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差呀,对不对?人品很好的,跟过他的人都知道,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答应了的事没有办不到的。他为了你的孙女,想脱离鸿门……我精心培养了那么久的少当家啊,他要走,我能答应吗?我就跟他打了赌,让他一百天不许联系你的孙女,彻底消失一百天,如果他做得到,我就允许他离开鸿门,允许他回锦城。”
殷盛像是个历经岁月风霜的说书人,一一细数着江彦丞的好,也揭开了谭璇的很多困惑:“我之所以跟他打一百天的赌,就是想看看你孙女的态度。他,三十岁了,从没乱搞过男女关系,这点跟我也不一样,他死心眼儿,想要你们谭家的姑娘,谁知道你们谭家的姑娘要不要他?万一他把自己的路断了,照着你们谭家的要求去做了,可你们家的姑娘又不爱他了,他怎么办?”
谭璇听到这儿,终于忍不住了,哭着回应道:“我爱他!我从来没说过不要他!”
丢脸就丢脸,丢了谭家的脸,还是自己的脸,都不重要了,她抱着江彦丞不放,爱是折磨人的东西,谭小七永远无法在爱情面前保持理智。
谭璇这一吼,殷盛呆了呆,忍不住朝后面看了看,可他怎么可能看得到人?谭璇不在他的视线范围。
“小七……”谢灵书瞪着谭璇的方向,可谭璇还哭着呢,瞪也没用。
“哎唷,小姑娘哭着呢?”殷盛笑呵呵,“那我儿子不亏,好歹你们家姑娘……爱着他……”
说到最后半句,殷盛顿了顿,那双深邃的眼睛不知看到了什么,不自然地眯了一下。
但也仅仅只是几秒钟而已,老人家往皮椅上一靠,叹气道:“傻小子真熬了一百天,一百天到了,立马选择回锦城,我拉都拉不住。”
殷盛摇了摇头,因为没得到回应,点着桌子,直视着镜头道:“谭疯子,咱们俩都是半截入土的人了,何必揪着年轻人不放?再说了,你孙女不嫁给我儿子,她还能嫁给谁?谁比他更好,你找出来我瞧瞧!我殷盛第一个毙了他!我看谁敢娶你孙女!”
“殷盛你这个土匪!嘴里说的都是什么屁话!你这个老不死的混账!”谢灵书差点没气抽过去,恨不得拿手边的水杯,朝屏幕上的老头砸去。
“弟妹,要是骂出来你能高兴,能同意他们俩的婚事,我这张老脸无所谓,随便骂,你不可能比那些编书的流氓王八蛋骂得更难听了。”殷盛还笑呢,一个九十岁的老人家嬉皮笑脸的,雪茄就一直没离口,是个老烟枪了。
“殷老精神气儿不错。”谭国义走到手机镜头范围内,站在谭老的身后,跟屏幕上的殷盛打了个招呼:“殷老,谭家次子,向您问好。”
殷盛笑眯眯地点点头,眼神矍铄:“不错,谭疯子你儿子也不错,我离开那会儿,他还没出生呢。”
隔着电波,有夙怨的两个家族对上,殷盛也算单枪匹马、舌战群儒了,他不再理会谭国义,只找谭老:“谭疯子,你要真在意我是他义父,那我今天就跟他断绝父子关系,当着你们谭家的面,成不成?他背后没了鸿门,也不是我殷盛的义子,就一普通的傻小子,你们谭家看得上他吗?”
“你说得轻松,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什么断绝关系,断了就没存在过吗?”谢灵书异常较真。
殷盛长长叹了口气:“弟妹说的也有道理,一日是我殷盛的义子,永远是我殷盛的义子。我知道你们谭家在顾虑什么,毕竟我身在海外,背后又是鸿门,多少人盯着我的一举一动,你们谭家只要跟我交往过密,自然会有人来点拨。这样吧,谭疯子,我这儿有个提议,不如你听听看——”
殷盛九十岁的人了,说话条理清晰,步步由他掌握主动权,他忽然坐直了身体,笑道:“既然你们谭家有所顾虑,不如我也换一换身份——九十岁的殷盛带着他的鸿门回归故土,你觉得这个新闻头条怎么样?”
“……什么?”谢灵书惊愕。
江彦丞和谭璇本是抱在一起,听见殷盛的话,江彦丞惊得将谭璇扶了起来,忙看向谭老那边。
没有人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都以为是幻听。
“哈哈哈哈,没想到啊,有生之年还能看到谭疯子这么精彩的表情。”殷盛拍案大笑,却又正色道:“好了,谭劲松,六十六年了,我认输,我认错,请求你帮我安排归国的事宜,叶落归根,我想啊,想……回去看看。三月了,锦城的雪下完了吧?”
谭家老宅的客厅里再次死寂,这次连谢灵书都没再说半句话,表情居然都齐齐地僵硬了。
阔别故土六十六年的殷盛,居然选择重归故土?这何止是新闻头条,这件事将会成为史书上的一笔——多少人的一生,能在史书上留下一笔一划?
江彦丞和谭璇都已经站起身,江彦丞开口道:“义父……”
手机镜头对着谭老,殷盛看不见他,却知道他要说什么,只是道:“William,不必说了,我主意已定。付出这么大的代价,要是谭疯子还不肯让步,呵呵,我老头子……”
说着,殷盛盯着屏幕外的谭老。
谭老的目光早就落在殷盛背后的屏风上——寒梅傲雪图。
谭老忽然深深叹了口气,抬头朝谭璇看去,问道:“小七,你真的非他不嫁?”
谭璇一直握着江彦丞的手,听见爷爷的问,她愣了一秒,马上毫不犹豫地回答:“是!我爱他!非他不嫁!”
“想清楚了,不会后悔?”谭老又问,脸上并没有笑意,他从来铁面,很少展颜。
谭璇将江彦丞的手握得更紧,带着哭腔点头:“嗯,我相信他爱我,就算有一天他不爱我了,我也认!现在除了他,我爱不了别人……”
江彦丞眼眶通红,他呢喃,没有声音:“宝宝……”
谭璇好似有感应,仰头看向江彦丞,傻笑着,眼泪铺了满脸,她抬手去擦,还安慰他:“我相信你不会骗我……”
谭老缓缓站起身,一锤定音:“好,那就成全他们。尽我谭家的所能,赌上你殷盛最后的那点儿良心,我们试试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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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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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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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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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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