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不装了我就是仙王重生>第四章 青梅竹马柴刀妹
  图案打开,一片空白。

  陆安之郁闷了,他的满腔期待宛若喂了一群流浪狗,说好的万法仙术呢?

  你就是给一个也行呀!

  哎!

  算了!

  人生哪有那么多万事如意,爱疯石没有全坏,自己便应该知足了。

  陆安之点了一下‘百科’,一张简洁干净的宣纸弹了出来,他愣了一下,随后在屏幕上写下了‘大事件’三个字。

  唰!唰!唰!

  一条条信息,仿佛瀑布倾泻,极快的出现在宣纸上,布满了屏幕。

  陆安之用食指往上滑动屏幕,下面还有大量的词条。

  “娑婆元历629年,东胜神洲有一妖猴出世,祸乱天下,归元宗派大军剿杀,未果,尽灭,于是这座万年仙门由此拉开了衰败的序幕!”

  陆安之目瞪口呆,归元宗可是天下最强盛的九大宗门之一,没想到十年后,因为一只妖猴,王朝仙基竟然开始崩塌了?

  这感觉就像一个贞洁烈女突然开始做起了半掩门的生意般,不可思议!

  “婆娑元历635年,一位名叫辩机的僧人,云游四海时,在蓬莱仙岛,意外找到了一个小千世界的入口,三年后,佛国现世,四大部洲佛法大盛,佛子高僧如雨后春笋般冒出。”

  所谓小千世界,就是一方独立的天地,游离于‘娑婆’这个主世界之外,偶尔当时空法则变化时,两地之间会出现一个通道相连。

  一个小千世界,便意味着一块未开垦的处女地,意味着大量的财富。

  在四大部洲,公认的最大的机缘是什么?

  是一人独享一个小千世界!

  这种人,被称为秘境之主,无不是大气运加身,乘龙伏凤之人!

  陆安之看了十几条大事件,啧啧出声,只有羡慕的份,没办法,这些都与他这种小人物无关。

  比如那只妖猴,他肯定降服不了!

  还是看看自己的家乡,有什么机缘吧?

  陆安之输入了‘小仙州机缘’五个字,出来一大堆词条,让人看得眼花,于是他又把时间限定在了今年。

  这一下,词条只剩下十五个了!

  陆安之大致扫了一眼,发现大部分机缘,要么距离太远,要么需要一定实力,反正他这个凡人,是没机会染指的。

  气人!

  陆安之没有放弃,把时间放宽到三年之内,同时也开始检索一些大事件,一些名人的发迹史。

  终于,他有了收获。

  哈哈,三个机缘,

  最好的一个甚至是甲等!

  只要拿到它们,我通过飘渺宗入门考核的几率就会大增,还有那个马文,抢了我的龙尾珠,我要把你的狗脑子都打出来!

  陆安之继续检索相关的内容,看看如何才能抓住此机缘,借此翻身!

  ……

  “大郎,该吃药了!”

  一声轻唤,直接把睡得迷迷糊糊的陆安之给惊的坐了起来。

  大郎和该吃药了单独说都没问题,但是连在一起,可就太吓人了。

  陆安之转头,看到三柒坐在床边,正端着药碗,等着自己喝药,虽然下工回家了,可她的柴刀依旧别在腰后。

  “让你受累了!”

  陆安之自责。

  “大郎说哪里话?”

  三柒的浅眉皱起,不悦的瞥了陆安之一眼。

  她是一个被遗弃的孤儿,是陆安之的娘亲,在一块长满了三七的药田里捡到的,为她取名三柒,并当作亲生女儿一样对待。

  要知道这年月,穷苦人家讨生活不易,陆安之的娘亲能收养三柒,分一口干粮给她,这绝对是大恩大德了。

  三柒十岁那年,娘亲得了肺痨,花光了家里的钱财,也没看好病,直接去了,至此,三柒便和陆安之相依为命。

  “妹妹,能不能以后喊我哥哥?或者大兄也行?”

  陆安之因为在南柯一梦中读过的那本书,对‘大郎’这个词真的是很抵触。

  “为何?”

  三柒不解。

  这个称谓,都是指代家中长子。

  “……”

  陆安之哑然,总不能给妹妹讲潘金莲的事迹吧?她还那么小,不能被这么凶残的故事污了耳朵。

  万一被吓到了怎么办?

  愁人!

  陆安之琢磨着怎么让三柒改口,青梅竹马却已经俯身凑了过来,把木碗摁到了他的嘴边,然后把难喝的中药灌了下去。

  “呃……”

  陆安之本能的要挣扎,可是三柒的力气却不小,想想也是,五斤重的柴刀,三柒能像玩筷子一样耍出各种刀花。

  “大郎,你别担心,我明日便去向王管事求药,定耽误不了你入门考核的日子。”

  三柒伺候着陆安之喝过药,又端来了一碗米饭,除了一堆咸菜,还盖着七片腊肉。

  “不许去!”

  陆安之沉下了脸。

  他这伤很重,普通的草药根本治不好,而灵药的话,又太过于贵重,王管事凭什么给三柒?

  三柒没说话,坐在木桌边吃饭。

  大不了卖身!

  陆家的恩情,自己必须报!

  “我有办法治好自己,你别做傻事!”

  陆安之急了。

  “你能有什么办法?”

  三柒大口扒拉着菜粥。

  “我……我……”

  看着自己碗里是满满的白米饭,还有腊肉,而妹妹碗里连个肉沫都没踪影,陆安之的眼圈红了,又担心她卖身救哥,便急的吼了出来。

  “我是仙王重生!”

  “你烧坏脑子了吗?”

  三柒白了大郎一眼,她便是这样,和陆安之说话时,经常没大没小,口气比较凶。

  但是骨子里,和他很亲。

  “你别管了,我自有主张!”

  三柒人小心大,决定的事情,不会轻易更改。

  看着少女不听劝,陆安之急的头疼。

  不行,

  明天就要动身,去找到那株妖藤,这是治好伤势的最快办法!

  自己的命,应该自己挣回来。

  “大郎,你早些休息!”

  三柒洗好碗筷,又去了院子里,这几天月色不错,可以借着月光,处理草药,多换一些钱财。

  听着外面传来捣药的声响,想起妹妹那张操劳到疲惫苍白的脸颊,陆安之心疼的想哭。

  三柒虽然才十三岁,身形单薄瘦弱,但是瓜子脸颊,清纯可人,尤其是笑起来,犹如一朵雨后初晒的百合花!

  她将来长大了,必然是一位佳人!

  这两年,王管事不止一次登门,话里话外,暗示三柒给他做妾。

  聘礼当然是给足的。

  这要是换在别处,三柒早被山贼抢了,绑回山寨做压寨夫人。

  杀千刀的马文,如果不是他黑了心肠,故意拖欠,自己可以用龙尾珠换得一百灵砂,去买一些符箓丹药,自己和三柒靠着它们傍身,十有八九可以进入飘渺宗,踏上修仙之途!

  陆安之攥紧了拳头。

  马文,吾必杀之!

  骨灰也的给他扬了!

  陆安之从枕头下拿出神机,解锁,继续检索信息,他的剑眉皱的很紧,自己一个凡人,如何才能让一株妖藤,答应自己的要求呢?

  头疼!

  ……

  翌日清晨,等到三柒去上工了,陆安之立刻下床,穿好麻衣,带上短刀,然后又钻进床底,从土里挖出来一个大肚子的瓦罐。

  呼!呼!

  陆安之用力吹掉了罐子上的浮土,从里面掏出来一个小布包,打开,检查了一下藏在里面的灵砂!

  一共十二枚,个个都有花生米那么大。

  这是三年来,兄妹两个省钱俭用攒下的,就是为了等到考核日,买两枚疗伤丹药,以备在考核中的不时之需。

  现在,陆安之要提前使用它们了。

  茅草屋内没什么贵重东西,陆安之也不锁门了,踉踉跄跄地赶往飞鹤堂。

  这里是为外门人员提供坐骑租赁服务的地方。

  飘渺宗是小仙州的八大豪门之一,地盘巨大,人员众多,除了修士,还有很多凡人靠着飘渺宗讨生活。

  再说修士也有家人,他们不会踏入了修真界,便忘情忘义,肯定会照顾好他们的。

  这些家人的日常生活,工作安排,都是由外门来负责的。

  外门的人想要出远门游玩或者办事,一般会来飞鹤堂租赁一只千翼飞鹤。

  这是飘渺宗炼器坊制作的一种供凡人乘坐的飞行工具,连最低端的灵器都算不上,但兜里没几个钱,也用不起。

  所以听到陆安之是来租千翼飞鹤的时候,几个忙碌的伙计立刻惊讶的看了过来。

  白管事喝着茶,打量着陆安之一身虽然干净,但是浆洗到发白的布衣,有些不悦:“你租飞鹤干什么?”

  “送信!”

  陆安之随便找了一个借口。

  “呵呵!”

  白管事耻笑出声,明显不信,但是十枚灵砂的租赁费,这个穷小子给了,所以这生意没理由不做。

  毕竟谁也不会嫌弃灵砂烫手。

  “小蔡,带他去领一只千翼飞鹤!”

  白管事吩咐完,便继续背靠太师椅,翘着二郎腿,优哉游哉的喝茶!

  “二爷,那小子显然在撒谎,送什么信呀,肯定是去撞机缘了!”

  一个青年伙计告密。

  所谓撞机缘,便是那些自命不凡的人,或者是遇到了大麻烦,比如欠了巨债的赌鬼之类的,活不下去了,于是骑上飞行工具,进入人迹罕至的荒山野岭,企图碰一碰运气,找到天材地宝、洞天福地之类的好宝贝,以求成为人生赢家。

  不过能撞到机缘的人,万中无一,所以大家更乐意把这种行为看作是自杀,是那种走投无路的人最后的疯狂。

  “那又如何?”

  白管事反问了一句。

  “呃!”

  青年伙计低下了头,恭敬回答:“我是担心白白损失一只千翼飞鹤!”

  这种飞行工具造价五十枚灵砂,如果那个少年有去无回,店里可就亏本了。

  “多嘴,少年人有梦想,难道不该支持吗?”

  白管事训斥了一句。

  伙计们立刻噤若寒蝉了,低下头,卖力的干活。

  白管事哼着小曲,看着租赁凭证上的名字。

  陆安之?

  负责松鹤堂的王管事最近看上了一个十三岁的少女,叫什么陆三柒,准备收为妾室,便是他的妹妹吧?

  呵呵,抱歉了王兄,这次我要截你个胡了!

  只要陆安之到期,无法将千翼飞鹤还回来,那么自己便有理由上门要债了,到时候,陆三柒自然而言就是自己的小妾了。

  哎!

  人老了,也就吃嫩草这点爱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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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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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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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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