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子建把事情的大概经过跟她说了一下,然后道:“再等着看看吧,现在的局势,有点扑朔迷离的意思。咱们甚至不知道现在国内到底有多少个‘南海宗’这样的组织,而且国家手里到底有多大的力量,也不得而知,所以,守住自己的基本盘,咱老老实实的,观望!”
他说,谢玉晴就听着,自从上次灵涌,谢玉晴一步迈过了门槛,赵子建就开始慢慢地向她灌输一些东西,因此他的一些推导、猜测、推论什么的,平常也基本上不会瞒着她,就是前段时间秦秉轩老过来串门,他们俩聊天,也并不会背着谢玉晴,所以,即便一个月之前谢玉晴还只是个普通人,但是到了现在,其实她知道的、懂得的,已经比当今世界绝大部分人都要多了。
而且是多得多。
另外,最近这一个来月,一是有赵子建在一边给她领路,给她巨细靡遗的悉心指导,二是赵子建手里多少也算是攥了点硬通货,别的不说,那些枣子对于现在已经入门了的谢玉晴来说,就是最好的进补之物,所以,她的实力对于一个新入门的人来说,绝对算得上是突飞猛进了。
这一次明湖市之行碰到的这个梁自成,按说在现在来说,实力还算不错了,但赵子建有充足的信心,再有三个月的时间,经过他悉心调教的谢玉晴,就绝对不会输给那个梁自成的实力——要是中间能再来一次灵涌,那就更爽了!连三个月都要不了,赵子建就能让谢玉晴超过梁自成。
没办法,这是标准意义上的满级大号带小号练级,升级不快才叫怪了。
原本以赵子建的惫懒性子来说,只要谢玉晴的实力提上去,他就想着以后再有点事情,自己就不必亲自出手了,直接把谢玉晴派上去,拿下!
只不过么,目前来看,不大容易。
谢玉晴的性子就是如此,她虽然天赋不错,在赵子建的调理之下也进步飞速,甚至连她自己都知道自己现在实力强大,但偏偏,她性子里就不是那种逞强斗狠的人,最近一段时间跟在赵子建身边,住在这个小院子里,她每天只需要去买买菜,回来做做饭,充其量就是作为罗小钟的师娘,要提前带一带小孩,但在她而言,也非但不觉繁琐劳累,反而乐在其中,她也很喜欢罗小钟这个小孩。
所以,她最近过得很安适,很舒心。
老爸的身体已经近乎完全康复,每天颠勺不亦乐乎,老妈把家里家外都打理得井井有条,唯一的一个妹妹,已经考上了让全家人都觉得荣耀的清华,她现在不需要考虑挣钱,不需要考虑负债,也不必去想什么个人前途,一切都有赵子建呢,她只需要跟在他身后,打理他的衣食住行就可以了,几乎是想要什么都不是问题,而且关键的是,这个人让她爱的不行,也迷恋得不行。
在她想来,这已经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生活了。
所以,尽管听赵子建科普了那么多所谓的灵气时代,内心里对赵子建所说的东西,也已经大半相信,而且按照赵子建的指导去修炼的时候,她也不可谓不努力不刻苦,但偏偏,别管实力进步多快,她最喜欢的事情却依然还是买菜做饭。
她似乎是天生的就没有什么野心。
因此实力的增长,对她而言,反倒更多的是意味着颠勺炒菜的时候力气更大了,胳膊不会酸了,赵子建非要换几个奇怪的姿势的时候,她的身体强度和柔韧性,居然完全都能适应的下来——如此而已。
至于野心滋长……对不住,还是没有。
似乎对她来说,只要身前有个赵子建在,她就宁愿做一个躲在他身后的小女人就好了,全然没有想要凭借着现在身上的本事,出去做点事情的想法。
所以这个时候,听赵子建议论外界的形势,她就只是听着,甚少插话,至于参与进去跟着讨论,更是绝少。
不过相处日久,渐渐地,赵子建也不必非得要她参与进来了。
她若是更喜欢柴米油盐,也挺好。
…………
齐东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上,要求九月一号二号三号这三天到学校报到,赵子建是打算八月底就过去,到时候要把秦秉轩送给他的那栋别墅和院子,都收拾一遍,添置些被褥、电器之类的东西,要折腾几天。
而临行之前,他准备把罗小钟的事情彻底敲定下来。
他心里期待着的鹤亭山深处的下一次灵涌,至今迟迟不来,而尽管一直都生活在这个灵气充盈的小院子里,也跟着前后经历了两次半的灵涌了,但罗小钟那个小孩却一直都没有要一朝突破的意思。
没有办法,赵子建决定要给他强制性的拉一拉进度条了。
而其中最简便的方法,有两种。
这两种方法,都是比较快的办法。
一是把前段时间用灵果蘑菇制作的丹药给他吃上一粒,然后又赵子建全程护着他,帮他一举冲开桎梏——灵果蘑菇的药力绝对够,而赵子建也自信可以护住他没问题。不过想了想,他还是决定用第二种。
第二种就是,药浴。
这个办法比直接服用极品丹药要慢一些,也要麻烦一些,但胜在更加的稳健和稳妥,有赵子建亲手负责给他调配药汤,再亲手帮他护法,基本上可以百分之百的保证这一次的突破不会给他留下任何的后遗症。
而走到赵子建当初那个程度,他当然深知这样一个道理:初期的时候如果过于追求速度,着急于突破的话,很有可能会造成根基不稳,给此后的修炼带来极大的后遗症,且极难解决。
所以思来想去,尽管两个办法他都有把握,但最终还是给自己的大弟子选择了相对更稳妥一点的这条路子。
大不了就是多耗几天,多浪费点药材。
谁让他笨呢!
赵子建亲自开着车出去,还带上罗小钟,买了一个大大的浴桶回来,为了怕不合适,还让罗小钟现场就进浴桶里试过了才买回来。
然后烧水,一锅接一锅的烧水,电磁炉、燃气灶,两锅同时开烧,其中另外一个燃气灶上,还要熬上药材。
等到桶刷干净,水烧开了一锅一锅的倒进去,熬了一个多小时的药也倒进去,趁着药材在热水里挥发着,让罗小钟脱干净了进去,听着他吱吱哇哇地叫唤,赵子建一边训他一边小心地在一旁守着。
西厢房里热气蒸腾,罗小钟在大浴桶里一泡就是一个多小时。
然而,还是不行。
于是第二天继续,再来一遍。
第三天,再来。
终于到了第四天,笨蛋如罗小钟,也终于迎来了让赵子建颇觉满意的突破——至少他这第一只脚,算是踢开了门,一脚迈进去了。
看着他在院子里活蹦乱跳的,努力试着让自己蹦的更高,赵子建虽然仍是一脸瞧不上他的样子,不过心里还是很得意的。
然后,他打电话给罗小钟他爸罗超群,而且郑重要求,必须是他们两口子都一块儿过来——当天傍晚,罗超群两口子接到电话就直接赶了过来。
坐在这个奇特的小院子里,看着自己儿子一副生龙活虎的模样,虽然依然对爹妈很亲,但也同样很依赖师父师娘的样子,罗超群两口子神色各异。
罗超群是很欣慰,又有点担心——他并不知道这两天罗小钟身上发生了什么,他只是知道大家事先就说过,如果罗小钟有天赋,那么暑假结束之后,赵子建愿意收他做徒弟,就带着他一起去明湖市,继续教,如果天赋不行,那这一个暑假里教他点东西,也就算是全了当初救人的一段缘分。
而眼看现在已经是快到八月下旬了,算算日子,赵子建也快开学了,他当然害怕赵子建把自己两口子叫来,是为了把儿子重新交回到自己手里的。
至于罗小钟他妈钟玉倩,则是看着儿子对另外一个女人很亲昵,一口一个师娘的叫着,不免有些吃味,又有些怅然若失的感觉——好像自己儿子已经不再是属于自己一个人了似的。
不过呢,即便是她,经过了这近两个月的时间,也早已明白了儿子跟着赵子建学点本事,是远胜于跟着自己两口子的,所以吃味归吃味,怅然归怅然,她其实也很担心儿子从这时候起就被踢出门去。
结果,赵子建开门见山的就说:“我快要开学了,如果你们不反对的话,我计划把小钟带到明湖市去。”
他们当然不反对。
甚至于听赵子建这么说,罗超群还一下子就兴奋地不行,不但连连答应不说,还主动表示让赵子建尽管带走,完全不必顾忌他们两口子怎么想的,他们想儿子了,会跑到明湖市去看他。
就连进了院子之后就一直都有些神色不对的钟玉倩,这个时候也是满脸笑容,并无二话。
亲爹亲妈同意,那这件事自然是正式确定了下来。
把他们打发走的时候,赵子建还特意强调了,自己可能过几天就走了,让他们不必过来送行什么的,而这个小院子,以后也会交给自己的爸妈住。
不过赵子建还说,等那边安顿下来之后,自己会把新的地址发给他们,他们想看儿子了,可以随时过去看他。
当然,马上就要离开了嘛,临走之前,赵子建还是很体贴地让他们把罗小钟带回去,让他们一家人多团聚几天。
只不过当天晚上吃过晚饭,谢玉晴却忽然跟赵子建说,想提前几天过去明湖市。赵子建不解,问她为什么。
在赵子建想来,既然要去嘛,那肯定还是一起过去呀。
再说了,虽然现在在明湖市那边有两套房子,但两个房子都是空空荡荡的,里面可以说是什么都没有,如果要住,且不说需要先收拾打扫一遍,另外也需要大举的采购一批生活日用品,比如被褥啊之类的,才可以住进去。
现在谢玉晴自己跑过去,也是肯定没法住的,只能先住酒店。
但谢玉晴却说:“我在这边闲着也是闲着,那边虽说要买的东西不少,但我过去慢慢买也就是了,我提前几天过去,先把明湖市逛一逛,把该买的东西买一买,等你过去了,就直接住现成的房子,什么都收拾好了,不是正好?”
赵子建就说:“可是要买的东西太多了,你自己忙活,得忙活多久啊,再说了,来回的搬东西什么的,一样一样的,很累的,还是咱们俩一起过去,一起忙活比较好。总不能我在这边闲着,让你自己折腾。”
但谢玉晴却笑着说:“我现在的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买点生活用品,买点被褥,哪里就还能累着?再说了……咱俩不一样,我宁可我把这些琐碎事情都处理好了处理完了,帮你省点时间和心力,多想想别的事情。”
这话从她嘴里说出来,赵子建是一点都不意外,她本来就是这种贤妻良母式的女孩子,而且他能感觉得到,打从自己开始为她爸爸治病那时候开始,她似乎就满心里都是对自己的崇拜——所以她会觉得,自己哪怕是在发呆,都是很重要的,远比去给自己帮忙摘菜更重要!
因为在她看来,自己发呆的时候想的事情,都是很重要的大事,而这种大事,是不应该被一些琐碎的生活小事所影响和打扰的。
不过赵子建自己当然是没有这个想法,他也不觉得自己在那里发呆想一想未来可能会发生的变局什么的,就比陪着谢玉晴一起去买点生活用品更重要。
但这个时候,还没等他把反驳的话说出口,谢玉晴却又说:“再说了,马上就要离开了,我也就我爸我妈那里,别的没什么人需要道别什么的,你就不一样了,马上要离开,你总有一些人需要一起吃个饭话个别什么的。”
赵子建闻言哑口无言。
***
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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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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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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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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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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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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