒坛给碗里倒满了酒就打算喝,谁知碗被额日敦巴日抢了过去,自己手里被塞了额日敦巴日刚刚喝酒用的碗。
哦,这个被抢走的碗刚才昭和公主用过……大汗你心眼儿可小了你知道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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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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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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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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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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