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渐离背着徐鑫金,立于一座沙丘之上,距离他们近千米的地方,有一支由十八头骆驼组成的驼队。
驼队之内,有七道身影,其中有一人,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孩。
徐鑫金手指远处的驼队,问道:“渐离哥,看到那支驼队没?”
“看到了,怎么?”
“我们可以去问问他们,我们现在在哪。”
“你不知道我们在哪?”
“废话,当然不知道。”徐鑫金撇撇嘴:“我在沙尘暴里面跑了二十个小时,怎么可能知道现在在哪。”
“好吧。”
萧渐离被这个没有方向感的女人打败,他背着徐鑫金,向远处的驼队奔去。
近了,萧渐离看清七名赶驼人的样子。
他们之中,五人是皮肤黝黑,满脸胡茬的中年汉子,其中一人,是一名头发花白,身形还算挺拔的老者,至于最后一人,就是那名十岁左右的小孩。
这七人,显然也看到了萧渐离与徐鑫金,他们停止前行,看着萧渐离背着徐鑫金跑到他们近前。
“嘿!兄弟,好福气啊!有个这么漂亮的媳妇!”
一名中年汉子冲着萧渐离大喊,他身旁的另一名汉子,用鞭子轻轻抽了一下他的屁股。
“二黑,你小子别吓着人家。”
“哈哈!他这是羡慕人家有漂亮媳妇,你瞧他眼馋的样儿。”
“谁在说我眼馋,我长的这么帅,迟早能找到漂亮媳妇。”
“……”
在几名中年汉子的嬉笑间,他们之中的老者,走到萧渐离近前。
“两位,你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徐鑫金从萧渐离背上跳下,上前几步,说道:
“老人家,我们在风沙中迷路了,请问,这是哪里?”
老者手指西面,回应道:“这里是塔克拉沙漠,再往西走两天,就是华夏国于印国边境。”
“原来我们在这里,谢啦,老人家。”徐鑫金向老者点头答谢,而后向萧渐离说道:“渐离哥,我们要向南面走,速度快的话,四天内能赶到天炉山。”
萧渐离未作回应,他散开神识,将所有赶驼人扫视一遍。
下一秒,他双目一凛,有了发现。
“他们身上怎么会有这个东西?”
一道念想脑海闪过,萧渐离在脸上挤出和善笑容,问道:
“老人家,现在这个年代,已经很少有驼队,你们怎么还在使用骆驼运送货物?”
听闻此言,老者脸上浮现一片黯然:“小伙子,如果有可能,我们也不想使用骆驼,可是到我们的村落,没有公路,更没有飞机。”
“村落?你们的村落在哪?”萧渐离追问。
“就在西面,再走一天就能到,年轻人,附近没有绿洲,不如先到我们村子休息一下,补充些淡水,再赶路吧。”
“好啊。”
萧渐离点头答应,他身旁的徐鑫金困惑了。
徐鑫金凑到萧渐离耳边,小声说道:“渐离哥,我们要去天炉山。”
萧渐离摆摆手,小声回应道:“跟着他们走,我们会有大发现。”
徐鑫金不再多问,跟随着萧渐离,加入驼队,向着西面前行。
一路上,老者告诉了萧渐离与徐鑫金,他们这些人的身份。
他们是沙漠植树人。
确切的说,他们所在村落的所有人,都是沙漠植树人。
整个村落有着共同的祖先,而他们之所以会成为沙漠植树人,与他们的这位祖先有关。
五百年前,这些沙漠植树人的祖先,拖家带口,跟随着商队进入这片沙漠,他赌上所有身家,准备大赚一笔,结果在沙漠中遇到了沙尘暴。
他与他的儿子,侥幸在沙尘暴中活了下来。
他的妻子,他的女儿,以及商队的所有人,所有货物,全部埋在了沙漠之下。
从那一刻起,这对父子就对这对这片沙漠产生了浓烈的恨意。
父子两人发誓,要为他们的亲人报仇,消灭这片沙漠。
他们来到沙漠内的一处绿洲,从此开始了植树生涯。
他们要让这片沙漠,再没有沙尘暴;他们要这片沙漠,变成一片森林,他们要消灭这片沙漠,为他们的亲人报仇。
也正是从那时开始,他们扎根在这片沙漠,以一片绿洲为中心,开始了漫长的植树史。
听完老者的讲述,徐鑫金是连连摇头。
“老人家,你们想征服沙漠的勇气令人佩服,不过,这可能么?五百年过去,沙漠依旧在,沙尘暴依旧在,你们坚持五百年有意义么?”
老者微微一笑,回答道:
“丫头,你有没有听说过‘精卫填海’与‘愚公移山’?五百年来,我们没能征服沙漠,但是我们还有后代,后代还有后代,只要我们一代一代的种树种下去,总有一天,我们能征服这片沙漠。”
老者一番话,徐鑫金沉默了。
这番话,虽然愚公曾经说过,此时从老者口中说出,依旧给徐鑫金带去深深震撼。
也许,他们没有大量的财富,但他们却是世间最富有的人。
他们是有伟大的梦想人,有梦想的人,最富有!
驼队在沙漠中一路前行,萧渐离与徐鑫金跟随着驼队一路前行。
天空变得一片晴朗,干燥炙热的空气,环抱着所有人。
一天时间过去,远处,一片绿色映入一行人眼帘。
满眼黄沙的世界里,突然出现大片生机盎然的绿色,顿时让人的心中涌起一阵喜悦。
“好大一片森林!”
看着远处一片森林,徐鑫金的心中泛起阵阵感动。
这片森林,是一个家族,历经五百年的努力,所创造出的巨大财富。
在这同一时刻,萧渐离的目光,却是落在森林边上的一处古迹上。
这是一座类似于古代要塞的石制建筑,它虽在风沙的侵袭下大面积坍塌,却能依稀看出当年的恢宏模样。
看到这座古迹,萧渐离面上浮现出了然笑意,他肯定了自己一天前的判断。
“金儿,我们走。”
“走?走去哪?”
萧渐离手指远处的古迹,回答道:
“去那处古迹,我说的大发现,就在那里。”
萧渐离与徐鑫金脱离驼队,向着要塞古迹走去。
他们刚走出十几米,驼队中的老者,向他们呼喊道:
“年轻人,你们不能过去,那里有危险!快回来!”
听闻此声,萧渐离并未停下脚步,相反,他前进的速度反而加快几分。
见到萧渐离与徐鑫金距离古迹越来越近,老者与另外五名中年汉子,面色越来越凝重,仿佛已预见到恐怖的事情即将发生。
“快!我们快走!离开这里!”
老者大声催促,整支驼队向森林内急速狂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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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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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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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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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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