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是在锦城某著名的艺术区,原来是电子工业的老厂区,经由艺术家和文化机构的进驻,空置的厂房被租用和改造,居然发展成了艺术工作室、画廊、设计公司等等空间的聚合,形成了极具特色的艺术区。一堆文化艺术界的名人扎堆,让普通大众趋之若鹜,到现在已经成为了锦城的新地标。
三月的锦城,天气还很冷,好像随时都能再飘一场雪。谭璇早早地到了拍摄地,现场已经布置好,整个工作团队都在等待司徒展悦的到来。
“谭老师,都快十点了,她还没来,不会又要迟到吧?”李娅悄悄跟谭璇嘀咕,“听说她总是迟到,上次不也这样?”
谭璇摆弄着她的摄影机,没接话,抬头看了一眼老厂区的偏僻路口——这地儿他们租用了,有安保人员在,司徒展悦过来应该不会被围堵,至于迟不迟到,她还真说不清。
只要能来,迟到也没关系,不管是司徒展悦,还是那个失去消息的人。
她甚至魔怔了,如果司徒展悦迟到,江彦丞再为他这个“妹妹”出面撑腰,那她也是求之不得。
“来了,来了!”不知道谁提醒了一句,谭璇再回神时,看到司徒展悦已经在她经纪人、助理、保镖等人的护送下,朝这里走过来了。
“哎唷,谭老师,您好,您好,真是太荣幸了,又跟您合作。”司徒展悦的经纪人依然是戴维,第一个冲上来跟谭璇打招呼的也是他,“我们展悦啊,就拜托谭老师了。”
有了戴维的开场白,司徒展悦跟着他笑道:“谭小姐,你好。”
“谭小姐”这个称呼,听在谭璇的耳中,怎么都有点怪异,是啊,她跟江彦丞还在一起的时候,司徒展悦也不大叫她“嫂子”,现在他们分开了,司徒展悦怎么想的?
“司徒小姐,好久不见。”谭璇没让自己沉溺在回忆里太久,笑着向司徒展悦伸出一只手,大大方方道。
司徒展悦的身高碾压谭璇,加上穿了高跟鞋,完全是在俯视谭璇了,她居高临下地盯着谭璇的脸,心里也是五味杂陈——这个女人终于不是那个人口中称呼的“江太太”了,她只是“谭小姐”。
而她跟江哲宇呢,在公众面前也已经分手,她们一个失去了爱情,一个失去了婚姻。
此时相见,她司徒展悦才不算落在下风。
谭璇又有什么可高高在上的?
她是摄影师,她是明星客户,各自完成各自工作的内容,仅此而已。
“司徒小姐去准备一下吧,我们的拍摄工作半个小时后开始。”谭璇也没太多话,打完招呼,就把时间交给化妆师、造型师等人。
司徒展悦进了临时搭建的化妆间,终于暂时脱下了高跟鞋——为了不让公众看出来,她明明怀孕了,却还不敢穿平底鞋。就连化妆、做造型时,她也处处担心,是不是会影响到孩子,或者有没有人看得出她比从前胖了?
这一次的拍摄工作很顺利,上半场结束,便到了午饭时间,外卖送了工作餐过来,李娅惊喜地叫:“哇,是汀兰饭店的外送啊!”
汀兰饭店的外送……
听到这一句,休息区的谭璇忍不住低垂下眉眼,午餐是她跟工作人员交代好的,不管她内心有多期望,也不能自己骗自己,当是江彦丞订的。
只有他,知道她的口味,满足她的所有无理取闹。
在场的工作人员,包括前来拍摄的司徒展悦,有谁明白汀兰饭店的外送对她来说的意义?
没有人明白。
工作餐很丰盛可口,大家吃得很开心,仅此而已。谭璇却快要被回忆压得喘不过气,尝到嘴里的饭菜都没了滋味,她忍不住看向……司徒展悦。
前几天跟司徒展悦电话确认工作的时候,她主动提议晚上一起吃饭。这对于向来骄傲的谭小七来说,等于是放开了自尊和所谓的面子。
她本该厌恶司徒展悦,因为司徒展悦捅过江彦丞刀子,谭小七如此记仇,怎么会原谅?
可现在不一样,江彦丞消失了,司徒展悦跟江哲宇分手了,以江彦丞的性格,不会不管这个“妹妹”,又或者,司徒展悦知道江彦丞的下落?
谭璇被思念和担忧折磨了快一百天,她不肯放过任何线索,她想找机会问问司徒展悦,也许……也许这就是突破口。
只要给她一点点线索,无论江彦丞在哪里,她都会去找他。
另一边,司徒展悦的胃口也不好,吃了两口就吃不下了,她怕自己反胃,索性丢下饭盒,只喝水。
“展悦啊,谭老师约了你晚饭?”经纪人戴维在一旁问道。
司徒展悦有气无力地回应:“嗯。”
戴维特开心,差点没蹦起来:“这就对了嘛!听说这位的背景不一般,之前经历了那么大的丑闻,还是洗白了。就算她不再是风华娱乐的总裁夫人,但前途肯定一片大好。你跟她搞好关系,对咱们以后啊,肯定没坏处。”
司徒展悦微微一笑,喝了口水,转头朝着谭璇那边看去……
前途一片大好?
她司徒展悦果然得靠着别人,才能前途一片大好。
要是她怀孕的消息被爆出来,她还有什么前途?
她现在什么都不想,只想安安生生地把江哲宇搞定,她不能做缩头乌龟,藏在看不见的角落里哭泣。她再也不要过从前的日子!
从前的日子……
看着谭璇那张脸,忽然有画面浮现在司徒展悦的眼前,都是关于那个人的——
初次见面,她是厌恶他的,因为他满身是伤,面目全非。
对于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来说,肮脏的少年那样危险,他来路不明,被她妈妈救回来,占据了他们家的储物间,像是危险的入侵者,随时让她惊慌、防备。
妈妈对他很好,给他一口饭吃,可她太任性,总是与他争抢。家里本来就不富裕,多了他这一张嘴,她得到的就少了。
不过,争抢的时候,她总是胜利,因为他从不和她争。他只吃白饭,很少吃菜,垂眸扒饭的样子也让她看不顺眼,他到底是有多烂,连个家人也没有,他们街边捡垃圾的都还有爸爸妈妈呢。
她想把他赶走,从不承认家里多了个“哥哥”,她可没有这种哥哥,于是日复一日地嘲讽刁难他,希望他早点离开她家。
几个月后,他的伤渐渐好了,又频繁出门,带着伤回来,她更厌恶他了,危险分子、流|氓小混混,总是不学好,他会有什么出息?
后来,他带着伤,也带着钱回来,一言不发地交给妈妈,她偷偷看到了。
她跟妈妈说,他肯定是去偷钱或者抢钱了,像他们这种小混混,总是做这样的事。
妈妈也批评了他,问他钱从哪里来的,他还是一句话不说,像个哑巴,从不辩解。
有好几个晚上,她偷偷从储物间的门缝里看进去,发现他的整个人都在黑暗中藏着,微弱的手电筒的光,照着他手里的塑封袋子,里面好像是一张照片……
真的很奇怪,他每天那样看,动也不动,也不说话,只是看着那张照片。
什么人的照片?值得他反复地看?
小女孩的好奇心泛滥,就会忍不住想要了解更多。她放学后偷偷跟着他,发现他在江边的沙地上写字,反反复复地写着一个字——“璇”。
写完,江潮打上来,痕迹全无,就像他从不说话,从未提起过照片上的人是谁,他写的名字是谁。
他在他们家住了好几个月,却还像个外人,爸爸妈妈也讨论过他的以后,他从未回答,她当时只觉得气愤,这个人一点感恩之心也没有,她爸爸妈妈那么着急为他考虑,他却不识好歹。
终于有一天晚上,他悄悄离开,爸妈不知道,她是知道的,她没阻止他。不仅如此,她还一大早就告诉了爸妈,并且让他们去看看家里有没有丢什么贵重物品。
他不辞而别,肯定有鬼。
然而,家里什么都没丢。他走的时候只带走了他的那张照片,其余的,连件旧衣服都没拿。这个事实让小小的她记了很久,他为什么什么也没拿?不应该的。
之后,她渐渐长大,渐渐忘了他,一直过去了很多年,再次相见时,他英俊挺拔,风度翩翩,在机场的人群里那样醒目耀眼,让她的一颗心砰砰乱跳。他的秘书和她说话,交代着出国留学的种种事宜。
他对她,言听计从,却又不怒自威,从不越界半步。她甚至从来没有机会询问,这么多年,他到底经历了什么,才会变成今天的他。
她不得不承认,在LA国际机场初见的那一瞬,她的心已经沉沦,太像童话故事里的场景里,她和他从小认识,他不辞而别离开,变成了王子之后回来……
她终于开口叫他“哥”,这是她妈妈很多年前要求她叫,而她从来没叫出口的。
他笑笑,点了点头,默认了这个称呼。
可是,仔细想想,她对他又了解多少呢?她一直都记得,那个少年满身的伤,还有他贴身放着的那个塑封袋子……
她偷看的时候,发现了袋子上的斑斑血迹,害怕得又塞了回去。
“展悦,别发呆了,准备继续拍摄了……”忽然一道声音在耳边响起,将司徒展悦从回忆里拉了回来。
是戴维。
周围忙忙碌碌都是工作人员,那个男人的前妻在不远处低头摆弄摄影机,她怀着那个男人哥哥的孩子,任由造型师折腾她的头发、衣服,这次那个男人没有出现,没对他前妻的一言一行关心备至……
这,才是现实的世界。
谁也没有得到他,他不属于任何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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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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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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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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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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