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有个老乡群,我看他们群里在说。”因为童家的企业省内知名,群里部分人还对陈谣十分佩服。
但是看到这个消息的赵玦,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同样要进入公司的潇潇。以潇潇的性格,进了公司发现这个情况,她只会加倍努力证明自己,以后即便她把陈谣压了下去也不会对她做什么,因为她会顾念童家陈家两家父母。
本可以轻松快乐地生活,为什么要去受委屈呢?赵玦知道潇潇不忍心不尝试就拒绝继承家业,而且潇潇本就是童家人,让她放弃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公平的。
所以他抓住了逛街的机会,特意和准岳父进行了长谈,背着潇潇要求童父把陈谣踢出去,只为了让她去公司不会遇到麻烦……顺便又让她在童家夫妻面前刷了好多眼泪,增加了好感度心疼度,被父母加倍呵护起来。
唯一的意外是,交谈中他自己回忆过去同样情绪不稳,没发现前面的童母和潇潇已经听到了。
潇潇抱住他:“班长,你怎么能这么好……”什么都为我操心到了,什么都替我想到了,我在意的不在意的,都替我争取到了。
赵玦摸了摸她红肿的眼睛,眼里带着宠溺怜惜。
潇潇脸上露出了笑:“有你替我难过替我委屈,我一点都不难过不委屈了。反而好开心好开心。”
看着这张泪痕未消却灿烂的脸,赵玦忍俊不禁:“傻子。”
他环住她的身子,认真地说:“即便你们两家都是受害者、都没有错,但你是最大的受害者,你已经失去很多了,现在开始,不需要懂事,不需要为别人考虑,我希望你可以任性可以不讲理,只要自己不受委屈。”
背上的手加重了力道,他强调:“不要让自己受委屈。”
潇潇含着泪不断点头:“嗯嗯!”
还没进公司,赵玦已经帮潇潇解决了一个几可预见的大麻烦,她感动之余越发不敢懈怠,浪费他的一片苦心。
那一箱子让人又爱又恨的书,她全都拿了出来放在案头,每天看一点、看一点,认真学起商业上的知识。
初八,潇潇被童母带着去了公司。
虽然如今的潇潇并不是一个怯场的人,但原主的性情一直多多少少有影响,潇潇本性难逃内敛安静的特色。童母对此也很了解,所以她没有让潇潇去别的部门,而是把她带在身边,让她先见习总裁办的工作。
童母和童父是一对生意场上挺少见的恩爱夫妻。丈夫做总裁,妻子十多年了一直做他的助手,如今的总裁办,大小事务都是童母处理,夫唱妇随。
总裁办接触的事情挺全面,尤其上层消息都会集中过来,潇潇呆了两周,模模糊糊对公司和高层有了大概的印象,也让进进出出的高层们知道了她这个童家真千金。
两周后,她又要开学了。
那天谈话,她和父母达成了共识,大学期间她依旧学习本专业,大三争取和赵玦一起做交换生,去国外看看。至于考不考商学院,等毕业了再说。
因为刚进公司要学的东西很多,这两周潇潇一直没空和赵玦见面,两人结伴回到北京的家,赵玦头一回,一整晚没有独自去看书做事,而是抱着她不撒手。
潇潇打扫他跟着,潇潇做饭他看着,吃了饭,更是圈着人再不让她走。
潇潇心里又甜又好笑:“班长,你今天有点反常。”
赵玦闭着眼睛从背后圈着她,脑袋懒懒地靠在她颈上,神情惬意又安宁。
“这两周网恋都没得谈了,心里空落落的。”
潇潇一听,身体就软了下来,拉着人让他枕在自己腿上:“对不起啊,太忙了就没顾上联系你。下次我一定注意,不能顾此失彼。班长,你是最重要的。”
最后一句话让赵玦嘴角勾了起来,他抬手,示意潇潇低头。
潇潇没有犹豫地微微弯腰,赵玦勾住了她的脖子往下拉,亲住了想念许久的人。
潇潇不小心对赵玦造成的冷落,就这么在一个充满了思念的吻里过去了。
既然要两头兼顾就必然要有所付出。
潇潇上课的同时,不定时接收家里传来的资料,除了学习资料,还有实践。有时童父会把公司的案例发给她让她交流意见;有时,公司的决策会让她一起谈谈看法……
这么一忙,潇潇所有的业余时间都被挤占了,她为了不受打扰,从学校宿舍搬了出来。
赵玦担心她一个女孩子单独进出不安全,也搬了过来陪她。
赵玦的学业也越来越忙了。
家里的书房放着两张相对的书桌。每天,潇潇和赵玦都相对而坐,一个研究他的专业,一个学习家里发来的资料。
遇上管理类的问题,潇潇有时候会和赵玦探讨。
讨论着讨论着,潇潇发现,赵玦高中开始,看似冷淡却有好人缘不是偶然。他很知道如何待人处事,也很明白如何管理。
也许真的家学渊源吧。
关于赵玦的家庭,童母从童父那得知后曾经特意和潇潇说过,潇潇初得知时也很惊讶,她以为那样的家庭,孩子都是上子弟学校,身边也应该都是同个圈子的朋友才是。
“所以,你是二代吗?货真价实的那种?”
赵玦呵呵了一声,反问:“你怀疑我不是我爸亲生的?”
潇潇立刻摇头,当然不是了,谁还能像她这么悲催?她就是太惊讶了!
她一度以为他家是高知家庭。
“高知……也不算错。”赵玦拉着潇潇开始向她说明家中的情况。
“我爷爷有两个儿子,一个是我爸爸,一个是我大伯。我大伯是X大教授,我爷爷见大伯没继承他的衣钵,就让我爸去当兵。但我爸后来还是读了大学,硕士毕业。我妈和我爸是同一个导师的师兄妹。我妈还有一个弟弟,他政法大学毕业,和人开了一个律所。”
潇潇看着赵玦的目光已经充满崇敬了。眼前的人已经不是单纯的人了,头上仿佛有个光环,在闪闪发光。
“怪不得你这么天才……你全家都是学霸,基因当然好了!”
赵玦轻敲她脑袋:“不是我聪明,是你榆木脑袋。”
潇潇捂住头,一点不生气:“我榆木脑袋,你还不是照样看上了我?”
赵玦笑:“所以我说我不聪明啊!”
潇潇脑子转了两圈才意识到他什么意思,扑过去打他:“哦!你看上我是很蠢的事情吗?很蠢吗?很蠢吗?”
赵玦仰开身子躲避她的“小拳拳”,握住了她的手臂笑:“不蠢,这是我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事情。”
潇潇勾了勾嘴角,勉强原谅。
玩笑过了,赵玦认真了神情说:“我外公外婆都是普通人,他们当年只能让我妈和舅舅读到高中,高中后的一切,都是我妈和我舅舅独自拼搏争取到的;而我爸,虽然我爷爷家条件不错,但是读大学读研究生都是他自己争取并坚持的。当年,他们很多同龄人都做了不同的选择,再看如今,他们可能是过得最好的。我爸妈从小教我的一个道理就是:父母只能给你一个往上的台阶,它可能让你比平地的人高了一些,但你人生真正的高度取决于你自己往上走了几个台阶。”
潇潇听得连连点头。我们不能决定起点在哪里,但是可以努力多往上走几步。
“所以,我喜欢你是必然的,因为你身上有我们家的特质,注定了是我们家的人。”
“这是你对我的夸奖里,我最喜欢的一次!”潇潇抱住他,笑得甜极了。
…………
赵玦帮潇潇报了雅思,两人顺利通过。
大三的交换生项目,因为潇潇很忙,全权交给了赵玦研究。赵玦自己学校有和剑桥的一个交流活动,他报名了,而潇潇的学校,他研究以后,选择了几个同样英国的交换生项目,列出其中的优缺点,让潇潇最后决定。
参加交换生项目后,不止是出国学习这一个事情,还有国外期间他们的住处、生活……出国前的一系列手续。
繁杂的事情很多,但是潇潇却几乎没有操心,赵玦让她专心学习公司事务,把一切都揽了过去。于是,等到一切安排妥当,她才发现,自己全程只出了证件和人,然后就能出国了?
她恍恍惚惚,总觉得自己好像捡到了一个天大的宝贝,赵玦这个男朋友实在是太优秀了!
做交换生之前,潇潇特意去看了看陈家父母。
毕竟要离开很久,潇潇本就很少见到他们了,彼此都很想念。
陈家的水果店还是老样子,潇潇进去时就好像回到了自己家一样。
看到她来,陈母高兴得生意都不做了,拿了店里水灵灵的樱桃,要洗了给她吃。
潇潇拦住了,转手拿了一只苹果,擦了擦就一口啃上去:“唔,我爸进的苹果还是这么好吃!”
陈父在边上笑。
她一边啃苹果,一边问他们最近过得怎么样,两边都报喜不报忧,描述了自己最近的生活。接着,潇潇说了自己要去做交换生的事。
陈父不停点头:“出国好,出去涨涨见识也好。”
陈母擦着手说:“以前多希望能让你过好日子,现在终于过得好了,是该多出去走走看看……听说国外挺乱的,你还是要小心,啊!”
“没事,我和赵玦一起去的,有他在呢!”
“也是……”陈母低语,手在围裙上擦了好几遍,忍不住问,“做交换生这么好吗?赵玦清华的也要去?那……要是……要是不去……是不是对前途有影响……”
陈父脸上的笑淡了,他张了张嘴,最后什么都没说,和陈母一起看着潇潇。
潇潇心里有了猜测,她问:“是陈谣也打算去做交换生吗?”
陈父沉下了脸,显然这件事在陈家似乎已经闹得不愉快了:“我们家没这个钱。你那时候我和你妈就说,你想读研究生读博士我们都可以供你,但是出国……我们家没这个能力。”
“其实有些留学也不用花很多钱……”她客观地说了一句。
陈母摇头:“别的我不知道,但是谣谣说了,这次要十几二十几万……我们也不是拿不出这个钱,但是清华已经很好了,出去交换一年花这么多钱,能有多少用呢?这么大笔钱,要花也要花在刀刃上。”
这就是观念不同了,不能说谁一定错了。于陈家来说,这笔费用在家庭积蓄中占了很大比重,是他们辛苦钱,出国一年获得的价值完全不值这么多。但是对陈谣来说,金钱远没有一个人学识眼界来得重要,这些钱只是前期投资而已,没有投资哪来的回报?她对金钱的谨慎和重视远不及陈家夫妻。
就好像赵玦觉得潇潇初中的教育经历限制了她真实的能力,让她走了很多歪路;但是当年的陈家,他们觉得一个聪明努力的孩子,在哪里读书都是一样的,过分的教育投资他们家没法承担风险。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这事情潇潇也没法劝,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即便是教育投资。陈家父母的心情她完全能理解,也明白其中的短视,但是,毕竟她是个“外人”,说什么都不合适。
后来她出国没多久,从童母口中得知发现,陈谣也做了交换生出国了。看来,陈家夫妻最终没有拗过陈谣。
想起当初,原主与父母关于初中在哪上学话题的争论,最终原主败在了父母手下。一是从小乖巧不敢过分反抗,二是真心觉得父母不容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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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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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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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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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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