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安侯府动员了无数人,前后捞了半个月,什么都没捞着。
很多人都说,侯府家的小姐多半是顺着水流,被冲到了下游,说不定,已经被冲到了海里。
可怜寿安侯,白发人送黑发人,难以接受这样的事实,依旧不断派人去打捞。
这件事闹腾了两个多月,直到寿安侯病倒后,打捞之事,终于停息下来。
…………
另一边,就在侯府小姐坠河事件的第二天,两辆马车,一前一后,慢悠悠地驶离梁都。
两辆马车都是普通样式,也没有特别的标记。驾车的,前面一辆是个英武的年轻人,后面一辆是一个有些佝偻的中年人。
“小姐,我们这是要去哪?”前头的马车里,传来一个弱弱的声音。
另外一个声音响了起来,“小玉,从此以后,你就跟着我,一起浪迹天涯。”
“小姐……”小玉的声音几乎要哭了。
“你家小姐我,跟人私奔了。以后要改个称呼,叫他公子,喊我夫人。”那名小姐的声音有些促狭。
“小姐——”这一次,小玉真的哭了。
在外面驾车的陈帆听到车里的对话,心里有些好笑,抬头看去,今日阳光正好,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很舒服。
经过一个月的准备,昨天,他和钟曦曦一起实施了一场假死脱身。计谋很简单,说穿了不值一提,也有很大的漏洞。
并不是他想不到更好的办法,而是这样最省事。他只需要争取一些离开梁都的时间,离开了梁都后,就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了。
钟曦曦担心把侍女小玉给害了,干脆带上她一起走。
当然,事先,小玉是不知情的。虽然,以后要跟着他们隐姓埋名,但是总好过被活活打死。
当年,小青就差点落得那样的下场,还是赵刚出手相救,才没让她枉死当场。
他还带上了刘安和小青,后面那辆马车,就是他们两个。
至于为什么要分两个马车,一来五个人同乘一座马车,有点太挤了。二来,也可以多带点东西,在路上会方便一些。
这一趟,陈帆打算直奔南方,没有带钟曦曦去见赵刚。
今时不同往日,赵刚的儿子已经当了官,不像以前那样,说跑路就跑路。好不容易实现阶级的跃迁,还是别连累他们的好。
在这个时代,赶路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更何况还是几千里的远路。
一行人走走停停,一直到两个多月后,才抵达目的地。正是以前的陈舟,跟着赵刚他们一家待过的那座城市。
那是一座南方的大城,商业繁华,人口众多。作为现代人,还是更喜欢大城市的生活,而不是隐居在乡村田园。
挑这座城市,是因为赵刚他们在这里住过几年,多少还有一些人脉在。不算完全陌生,也不用从零开始。
这时代,没有完善的户籍制度,更别提成熟的路引制度了。想在一个地方落脚能得到安生,在当地有没有认识的人很关键。
这年头,欺负个把外地人,简直就不算事。
以陈帆的实力,自然不怕受欺负,主要是怕麻烦,有人找麻烦的话,他就什么事都做不成。
他们就在赵刚以前住的那条街安顿下来,有以前跟赵刚相熟的人帮衬,一切都很顺利。
然后,陈帆就开始在本地做起了生意,还是老样子,做冰棍和雪糕。
不管在哪个世界,日子想要过得滋润,就得有钱才行。
他和钟曦曦虽然有三个人服侍,但是刘安腿脚不利索,小青身体不太好,一个小玉只有十四岁,以前没怎么干过重活。
这三个,平时也就能做一些洗衣做饭打扫卫生这些事情,像什么挑水,砍柴之类的重活,就不太行。
想要保证生活质量,就得多雇几个人,这些都要钱啊。
去年,陈帆凭借在通州的那些生意,攒下了两百多两,都带在身上。一路下来,花了一百多两,还剩一百两,作为启动资金。
如今,他已经武功大成,有了这个依仗,找个机会露了一手后,他的生意就变得很顺利,没有人来找他的麻烦。
“又要出去?”
这天早上,陈帆吃完早餐后,准备出门,坐在他对面的钟曦曦终于忍不住了,开口叫住了他,从她的语气来看,她似乎非常不满。
陈帆说道,“对啊,现在生意刚刚起步,很多事情都要我亲自去办,等过段时间,生意上了轨道,我就能天天在家陪你了。”
这些天,他都是早出晚归,没怎么在家里待过,钟曦曦一个人待在家里,院子又小,肯定是无聊透顶了。
“我跟你一起去。”钟曦曦面无表情地说道。
“别闹了,那些地方龙蛇混杂,你怎么能去。”陈帆说道。
他这话并不夸张,这年头,风气相对保守,稍微有点身份的人家的女眷,都不会在外面抛头露面。更别说她长得这么漂亮,在市集上到处跑,太吸引眼球,容易带来麻烦。
钟曦曦看着他,说道,“到这里半个月了,你每天往外跑,我还没起来你就出去了,到三更半夜才回来。面都没见过几次,要不是今天我特意早点起来,还是连面都见不着。你是什么意思?”
“我们的钱快花完了,我就想着,先挣点钱,起码,换个大点的房子,多雇几个佣人。”
“借口。”
钟曦曦脸色有些不忿,“你真以为我傻啊,这个时代,需要每天谈生意谈到三更半夜的吗?”
这个时代的夜生活,可没有那么丰富,也只有有钱人,才有资格享受。陈帆现在做的,都是小本生意,大晚上的,到处乌漆麻黑,跟谁谈什么鬼生意。
钟曦曦气恼地说道,“你就是故意在躲我。”
陈帆自知理亏,也没有狡辩。
“今天,你要么带我一起去,要么在天黑之前回来,你选一样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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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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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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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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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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