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最感兴趣的是程珮仪从一本农书上如何获得这么多的灵感和想法,程珮仪大大方方有问必答,只是答案越发让皇帝觉得,这一切都靠天赋。
“程家丫头,你可有想过,你折腾这么多东西,如何真正惠及天下人?”皇帝听了许多新奇的农业知识后,突然问。
程珮仪沉默了一下。
皇帝也很明白,如今的读书人好风花雪雨,恶田间地头,偏偏派到各地去当官的,都是读书人。
“皇上,大魏这么大,臣女相信总有不少官员甚至衙门的小吏心系民生,对种地一事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只是我们身在京城,看到不到那么远那么小的地方。”
皇帝不置可否,因为的确会有,可是如何判断呢?一个好政策无法落实,反而会出大乱子。
“臣女每次有了新想法时,也在想,这个办法成功了,能不能推广至全天下?”
皇帝眼睛微微一亮,心中有了一份期待,想听听程珮仪有了什么办法。
程珮仪却话风一转:“答案是臣女一人之力做不到。”她望向皇帝,“臣女的设想里,更想把庄子当成一个火种,臣女保证这个火种永远有火苗有热量,而各地的官吏则是借火的火把,他们来庄子借火,得到了火源就带回各自属地点燃那一片土地,如此一来,整个大魏的国土都会燃起新农业的火光,百姓们的日子才能越过越好。”
“十年寒窗苦读,你让一个好不容易科举入仕的读书人做官之前先懂种地,这不太可行。程家丫头,治理国家,可不只是种地这一件事。”
程珮仪点点头:“所以臣女更希望每个地方都能设立一个专门管农事的部门。皇上,通农事不仅仅是会种地,一个地方的气候、桑农、畜牧……这些都可以专业管理,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他们的考核指标就是当地农业的产量,这样他们如何敢随便糊弄或者不予重视呢?”
“专业?”皇帝琢磨着这个词。本朝官员设置大多是一官多责,比如一个县的九品官,他要负责整个县的大小所有问题,刑事也好农事也好,一切都由他总揽。官员当然会招募幕僚,但幕僚能否办好事,就看当官的能找到多大本事的人。
皇帝今日原本只是想听程珮仪给他讲讲农书,没想到有了意外之喜。
这个建议非常好。在贵族越来越富裕的当下,提高底层百姓的生活是第一要务,否则前朝灭亡的经验在前,他的儿子或者孙子就会尝到土地被贵族垄断、百姓辛勤一年却食不果腹带来的动乱。
皇帝曾经尝试过把贵族手里的地分出去给百姓,但是才提出这么个想法,就被几股势力摁下去了,皇帝也不是完全自由,没法动这么庞大的贵族集团,只好暂时按下不提。
如果粮食产量大幅提高,百姓交了租子还能生活无忧,这土地兼并引起的矛盾就无形之中化解了。
最后一刻钟,皇帝对程珮仪说:“你要是能再研究出一个新的提高产量的办法,朕就给你的庄子赐名,另外把你正在打听的那些地赐给你。”
程珮仪朗声应下,带着皇帝十分大方的赏赐回了家。
她回到庄子时,程云光这才听到消息。他已经很久没搭理这个庶女了,因为他重面子,虽然抢功劳的事情被他完美圆过去了,可心中有鬼,见到庶女就心里不舒服。
皇帝突然赏赐,程云光再怎么别扭也顾不上了,连夜来到庄子,嘘寒问暖,最后道出目的:“皇上今日为何赏赐你,可是你又有了什么新的成果?”
程珮仪满脸纳闷:“女儿也不知道,今日只是进宫给皇上讲了讲女儿看过的农书以及从中得到的启发,讲完便回来了。”
程云光脸上闪过失望:“哦,那可能是皇上奖赏你讲书讲得好。”
程珮仪信服地点点头。
没得到想要的消息,程云光失望地起身回去了,全程都没提一句半年多没见过的庶子,程珮仪送他离开,也不提小鹤鹤。
四皇子和楚王对皇帝的召见没有任何好奇疑问,两人如常来庄子学习。
不过发现程珮仪又开始新的种植办法了。
原主第一次献上的办法是套种,程珮仪这次把间种拿了出来。这两个很相似,一个是纵向,缩短多个植物种植时间,一个是横向,多个植物同时种植。
本朝哪些植物适合间种就是她要试验的主题。
四皇子一边听一边记,楚王休沐过来,看着已经种下去的各种植物,眼睛发亮。
间种得到的结果大大出乎四皇子的意料。他看书中说此种办法可以提高作物产量,但并没有太大感觉,只以为是种的东西多了,充分利用了土地。等到丰收时,看到试验最成功的组合一亩地产量,惊了。不仅一亩地可以种多个植物,而且一加一远远大于二!两个植物种在一起,各自的产量竟然上升这么多!
程珮仪统计好了数据,眉开眼笑。现在她特别能体会农民大丰收时的喜悦之情,因为她如今也是这样。
“四皇子,我要给皇上写一份上奏的折子,您可否指导指导我?”
四皇子想答应但还是说:“我从来没写过,你找楚王叔更好,他经常写折子。”
“人总有第一次,这次的大丰收也有你的功劳,你若是不嫌弃,我们一起写啊。”
最后还是请了楚王指导,不过四皇子也一起帮忙了,三人一起整理数据一起撰写报告,完成后由楚王帮忙把折子递上去。
楚王特意选在了大朝会,当着众人的面把程珮仪得到的新成果朗声上奏。自从出了一个程珮仪,满朝文官都或多或少去看过农事书籍,间种他们听说过,本想说不足为奇,但是程珮仪不仅验证了这个办法,还试验了多种作物不同组合的效果,得出最适合搭配在一起进行间种的组合以及种植的最优方式。
偷偷试验过却没什么成果的官员听着听着恍然,原来自家庄子出问题是这个原因?嘲笑程珮仪这两年没成果的人此刻牢牢闭上了嘴。
皇帝大喜。别人不知道,他却很清楚,这是他当日许下赐名赐地的诺言后,程家丫头有了动力立刻拿出了肚子里的存货!这么看来,这丫头腹中说不定还有主意,根本不像外头所说那般江郎才尽。
皇帝当场赐名程珮仪的庄子为“神农庄”,把庄子周边的土地都赐给了她,包括她看中的那一片。
朝上再次哗然,但是此时皇帝极为兴奋,没人敢出声扫兴。
一个女人,还不是后宫的女人,永远威胁不了他们,皇帝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不少人这么安慰自己。
“神农庄”的出现让程珮仪的名声开始传到民间,此时套种和农具已经被京城百姓接受,得知这是神农庄的程小姐发明的办法,都觉得这庄子名字起得一点不错,这个程小姐真是个女“神农”。
为了给支持自己的皇帝争气,也因为地位稳固了,不用担心自己被人抢走果实,程珮仪把这两年终于培育出来的抗旱、抗倒伏、抗病虫等特性不一的小麦品种拿了出来。适合北方的、适合南方的……足足有六个品种。
皇帝和几个心腹大臣商讨了好几日,定下了相应的试验县,准备试种新品种小麦。
程珮仪向皇帝举荐了四皇子。
“臣女女子之身去各地视察指导多有不便,四皇子对这些小麦的情况和种植了如指掌,试种期间,皇上不如让四皇子下各地亲身指导,以防下面的人执行不当反而说朝廷政策有问题。”
皇帝很惊讶,他都要忘记老四这个儿子了,不是逢年过节他都看不到这个儿子的身影。
终于有个儿子仿佛得传程珮仪的本事,皇帝高兴不已,大手一挥,准了!
“老四,下去后好好干,干得好了朕重重有赏!”
不仅四皇子,楚王也主动争取到了这个任务。
程珮仪真的很佩服欣赏楚王。四皇子是个不争不抢特别没存在感的人,而楚王却截然相反。他名满京城,又眼界开阔目光长远。她看得出楚王不喜欢农事,但是他知道农事的重要性,所以硬着头皮学,还能越学越好;此次出京,他肯定也是看到了试种的重要性,所以不怕艰苦主动请缨。
皇帝觉得自己赐“神农庄”这个名字赐得真好啊。自从赐名后,折腾两年没啥结果的程珮仪仿佛突然被打通了任督二脉,成果一个接着一个。
她发现了土豆,并且大量种植,在所有人目光被小麦试种吸引走时,神农庄的土豆在茁壮成长。
丰收季节到来,各个试种县的好消息不断传进京城,恰好又是皇帝的寿辰,简直是天佑大魏,喜上加喜。
老皇帝红光满面,立刻让神农庄协助楚王、四皇子,一起负责明年全国的小麦种植事宜。
四皇子突然从小透明成了大肥差的负责人之一,其他皇子眼睛都红了。
为了可以分一杯羹,几个皇子在皇帝的寿宴上心思百出,哄得老皇帝整晚嘴都合不拢。
到了最高|潮的献礼环节,百官的恭维祝贺一浪高过一浪,即便到了尾声也满堂热烈。最后一位时,内侍唱礼:“程氏女恭祝圣上万寿无疆,献上XX万石土豆——”
整个寿宴静了一静,又一片哗然。
“程氏女?是神农庄那位?”
“她也来了?非官非宗室,一个女人怎么和百官一起进献?简直不知所谓!”
有人注意到内侍唱的数量,伸着脖子好奇地看向殿外,这么多的土豆,一个屋子都堆不下,程家那个女儿,难道又搞了什么机关?
几万石土豆,众人瞪大了眼睛,最后却看到只有一个小盒子被捧进来。
皇帝身边的内侍检查了安全性,确认无误后递给皇帝。
众人伸长了脖子,只见皇帝从这个大红匣子里取出一个小册子。
皇帝一脸好奇地翻了翻,越看越入神,越看神色越激动,最终抚掌大笑。
“好!好!好!程珮仪是我大魏之幸啊!”
众人大惊,怎么回事?皇上连这样的话都说了出来?!有了这句话,在座百官大半都比不上程珮仪这一个闺阁女子!
皇帝看向下座百官,大笑:“程珮仪又研究出了一个可饱腹的新作物,经她培育种植,每亩可产出X石,全国一年可不就有XX万石!而且此物不像小麦水稻那般精细,什么地都能种,有了它,百姓更不会饿肚子了!”
“什么?”
“土豆竟然如此高产?”
“天佑我大魏,天佑圣上明君啊!”
大臣们形态各异,但是个个都红光满面一副高兴坏了的模样。
嘴里说着“恭喜父皇”的皇子们,内心越发后悔,当日的恶心早就忘记了,但是因为嫌弃脏累不肯去神农庄,没想到此前折腾几年没什么产出的程珮仪如今竟然越干越出色,在父皇心中的影响力恐怕抵得上一个三品官。
岂止一个三品官员?皇帝心中,程珮仪是真个大魏的农事之首,要不是程珮仪是个女子,他早就破格提拔她,她爹的位置给她都嫌埋没了人。
程珮仪越来越耀眼,程家却反而不好过起来。
程家男儿不如庶女,对程珮仪有微词的酸腐不能指责程珮仪就转而讥讽嫡长子程旭鹏,甚至程云光;程家女儿不守妇道与男子厮混种地,还牝鸡司晨,程家其他女儿是否也有这样的性子?给儿子选婚事的家庭避而远之。
程珮环十九岁了,时下来说已经是老姑娘了,可仍旧婚事艰难,无人问津。程夫人一遍心疼女儿,一边痛恨程珮仪。
不过寿宴事一出,皇子们开始亲近程家,程珮环无论容貌才能都很好,有人动了心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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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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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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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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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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