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一头狼高高跳起,尖利的牙齿几乎碰到了金佑欢的脚后跟,她吓得一脚踹了下去,而后三两步便往上窜,但匆忙之下脚一滑,竟然直接踩空了。
而后她连忙抓住旁边的树杈,生怕自己一个手滑摔下去,若是在这个时候摔下去,那真的有可能变成肉饼了。
她紧紧地抓着树杈,用尽全身力气踩住凹凸不平的树干,而后才一步一步,极为缓慢的往上爬去。
等到她到了第二个树杈的时候,已经浑身都是汗了,下面的狼群看着她离得距离愈发的远了,都有些狂躁起来,但就算是这样,她也还是紧紧地抱着树干,死死的不撒手。
她就这样一人与群狼僵持了大半夜,那群狼才慢慢的死心,离开了那棵树。
金佑欢已经撑到了极限了,看到狼群慢慢的散开,她才终于是松了一口气,但依旧是紧紧地抱着树干不撒手——她不敢下去了。
晴霜看着她这个样子,不由得内心嘲讽,当初她把无辜的老夫人和枝儿扔到这大山来的时候,就不知道她有没有想过,别人会遇到这样的场景。
这样的女人有这样的下场,也真是活该。
晴霜一个转身,把金佑欢抛在了身后,她要回去看看主子身边有没有什么需要她的地方,这个女人已经害死了夏寄书,现在吃饭喝水都成困难,想来这条命说不定都会交代在这里。
若是运气好了,说不定她娘找到她早一点,还能留条命在,不过就算是这样的话,破了相的她想来也是不会那么好过的。
晴霜心态十分轻松地回了白马寺,把看到的事情禀告给了杨凤仙。
杨凤仙沉吟片刻,叹了口气,这个夏寄书真是天作孽有犹可为,自作孽不可活了,她都没有招惹她,偏偏没事儿找事儿,不过人已经死了,帐还是一笔勾销了吧。
那个金佑欢……就只能说看她自己听天由命了,她既然喜欢这个心态,就让她自己也品尝一下,是不是会更好一点。
杨凤仙并没有把这两个人放到心上,今天是她来到白马寺的第三天,之前沐浴更衣焚香静坐都已经完成了,今日就是要去拜会送子娘娘的时候了。她让晴霜去休息休息,而后又让晴雯给她准备了参拜的衣服。
李云有些不放心她,虽然脚还是不舒服,却强撑着要和她一起去,杨凤仙拗不过她,便只能答应了下来。由枝儿搀扶着她,几人往供奉着送子娘娘的地方走去。
一路上僧人对着杨凤仙全都躬身行礼,李云便有些惶恐,小声的问道杨凤仙:“凤丫头,这些人怎么都给你行礼啊,他们不是出家人吗?”
杨凤仙点点头:“他们是出家人,但白马寺毕竟是皇家寺院,规矩还是要有的,更何况这里有几位太妃也在修行,对于这样的规矩可能就更重了些。”
李云不解:“太妃修行的话,还会在乎这样的凡尘俗礼吗?”
杨凤仙笑道:“娘,您以为是个人都喜欢这样修行是吗!”
李云不说话了,只是小心翼翼的向前走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前面就是供奉送子娘娘的地方,杨凤仙一手扶着肚子,一首搭在晴雯的胳膊上,小心翼翼的跨过门槛,抬眼环视着这个屋子。
整个屋子并不是很大,却有一种用了许久的感觉,那送子娘娘面前放置的蒲团虽然干净,却看起来很旧了,杨凤仙问道随行的僧人:“这位师傅,这送子娘娘处怎么有些陈旧呢?”
那僧人道了声佛号后解释道:“历来宫内的所有主子但凡是怀了身孕,就算是不能亲自前往地,也会派出来心腹丫鬟前往祭拜,这人一多,东西自然是更为陈旧些了,住持说万事随缘,所以这些器物便放在这里,没有再换成新的。”
杨凤仙点点头,而后又问僧人要了三炷香,点燃之后,上前两步,跪在了那蒲团之上。她心中默念道:“送子娘娘,我不知道您是否真的存在,可若是真的存在的话,请保佑我的孩子,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降生,顺顺利利的长大,没有一丝烦恼忧愁。”
而后她毕恭毕敬的上了香,又磕了三个头,这才起身。
等到她起身之后,李云才拿着三炷香跪下,杨凤仙是她的女儿,送子娘娘自然也会聆听她的心愿的,所以李云又在心中祈愿了自己女儿无病无灾,顺利生产之后,才上了香。
之前的准备不过是为了静心去除杂念,而这样看似重头的拜祭却是这样轻飘飘的过去了,杨凤仙有些恍惚,李云却说,事前的准备越充分,拜祭的时候心越诚,送子娘娘便越会照拂。而他们在拜过送子娘娘之后,还要再住三日,以表诚心。
杨凤仙并没有反对,反正这个地方的斋菜还不错,而裴逍遥又太忙碌了,他就算在家也常常见不到面,不是哪次都有这样的机会出来玩的,所以杨凤仙心态上倒是很放松。
杨凤仙没有出门,她懒得去理会那些风风雨雨,这两日金佑欢的娘吵吵闹闹的,弄得整个白马寺都不得安宁,她宁愿偏安一隅的休息,才不想出去听她咋咋呼呼的。
下午的时候宁举姣来拜访她,提起金佑欢的时候面上的表情有些复杂:“这真是太奇怪了,这白马寺怎么接连有人失踪呢,之前伯母运气好被找到了,眼下金佑欢却是已经失踪了三天了呢。”
杨凤仙垂眉敛目:“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不过就是她的报应罢了。”
宁举姣嘟嘟嘴:“凤仙姐说话越来越有禅机了,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阿姣听不懂,只不过啊,这夏寄书连带着一起失踪了,确实是有些麻烦了。”
杨凤仙挑眉问道:“哦?怎么回事?”
宁举姣便道:“她是作为客人一起跟过来的,平日里她和金佑欢关系最好,眼下一同出来的我们三个人只有我完好无损,免不了会有有心人编排些什么,真是无聊透顶。但是就算没人编,那个夏寄书可是大司农的女儿,就算是庶女也不是毫无用处的,大司农一定会生气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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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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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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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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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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