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之完成你的执念>第 491 章 仗剑天涯4
  知情的寄雪对欧阳明完全不熟悉自己的名字还十分嫌弃的态度很震惊,但震惊过后,站在他的角度想想似乎也情有可原,毕竟刚才才听说“欧阳明”死了,结果自己却要叫这个名字……

  原本她不想再给他取名,如今阴差阳错之下,还是避免不了。

  “那就叫魏俊?大当家的姓,英俊的俊。”

  欧阳明眼睛一亮,立刻充满了笑意:“寄雪也觉得我长得英俊?”

  寄雪摆出不耐烦的表情:“不喜欢?不喜欢那就叫阿丑!”

  欧阳明立刻点头:“喜欢喜欢!不过寄雪要是觉得阿丑好,那叫阿丑也没关系,你取的名字都好。”

  寄雪被他彩虹屁拍得没了脾气,扭身干自己的事儿去了。

  从此成了魏俊的欧阳明就杵着下巴含笑看着她的背影,看着她进进出出在院子里收拾、耍鞭子,只觉得水寨的日子真轻松,过一辈子他都快活不会腻。

  为了刺激魏俊的记忆,让他能想起过去的事儿,寄雪经常会请出门的水寨兄弟来家里讲外头的见闻,慢慢的,她自己对外界的情况也有了大概的了解。

  苏沐没有说出自己杀害了欧阳明的事实,江湖正道都在心疼她,心疼她接连遭遇不测。而备受同情的苏沐一改往日性情,变得冰冷无情,三丈之内无人敢接近。她一人一剑行走江湖,嫉恶如仇,对恶人出手狠辣不留情面,有人拍手叫好有人暗地诟病。

  与之相比,凌云山庄几乎是无声无息,据说欧阳夫人闭门不出,似乎接受不了儿子被害的事实,而刚刚成为武林盟副盟主的欧阳庄主,除了公事外出,也很少在江湖露面,见过他的人都说,欧阳庄主眨眼老了十岁。

  寄雪让人讲欧阳明有关的事情,事无巨细都想听,只为了让魏俊听到后能有什么刺激继而有所回应,谁知道,对方不但一点想不起来,还反问她:“你好像对欧阳明很感兴趣?你见过他?”

  这让她怎么回答?见过还是没见过?

  还没等她回复,魏俊就劝她:“别想那短命鬼啦,什么青年俊杰,说不定都是狗熊!”

  寄雪一脑门的黑线,怒:“你跟着大头他们都学了些什么!”

  魏俊苦口婆心:“你看那欧阳明,从前那些名声多厉害啊,什么年轻俊杰的领头人,什么一流高手指日可待,说得好像他天上地下无人能敌,结果呢?还不如那个苏沐呢,苏家全死了她还能活下来,欧阳明死了她还能武功越来越好,走在外头黑衣人也不敢来灭口。”

  寄雪很想反驳,但是张张嘴,却找不到落脚点,怎么听着还挺有道理呢?倘若她不知其中内情。

  魏俊吐槽还没完:“那个苏沐也是疯魔了,她遭遇是可怜,但是自己也跟魔头差不多了吧!谁说坏人全都是该死的?真要计较,这世上有好人吗?她就是个大魔头!”

  寄雪觉得,大头这些人完全把自己的思想灌输给魏俊了。水寨的人,对苏家是天然厌恶的。从某种层面来说,水寨和过去的苏家一直是对手,一个护镖一个劫镖,谁都想掌控太湖水域但是谁都没成功。苏家没了,水寨的人是欢天喜地。

  坏人不都是该死的。水寨的人在外人眼里都是恶人,但是魏大当家和罗秀才其实对手下有规定,不伤百姓,不劫穷人,不动好官。百姓从不觉得太湖水寨是什么恶霸,甚至有时候还能保护他们避开其他小水寇,但是那些大富商那些贪官,甚至有些江湖派别恨不得对水寨除之后快。

  但因为水寨建得很隐蔽,整个寨子从老人到孩子全都善水,等闲人根本无法接近,一靠近就有兄弟潜入水里悄无声息凿破他们的船,船上的人要不稀里糊涂地逃回去要不有来无回。

  这些客观条件让水寨上上下下对名门正派不太瞧得上眼,因为前者没干什么事就被人尊重,他们呢,也没做什么坏事,就被正派喊打喊杀。如今,刚来不久的魏俊,也开始看不上那些正派了,甚至还瞧不起过去的自己?

  罗寄雪觉得世界真奇妙。

  最近江湖的气氛有些不好,大当家约束了水寨的兄弟们,不让大家频繁外出。正好到了捕鱼期,所有人都撑着小船开始做起渔民。

  魏俊的伤终于好全了,脑门上那个硕大的包也消失无踪,只是对于过去还是毫无印象。

  寄雪和罗秀才、魏俊吃饭的时候,提议送魏俊出去。

  魏俊捏紧了手里的碗,低着头没有出声。

  寄雪看向他:“不是我嫌弃你,只是你看着年纪比我大,可能在家有妻有儿有老父母,没了你,他们一家怎么过?”

  魏俊心沉了下来,他似乎从没想过自己会是成了家的。

  罗秀才这次却意外地不赞成:“送出去送哪去?你知道他是哪里人姓甚名谁吗?还是把他送到梁溪就不管了?你要是想送他出去还顺带着留在外头帮他找家人,我是绝不会同意的。”

  寄雪自己知道,不用找,带着他去凌云山庄势力范围内走几天肯定会有人认出来。但是她不能说,她应当是什么都不知道的。

  罗秀才看向魏俊:“走不走你自己选,要是走,我让下面的兄弟把你送去梁溪,你自己去找家人;要是不走,从此就做魏俊,咱们水寨多一个兄弟。”

  魏俊看着桌面沉思了一会儿,抓起罗秀才的酒壶仰头咕嘟咕嘟全都灌了下去,第一次喝酒,他呛了好几口,直到酒壶里一滴不剩,这才坐直了身子一抹嘴:“我是被水冲过来的,我顺着水源去找,一年后要是找不到,我就回来,这辈子就是魏俊!”

  酒精让他两颊通红,他坚定地看着罗家父女二人:“倘若我能回来,二当家、寄雪……你们别嫌弃我。”

  罗秀才放下筷子:“水寨欢迎所有投奔的兄弟,你想来就来。”说完,背着手回屋了。

  屋里只剩下寄雪和魏俊两人。

  魏俊看向寄雪:“我总觉得我没有妻子,但是你说得也有可能,万事无绝对,我得回去确认一下,不管我原来什么身份,寄雪,你的恩情我都会报答你的。”

  寄雪微微一笑:“没关系,我救你只是出于自己的良心,不是你也可以是别人,回去了,你就好好过自己的生活。”

  魏俊脸色微微一黯,又马上爽朗地笑起来:“我不管你会救谁,也不管你救了多少人,我只认一点,你救了我,照顾我数月,你就是我最重要的人,无论你让我做什么,赴滔蹈火在所不辞!”

  寄雪好笑:“我天天呆在水寨,哪有什么需要你做的?要是外头过得好,别回来了,咱们到底是水寇。”

  魏俊张张嘴,他冲口又想逗她,同你在一块儿才过得好呢。但是话到了舌尖,他又紧紧闭上了嘴。他心想,你可能有家有孩子,不能再这样和她开玩笑了。想完,又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十分难过。

  水寨很忙,最近一次去梁溪要七日之后。寄雪帮魏俊收拾好了行李,还从活阎王那磨来许多好药,等着他离开时送他。

  这七日,寄雪傍晚去湖边给打渔归来的大家帮忙,魏俊则清早就跟着大小伙儿一起出船,学下网捕鱼。

  魏俊不在的时候,罗秀才问寄雪:“你真打算让他走了?”

  寄雪奇怪:“不然呢?”

  罗秀才仔细观察女儿的神色,轻咳了一声:“那小子皮相不错,你用心照顾这么多日子,爹以为……”

  寄雪有些好笑又有些被看穿的尴尬,原主其实的确有些动心,当爹的并没有看错,只是:“爹你不是没看出来吧,他气质不凡,出身肯定不普通,而且右手很多茧子,那是常年练剑的人才会有的老茧。这样的年纪,这样的老茧,只可能是武林世家的公子……”

  罗秀才心疼地看着女儿:“咱们小雪是水寨的大小姐,怎么就配不上了?而且他这条命是你救的,没你就没他,把他留下来理所应当。”

  做惯了水寇,罗秀才虽然是读书人,但也多了许多霸道,在他那,女儿是第一,别的都可有可无。

  寄雪摇头:“来历不明的男人,再好也不能要,爹啊,你放心,我不会嫁不出去的!实在不行,我跟着你们去打劫,抢个来历清楚的俊秀公子也行啊!”

  罗秀才被她逗笑,摇摇头:“随你吧,可别以后后悔。”他也觉得,魏俊走了不会再回来了。

  寄雪保证:“肯定不会后悔!”

  魏俊并不知道父女俩的谈话,他每天嘻嘻哈哈地和大头他们一起出湖,傍晚唱着渔歌兴高采烈地回来。原来白皙俊秀的公子硬生生被晒成了小麦色的健壮汉子,尤其光着膀子和大头他们撑着渔船回来时,一群人迎着晚霞扯着高音飙渔歌,嘴里荤的素的胡说八道,年轻姑娘们站在岸边都听得脸红,寄雪根本分不清谁是谁。

  最后一晚,魏俊捕鱼回来。寄雪做了丰盛的一桌饭菜,魏俊大呼小叫欢喜不已,一边吃一边拍寄雪的彩虹屁,把她的厨艺说得天上有地上无,连罗秀才都跟着听了不少马屁,骨头轻了二两。

  吃了饭,魏俊抢着帮寄雪洗碗,两人在水桶里争着拿碗,魏俊的手不小心抓住了寄雪的手。

  两人立刻同时松开。

  寄雪脸上有些不自在,放下碗起身:“那你洗吧,我去收拾厨房。”

  “这就对了!有福不享是傻蛋!”魏俊哈哈笑着,咣当咣当洗起碗来。

  “别把我碗打碎了!”寄雪警告。

  “知道了,魏大侠什么不会做,洗个碗能难住本大侠才——”

  “咣当——”

  “怪——”魏俊傻眼。

  “魏——俊——”寄雪看着摔成几瓣的大碗。

  魏俊呵呵干笑,眼疾手快地收起了碎片:“我能补好的,肯定还你一个好的!”

  听他瞎说!连武功都没想起多少的人,还会补碗?别的没学会,张口就来倒是学得如火纯青。

  寄雪翻了一个白眼,把人赶走自己手脚麻利地收拾完所有家务。

  魏俊跟进跟出,眼巴巴地看着她,等她都忙完了,拉着人往外走。

  “干什么?”

  “给你看个好东西!”魏俊神神秘秘。

  寄雪被他一路带到了湖边,是白天他们捕鱼回来的码头。他让她在远处站着,自己跑到一个芦苇丛里,往里头摸索了一会儿,拎出一个网子,网子里有什么东西不停扑腾着。

  是鱼!

  水寨捕鱼都是按小分队算的,一个小分队捕了鱼记上重量,有专门口才好的兄弟定期出去卖鱼,卖鱼得来的钱财扣去卖鱼兄弟的分成再按重量比例分配。把出湖捕来的鱼全部充公上交是大家约定俗成的,真有人想吃,家人随便谁下水就能捕到鱼虾,不缺这些。

  谁知道魏俊今天竟然偷偷藏了一条。

  “我听猴子说烤鱼可好吃了,我们试一试?这可是今天最大的鱼,我抓的!”

  “你抓的?”

  “对啊,我下水用小渔网抓的,还有一些白虾,在那边虾笼里,”他伸手指了指边上的一个小水塘,“大眼教我捉的。太湖三白,今天咱们就吃其中二白!”

  原来他不是偷藏,是为了避免傍晚时人多口杂引起误会,这才偷偷暂存在那里。

  寄雪看向还在弹跳的银鱼,又走过去看那个水塘,果然看到了一只虾笼。

  她扭头去看身后的人,月光下,那人提着一尾鱼笑嘻嘻地看着她,她回身,弯腰提起虾笼,朝着他走过去:“走吧,吃烤鱼烤虾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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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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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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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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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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