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别说程知君这样不受宠的公子了,这样的玉钗,哪里买的起!
只是程知君做的什么勾当?
杀人越货?林景娴想来想去,觉得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不过也没关系,程知君马上就要死翘翘了……
林景娴想到这个,心中多少有点激动。
可是激动之余,林景娴还有一些惋惜,他若不是这一身病,若不是早逝,若不是生在程府,一定是一个惊采绝艳的人物!
及笄礼过后,成亲的日子也定好了。
就在十八天之后。
程家也陆续的把后续的聘礼送了过来,至于林家的嫁妆,也准备的七七八八了,属于林景娴的那一份嫁妆,如今陈姨娘也没有办法克扣了。
如今府上的事情,都是王氏在把关。
王氏也没有以前好糊弄,还有那罗瓶儿,肚子越大越受宠,林新敏现在可是期待着自己老来得子呢!
他只有陈姨娘生的一个儿子,这心中多少是有点失落了。
谁不希望自己多子多孙?林新敏这一支,人丁单薄,如今他已经把期待都落在了罗瓶儿的身上,希望瓶儿能一举得男。
日子过的飞快,林景娴在成亲之前的日子,也真的和一个待嫁少女一样,安安静静的等着那人生之中的大事。
八月初八,宜嫁娶,进人丁。
八月初七的时候,天色还阴沉沉的,八月初八的时候。却是天色如洗,空气之中还带着雨后的清新,林景娴和林景月,就在这一日出嫁。
大家都说,这是一个好日子,这两个姑娘是有福分的。
林景娴不知道自己这一生有没有福分,但是她却是知道。林景月此时却是往火坑里面跳。
对于林景月这样的行为。她自然乐见其成。
所以当初,她根本就没有想办法毁掉林景月和程知晓的亲事,而是希望他们能恶人自有恶人磨。做上那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在出嫁这一日,林景月总算是扬眉吐气,穿了一次正红色,她是要做正妻的。
出嫁相当于第二次投胎。在林府的时候,她是庶女。可是过了今日,她就是嫡妻,这身份地位,自然不一样了。
林景月的脸上多少带着一些得意。只是她这些日子经了不少事儿,整个人还是消瘦的,看起来和纸片一样。给人一种不健康的感觉。
这人啊,若是稍微有点病弱。那还可以说是娇柔,讨人喜欢。
可若是真的病了严重了,那就不是讨人喜欢了,而是让人一看面相,就觉得这人没有什么精气神,就和那冬天干巴巴的枝条一样。
再说那林景娴,正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
别人或许会同情林景娴嫁给了这样一个人,但是这简直就是林景娴这辈子梦寐以求的好亲事。
只等着那程知君一命呜呼,她就可以寻个理由,给自己立个贞节牌坊,然后搬出程府!不但有好名声,还有自由了。
男女成亲之前,是不可以见面的。
所以林景娴已经很久没有见过程知君了。
这一日,林景娴起了一个大早,此时她已经整理好一切,盖上了带着石榴花纹的红盖头,坐在那等着了。
林景娴的陪嫁丫鬟,一共有四个,除却采莲之外,又添了三个。
分辨是红袖,翠怡,彩玉,这几个丫鬟往常的时候也不伺候在林景娴的身边,此时只是规矩的站在旁边。
到是采莲这个时候,有一些叽叽喳喳的,兴奋的不行。
“小姐,小姐!新姑爷已经到了!”
“小姐,咱们该出去了!”
也幸好有采莲了,不然林景娴根本就不知道发展到什么程度了。
成亲的时候,需要至亲兄弟来背着,林景娴当然信不住陈姨娘的儿子,于是就找了一个力气大一点的婆子。
虽然难看了点,但是也不至于出什么别的事情。
在这个时候,林景娴是希望自己能有一个至亲的兄长的。
王氏瞧着这一幕,到是抹了一把眼泪,景渊……一直都没有回信,许是恨极了她。
林景娴被送上了花轿,有一些好奇的想要掀开盖头看看,但是却被采莲给摁住了:“小姐,这不吉利!”
此时的程知君,一身红衣,这样的衣服,穿在他的身上,让人觉得,这个少年郎,本不应该是一个病秧子,反而应该是鲜衣怒马,意气风发的。
他的脸上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带着几分淡淡的疏离,可越是这样,越是让人觉得,这个人如同明月一样!带着独有的冷傲!分外的俊逸。
再说那程知晓,却是一脸的和煦春风,只是大家总是觉得,这程知君其实应该比程知晓出众的。
若不是程知晓考中了,程知君没有,两个人在一起,众人的目光根本就不会落在程知晓的身上。
伴随着一阵震耳欲聋的喜乐声音,林景娴知道,自己到地方了。
采莲扶着林景娴下了车,紧接着一只修长如同玉箸一样的手,就牵住了林景娴的手。
林景娴知道,这是程知君。
程知君走起路来,脚步有一些不稳,他终究是一个坡脚的。
不过这些,林景娴根本就不在意!若是程知君不是久病在身,她还不回嫁呢。
在别人心中那致命的缺点,此时都是林景娴选择程知君的理由!
虽然说林景娴是长姐,但是在这程府之中,林景月就要做嫂子了,举行仪式的时候,林景月和程知晓是先一步的。
紧接着,才是程知晓。
程知君此时脸色苍白,走起路来的时候,都是一晃一晃的,让人担心,程知君随时可能倒下去。
此时程知君感觉到,他那小娘子,竟然用力握住了他的手,在无形之中给了他一种力量。
林景娴想的单纯,程知君已经是半只脚入棺材了,在她当程知君娘子的这些日子,她会尽量让程知君活的冷傲,不丢脸!
这大喜的日子,总不能让人看了笑话去。
程知君感受着林景娴的力量,目光之中带起了一丝暗流,最终,他稍微挺直了一下身子,脸色虽然还是苍白,但是脚步稳健了很多。(未完待续。)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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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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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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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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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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