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王寡妇就在那里观瞧,计算顾客夹的次数。吃这种饭,顾客得瞪着眼睛瞧,以图夹出几样大荤,王寡妇也得瞪着眼睛瞧,以免漏算了次数,少赚了几文钱。
卖的人和买的人都得瞪大眼睛,所以叫瞪眼食。
这是最下层人的营生和食物,其实大多时候是夹不到什么鸡腿的,能夹几片人家吃剩下的肥肉片子,就是谢天谢地了。
就这种程度的生意,还是王寡妇相好的是金银帮的中层帮众,才有资格做。要是换旁人,就是收罗有钱人的剩饭剩菜,也没那样的脸面啊!
那些剩菜剩饭里,不知混了别人多少口水,而且有时候还有点变质,便宜是便宜,可若不是真的穷困到混不下去,也没人真正喜欢吃这种瞪眼食。
比较普通一点的穷人,也就是那种收入中等的采药人,则坐在红枫酒馆的一楼大厅,与别的人拼桌,点一两盘小炒,或者拌三丝。这就已经是日子过得不错的人了,有钱喝点小酒,吃点小菜。
而酒馆的二楼,服务的客人大部分是金银帮的帮众。金银帮的普通帮众,并不会武功,不过是一些力气比较大的年轻人,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拼命,博一个前程。
他们或许有一些搏杀的技巧,但是大部分都不会武功,从陈果之前六世的经历也可以看出来,这个世界的武功非常稀有难得,普通人想学个一招两式,不能说是难如登天吧,但也是无比艰难。
金银帮为了地盘和自身的利益,常年与各种势力进行厮杀,这些普通帮众都是炮灰和消耗品,每几年都换一批。
是真正是拿命换钱。
不过对比那些普通人,这些帮众是真正是高收入群体,大块吃肉,大口喝酒,日子过得不要太潇洒。真正奢侈的地方他们也消费不起,不过在红枫酒馆的二楼,点肉菜,喝上好的竹叶青,他们还是消费得起的。
这些普通帮众,有肉吃,有酒喝,有女人耍,虽然知道明天随时可能在一场拼杀之中死去,但是对于真正底层的生活,他们自己觉得这一切都值得。
那些会来事的,说不定还能讨好帮会的长老,学个一招半式,从此一跃成为帮会中层。是的,稍微会点武功的帮众,都很容易立下功劳,然后进步为帮派的中层。
毕竟陈果只会四招,就能打几十个普通人不在话下,如果真会完整的一套,哪怕是江湖上最普通的武功,以一敌百也不在话下。有这样强大的武力,立功是很轻松的,也很快就能成为帮派的主力。
一间小小的酒馆,是大荒镇最廉价的酒馆,就已经是层次分明,展现出人和人之间的际遇的不同。
那些更高档的地方,对于红枫酒馆的客人来说,也是想都不敢想的高端。鲜衣怒马的侠客,挥金如土的少爷,不是红枫酒馆客人这一层次的人,可以接触到的。
之前的陈yun虽然穷困,但也是一个爱干净的人,不可能跑到外面去吃瞪眼食。就算是下馆子,也是在红枫酒馆的一楼,来点小酒小菜。
不过此等享受,之前的陈yun,一个月都未必能来上一回。之前的陈yun,还要攒钱娶媳妇呢,虽然他自己也不知道娶媳妇有什么意义。
陈果和陈yun不同,他的人生目标可不是所谓的成家立业,他没有皇位要传,而且他追求的是永恒不朽的生命,逍遥无拘无束的大自在,若能获得这些,还要子孙后代干什么?
陈果自然不会委屈自己,在深山里当了一个月的野人,伙食虽然也不错,但是没有什么佐料和油盐,吃起来只是营养够了而已。
因此这次出来的时候,陈果直接把之前陈yun的老婆本都拿了出来,他要吃的好些——练武之人,如果天天萝卜白菜,肯定把自己身体练坏了。陈果的身体虽然具有不朽的性质,但是如果那样搞,练武也没啥进步的。
物质是守恒的,能量也不是凭空产生的,要获得力量,就是要进行投入,这是万劫不灭的真理。
“这不是阿云吗?你可是一个月没露面了!”
陈果刚背着药筐,来到红枫酒馆门口,就被采药人群体发现了。一个叫罗大伟老采药人马上嚷嚷起来。
采药人都是同职业,同样受金银帮盘剥,虽然谈不上多么团结,但也都是一个圈子,彼此算是脸熟。
陈yun消失的这一个月,倒没几个人想起陈yun,不过一个没人关心的孤儿,哪怕死在深山老林里,都没人议论。倒是王振坤的失踪,引发了小小的轰动,头一个星期,不仅采药人热烈的讨论,金银帮也有人打听王振坤的下落。
一周过去之后,王振坤的热度也彻底消散,再一个月过去,大家连王振坤也忘了。终究只是一个小人物罢了。
“罗叔啊,我贪心想多采些药,结果走的偏远,迷了路,足足饶了一个月啊!”
陈果马上把自己早已经编好的理由说了出去。
“那你小子活着,还真是福大命大,嘿嘿……”采药人经常迷路失踪,有的人能回来,有的人一去不回,罗大伟也不疑有他,笑道,“你这药筐压的挺结实,看来这个月收获不小。”
陈果讪讪道:“混口饭吃而已,卖下来,再给管事交一笔钱,就没几个钱了。”
“那倒也是,对了,你见过王振坤吗?”罗大伟道,“他也失踪了,和你差不多时间失踪,一个月不见了,也不知道死了没有。”
罗大伟倒不是怀疑陈果杀害了王振坤,在他眼里,之前的陈yun就是个老实巴交的孩子,别说没那心了,就是有那心也没那胆啊,就是有那胆也没那能力啊!只不过是陈果突然出现,让他想起同时失踪的王振坤,顺嘴便问了一句。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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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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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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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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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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