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前往聚会地点的出租车后座上。
杨天轻轻把玩着身旁少女白嫩柔滑宛如软玉的小手,随口问道:“等会要见的那些同学,和你关系好吗?有没有什么特别要好的熟人、闺蜜什么的,先给我介绍介绍?”
于朵朵愣了一下,摇了摇头,“没有。大学里或许朋友都多点,高中……是真没什么很熟的朋友。”
“哦?高中整整三年,你都没什么好朋友?”杨天好奇道,“以你的社交能力……不应该吧。难不成你高中时期还是个孤僻少女?”
于朵朵轻笑一下,道:“杨老师你还真别说……硬要说的话,高中的我还真算个孤僻少女。”
“真的假的?”杨天上下打量了于朵朵几眼,怎么看也看不出她有当孤僻少女的可能性。
从他认识于朵朵的第一天起,这丫头就是标准的外向少女,天天穿着各种花花绿绿的洛丽塔,汉服,乃至COS服出入校园。放在常人眼里,这绝对是标标准准的社牛了。
在和他的接触中,这丫头也是一直非常主动,甚至可以说是大胆地在追求他。也正是多亏了这丫头的主动,两人才能走到今天,否则以杨天当时不主动招惹妹子的想法,多半是真不会跟自己的学生发展出什么额外关系的。
这样一个丫头,居然曾经孤僻过?
难以想象。
“真的呀,”于朵朵嘟了嘟嘴道,“不过,也不算我主动的话,算是半个被孤立了。”
“被孤立?这就更离谱了吧?你堂堂将军之女,谁敢孤立你?不想活了?”杨天笑道。
“哪有你说的这么简单,”于朵朵收回右手,不给他玩了,还伸到他腰间掐了掐他的软肉,道,“我爸本来就不爱我暴露身份啊。所以高中的时候,我一开始都是隐瞒身份的,没人知道我是什么人,最多只以为我是个富商的女儿,家里有点钱而已。”
“那就更奇怪了,”杨天道,“我家朵朵这么天姿国色,高中肯定也是校花级别的存在。再加上家里有钱,是个气质优秀的富家千金。这不是标准的白富美人设吗?你们学校的男生不得痴迷死你啊?怎么可能还去孤立你?”
“这个……当然是有原因的,”于朵朵挠了挠头,“主要我当时也有一点点小叛逆。没办法嘛,青春叛逆期嘛。我爸总想管着我,这不许那不许的,我总感觉被管的死死的,当然就有点不爽,所以我就……”
“别告诉我你叛逆发作,做过什么年少轻狂的荒唐事啊,”杨天翻了翻白眼道。
“去你的!”于朵朵不乐意了,扑过去咬了咬杨天的下巴,“我有那么糟践自己吗?而且我是不是清清白白的,你自己不知道吗!讨厌!”
杨天当然是知道的。
这丫头的身子是完完整整,清清白白,交给他的,连初吻都是他夺走的。
他当然知道她以前不可能有过什么荒唐的过去。
此刻也只是调侃一下、逗逗她而已。
被她咬了咬下巴也就乖乖认怂,将她搂在怀里,好笑道:“知道知道,我知道的,开个玩笑而已嘛。那……你到底做了什么叛逆的事情?”
“我……其实你后来也看到了啊,”于朵朵嘟了嘟嘴,道,“就是……喜欢穿各种各样的漂亮衣服,穿去学校。这个习惯就是我从高中就养成的。”
“啊?”杨天愣住了,愣了好几秒,才表情古怪道,“你这……也算‘叛逆’?你是不是对‘叛逆’有什么误解啊?”
一个青春少女,爱美、喜欢穿各种小裙子,显然是天性吧。
这要是属于叛逆,那世界上就没有不叛逆的人了吧?
“你也不想想,以我家爸妈的教育严厉程度,我怎么可能真的做什么很叛逆的事情啊,那我爸不得把我腿打断了?”于朵朵鼓了鼓腮帮子,道,“所以穿各种所谓的‘奇装异服’去学校,已经算是我非常猛烈的反抗手段了,对当时的我来说毫无疑问已经是非常叛逆了啊。而且……高中本来就管得严,一般都是只允许穿校服上学的。我当时穿各种各样的小裙子进学校,有一说一,也真的算是比较叛逆了,在整个学校都是独树一帜的。”
杨天听到这儿,倒也算理解了一下,缓缓点头。
国内的学校,尤其是高中,确实对校服管的很严,不穿校服那都是要受处罚的。
这种情况下,于朵朵坚持每天穿各种裙子上学,就学校而言,确实算是叛逆之举了。
“可这也不至于让你被孤立吧?应该说,你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学校的小男生们岂不是应该更被迷得神魂颠倒?”杨天想了想,道。
“这倒是,我走到哪都是所有男生的焦点,”于朵朵耸了耸肩,道,“但是,学校的老师不乐意了啊。每个见到我的老师,都会质问我为什么不穿校服,甚至有些比较严厉的还会让我立马滚去换校服,否则不让上课。可我当时不是叛逆吗,当然不会听他们的啊。而且我的身份,学校的校长是知道的。所以每次有老师为难我,那个老师都会被校长叫去一顿臭骂,然后校长还得对我点头哈腰给我道歉说好话。这样久而久之,确实没老师敢管我了,但学校里也开始传流言了——说我是校长的小情人,说我打扮得那么骚就是为了撩拨大人,老师们不敢管我也都是校长在替我撑腰,之类的。”
虽然知道于朵朵讲的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但听到后边,杨天的拳头还是不由硬了。
光是听听就已经开始生气了。
“谁这么没脑子,传这种流言?”杨天无语道,“校长要是真有什么小情人,敢当着全校人的面袒护?是怕自己被抓奸得不够快吗?”
于朵朵耸了耸肩,“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传谣的人哪在乎这些。我估计就是有人偶然看到校长对我点头哈腰、态度卑微,以为是校长对我很亲热,就传了这种谣言吧。总之这种黄谣一向传的快,很快就传遍了学校。加上我本身就奇装异服,比较惹眼,许多人往往一边冲着远方的我指指点点一边传我的坏话。久而久之我就恶名远扬了呗,就没女生跟我玩了呗,也算是被孤立了。有些胆子比较大的男生,还来找我撩骚,大概是觉得我人尽可夫、也许比较好撩?但我当然不会搭理他们。所以基本上就没什么人跟我说话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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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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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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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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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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