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漓只觉得自己的脑袋昏沉沉的,有些模糊的记忆在脑海里走马灯般的回放,烦闷的揉了揉头发,却发现手上沾满了黄沙。
“沈钱!”
胡漓突然想起来,他在危急时刻,激活了天火的全部力量,狂暴状态下打走了轮回兽。
胡漓起身,眼前只有一片无边无际的黄沙,毫无生气的沙漠,空气中翻腾着滚滚热浪,天空也灰蒙蒙的,似乎笼罩在巨大的黑色罩子里,空气中满是压抑的味道。
“沈钱,你在哪?”
胡漓像个普通人一样大喊沈钱的名字,在沈钱面前,自己不过是一个想要保护她的人罢了。
“呀!”
耳旁传来了沈钱的轻呼,胡漓闻声看去,只有满地的黄沙,并没有沈钱的身影。
“沈钱?”胡漓试探的喊了一句。
“我在你脚下……你把脚抬开啊……笨蛋!”
声音来自胡漓目光的盲区,胡漓连忙跳到一旁,这才看到自己脚下有一个凸起小沙包。
沙包里伸出一只小手,小手探了探周围,又往空中胡乱的抓了几把,然后一个充满怒气的小脑袋叹了出来,就像土拨鼠从土里冒出脑袋那般可爱呆萌。
“笨死了!不知道拉我一把,你脑袋被沙子埋了吗?”
沈钱拍了拍头发里的沙子,用一脸嫌弃的表情瞪了胡漓一眼,那眼神仿佛在说:我怎么认识这么一个笨蛋!
胡漓擦擦汗,一伸手,沙土飞扬,把沈钱从土里刨了出来,心里面却在吐槽:被沙子埋住的明明是你自己好么?
不过,沈钱怎么有点怪怪的,平时有些高冷的她,居然会在胡漓面前卖萌,真是少见啊。
不过若能让此刻永恒该多好,不用管什么轮回果轮回兽,也不用管四大灵刃,就让他们两个在这里有个家,一起白头。
不过下一秒,胡漓就后悔了,因为他发现,沈钱失忆了!
虽然胡漓很不敢相信沈钱身上,居然会出现这么俗套的事情,可现实就是现实,因为沈钱一开口就是:
“欧尼酱,你刚刚是在变戏法吗?”
欧……欧尼酱?
“你刚刚叫我什么?”
胡漓不敢想象一直不走可爱路线的沈钱,居然会喊自己欧尼酱。
“欧尼酱啊,你不是我的哥哥吗?”沈钱一脸单纯。
胡漓不知道怎么接话了,只好帮沈钱拍干净了身上的细沙,开始胡漓只是试探性的摸了摸沈钱柔顺的秀发,发现沈钱没有抗拒后,就恶趣味的像哥哥一样拍了拍沈钱的脑袋,惹得沈钱连连抱怨。
胡漓尝试性的握住了沈钱的右手,见她很是高兴,便拉着她的手,准备和她找轮回果。
毕竟那本古书并没有说轮回果长什么样,万一只和沈钱有感应,自己一个人去,不是和大海捞针一样吗?
但握住沈钱手的一瞬间,一阵意识传递到了胡漓的脑海之中:
那是沈钱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画面有些模糊,应该是沈钱对这段记忆没什么印象了,但阴差阳错间,胡漓感受到了沈钱的这一份被掩埋的记忆。
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沈钱此时小小的,不过七八岁的样子,穿着白色连衣裙,长长的头发迎风飘扬,大大的眼睛水灵灵的,肉嘟嘟的小脸可爱极了。
一个比她大几岁的男孩子拉着她的手,然后带着她一起在马路上走着,两个人一蹦一跳的聊着天。
“哥哥,小钱钱以后要做你的女朋友,因为哥哥最好了,才不要哥哥喜欢上其他女生,哥哥只能喜欢小钱钱,不然小钱钱会伤心的……”
沈钱用那一双无暇的眼睛看着面前比自己高半个头的哥哥,一脸的认真。
“小钱钱乖啦,哥哥和妹妹不能结婚的哦,所以小钱钱以后要找一个爱你的人呀!”
那男孩有这一头简单的碎发,面容白皙,显得很是阳光,但又不是小鲜肉那般的媚俗娘娘腔,是那种很干净很清爽的帅气。
沈钱自然不满足于这样的回答,赌气粉嫩嫩的小嘴唇,一脸的不开心。
哥哥见状,知道自己的妹妹又闹脾气了,所以揉了揉她的头发,一脸宠溺。
阳光洒在两个小小的人儿身上,时间静谧美好。
但有位文学家说过,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所以当两个小小人儿路过马路的时候,一辆失控的大货车向着他们撞了过来!
哥哥和妹妹都看到了这一幕,妹妹当场吓懵,六神无主的站在原地等待死亡,哥哥则一脸惊慌后瞬间镇定,抱起妹妹便逃。
可反应终究慢了一拍,哥哥刚把妹妹抱起没有走几步,整个视线便满是那大货车的钢铁车头和巨大车窗内,驾驶员一脸惊慌失措的脸。
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人的本能让哥哥做出了无数体操运动员都无法完成的空中无借力一百八十度旋转,用自己的后背对着那货车,尽力把妹妹甩了出去!
妹妹回头,正好看到哥哥被那大货车像个破布袋一样撞飞出去,可哥哥脸上的表情,却在微笑!
他在为自己最后一刻救下妹妹而微笑,最后长长的刹车声响起,货车停下,哥哥倒在地上,鲜血染红了地面。
分不清到底那件事情先发生,总之哥哥躺在地上已经没有了气息,货车刹车后撞在了绿化带上,妹妹摔在地上,眼睛却紧紧盯着躺在不远处的哥哥。
明明是几米的距离,却隔绝了生死。
妹妹疯了一般的喊了出来,然后便失忆了……
她的父母痛失爱子,女儿又疯了,承受不住打击,母亲低血糖当成晕倒,父亲一根一根的抽烟,整个家庭愁云惨淡。
最后无奈,只能把这个失去记忆的女儿送到了孤儿院,送去的那天,父母二人像是苍老了十岁。
记忆的最后,胡漓看到了那孤儿院的名字:
向阳孤儿院。
记忆结束,胡漓松开了沈钱的手,现在她的记忆里,应该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哥哥。
既然这样的话,那么这个小可怜,就由自己来照顾吧。
一路上沈钱问了胡漓很多问题,比如现在在哪,胡漓为什么会法术此类的,让胡漓确定了,沈钱是真的失忆了,而且胡漓还发现,在沈钱记忆里,自己是她的哥哥,而且还没有因为车祸死去。
是因为打击过大,所以幻想出来自己是她的哥哥了吗?胡漓不明白,但这让胡漓有一种突如其来的心疼。
可沈钱现在没有了灵力,也失去了记忆,自己真的这么自私,把失忆的沈钱拴在自己身边吗?
胡漓脑子很乱,表情充满了纠结,一旁的沈钱睁着不谙世事的纯净眼瞳,看到自己的哥哥好像很难受的样子,晃了晃他的衣角,关心的问他到底怎么了。
胡漓看了看沈钱,释然了:对啊,想那么多干什么?重要的是沈钱现在在自己身边,自己要做的是带着她找到轮回果,打败轮回兽,然后回去。
胡漓弯腰,对着沈钱温柔的说:“哥哥我带你玩一会,可能风有点大,你要小心哦。”
然后蹲下,抱起沈钱,寻找出去的路。
背后天火幻化的羽翼蓦然出现,火光流转,带着胡漓拔地而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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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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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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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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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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