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全球末日:开局获得最强天赋>第433章 创作!
  青衣楼的信息,基本都是真实的。

  毕竟经营了这么多年,口碑是有的。

  但也不能完全信。

  毕竟信息是真的,架不住人家话术误导你。

  买东西要货比三家。

  使用别人的信息,也一定要经过验证。

  陈果一向就是如此谨慎。

  所以接下来的几天,陈果亲自走访调查了几家西北书坊的情况,基本认证了王半知的信息。

  确定王半知没有欺骗自己。

  接下来,陈果便在一家中档的客栈,租了一个上房,闭门开始创作。

  陈果脑子里的经典书籍很多,以他现在的记忆力,只要是看过的东西,都能复刻个七七八八。

  剩下的,靠自己的文笔,也能自圆其说。

  毕竟,他可是一个技术宅,连写小作文的文笔都没有,还当什么技术宅,直接去工地搬砖岂不自在?

  文笔他还是有亿点点的,律诗写不好,写点古风,那也是信手拈来。

  文抄的话,那是简简单单的事情。

  天下文章一大抄,这世界上的事,本来就是你抄我,我抄你,大家抄来抄去。

  高明的人抄人设,按照自己思路原创故事,表达自己的价值观,这样的话,就没人看出你是抄的,或者知道也不在意。

  例如吴承恩的《西游记》就是抄了《西游平妖传》,只不过吴承恩以孙悟空为主角,抄的更胜一筹,而《西游平妖传》以三藏法师为主角。

  《西游记》里违和感比较强的玄奘的那一回,其实就是出版商截取了《西游平妖传》的回目,直接塞进去的。

  后来《西游平妖传》失传,只在文人笔记里有些痕迹,而吴承恩版本的《西游记》却成了永远的神。

  当然,《西游平妖传》其实也是抄自各种民间故事,这些民间故事又统统缘起玄奘法师的《大唐西域记》。

  得,大家一路抄下来,都习惯了。

  罗贯中的《三国演义》,直接大量取材陈寿的《三国志》,施耐庵的《水浒传》,取材自各种民间故事,结果又衍生出《荡寇志》,更出了一本名叫《金瓶梅》的同人,直接照抄了武松潘金莲西门庆这些人物。

  要不是说为什么《红楼梦》是文学高峰呢?因为《红楼梦》原创了一百多个人设,完全没有借鉴痕迹,只能说真的牛。因此哪怕是四大名著里唯一太监烂尾的,都是公认的四大名著之首。

  低劣的抄,就是于正超那种抄袭手法,非常不要脸,被人一眼就看破。

  陈果现在为了赚钱,也不得不进行文抄事业,不过他的抄袭,更加高级,是跨世界抄袭,完全没有痕迹。

  按理说,陈果一脑袋的经典,随便抄袭一部,就能大火,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一本书火不火,不仅仅取决于这本书本身的质量,也取决于当前的社会环境和市场口味。

  就比如《魔戒》肯定是好书,是经典,不过在这个世界抄出来,根本不不可能火。因为文化背景完全冲突,又没有电影的视觉特效,根本戳不中读者的点。

  再比如《泰坦尼克号》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但是如今写出来,就是不合时宜。读者不仅不会感动,反而会痛骂杰克肉丝是奸夫淫妇,这是价值观与当前环境冲突了。

  故事终究是价值观的表达,价值观是要符合时代符合市场的,不然哪怕故事精彩,读者都难以接受。比如写一个反社会人格的主角,在文明社会搞破坏,写的再精彩,也注定是小众的邪典,不可能为大众所接受。

  陈果之前去春风书坊翻阅当前的火书,其实就是做市场调查,要知道读者的口味。

  现在陈果已经胸有成竹了。

  他已经决定了,言情加仙侠!

  有没有搞头?

  很有搞头啊!

  言情本来就是这个世界的热门,各种拙劣的才子佳人的故事都能大火,就可见一斑。

  言情是很稳的。

  至于仙侠?仙侠是武侠想象力的一次飞跃。不过……步子不能太大,步子大了,容易扯到蛋。

  所以要用比较原始的仙侠,最好蕴含武侠韵味的那种,新颖而又让读者熟悉。不能一下子就弄个《凡人修仙传》,那就太超前了,读者没有办法一下子就接受。

  发展要循序渐进。

  所以选材之后,陈果很快就有了目标,那就是古早的仙侠言情小说《诛仙》。《诛仙》这本书呢,言情方面,的确是一代经典,没话说。

  而《诛仙》的仙侠设定,也没有飞跃,仙侠的皮,武侠的骨,依旧是正道魔道门派师徒之内武侠的内核。

  而这个世界的武侠小说,优点是有着现实里的原型,比较写实,武功方面头头是道。缺点也是被现实的条条框框束缚,缺乏戏剧性的变化,故事单调,不够新颖。

  《诛仙》的武侠内核的仙侠,恰恰是一种突破。

  所以这本书就恰到好处。

  买来纸笔之后,陈果就开始动笔。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陈果的进度很快,每天闭门不出,蝇头小楷写的密密麻麻,半个月的功夫,一本《诛仙》就已经大功告成了。

  之所以如此快,是因为陈果就是单纯的复制粘贴,于是说是在创作,不如说是练字,加上他习武之人,身体倍棒,一天写两万字,就是洒洒水啦!

  当然,陈果也不是单纯的挪用,他也在修改语句,把语句修改的更加古典,更加符合这个时代的气质。

  半个月后,看着成书的《诛仙》,陈果小心翼翼的包裹起书稿,心道:“卖个一千万册的爆款,我也不指望了,卖个一百万册,就够我花销了。出发,意趣书坊!”

  他从未想过他会靠文抄过日子,不过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个世界学武功太贵,各个行业都非常危险,相比之下,写书已然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此刻,意趣书坊之中。

  白秀珠正戴着眼镜,看着眼前一摞摞的书稿,幽幽的叹了口气。

  这意趣书坊是她父亲的心血,她并不想意趣书坊就此倒闭。但是说起来,意趣书坊之所以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和她父亲白玉山也不无关系。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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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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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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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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