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广王眉毛紧缩,瞪着眼,很严肃地看着我说:“小峰啊,地狱抽调人手,确实是个好主意,这个注意我们也曾想过。一来地狱中关押的恶鬼厉鬼很多,二来只有那个地方人手充裕。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地狱中的那个鬼很不好管理啊!这要是放出一万来……万一……”
我笑着摇摇头,轻声说:“秦老哥,你忘了之前交给我的那个鬼王了吧?”
“鬼王?”秦广王也是一愣,随即一拍大腿,“哎呀,我都把这个给忘了!没错没错,有那些鬼王在,想要控制地狱一万鬼,那就真不是问题了!”
我也笑着点点头。
这件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本来我打算把从阳间带来的这些现代化武器,随便交给阴间,让他们自己使用就行。
不过现在,先是从秦广王那里,接手了一万精兵,一万杂牌军,又从地狱中抽调一万个名额,有这三万鬼军,再配备现代化武器,所展现出的实力,肯定会与众不同的!
因此,装备的事也不用和他们说了,现在整军才是最重要的。
秦广王还有很多公事要做,解手那两万鬼军的事就让崔判官带我去了。
和崔判官也是老相识,第一次来的时候就误打误撞参加了崔判官的公审大会,结果还意外帮了崔判官一个忙,因此崔判官对我,也算心中有恩。
此次协同我接手那两万鬼军,自然是有多少力,就用多少力,全心全力,尽力辅佐。
崔判官原本就是在阴间掌握律法,刑罚的判官,对管理上很在行,因此在他的协同下,接手军队这件事做的井井有条。
不过阴间有阴间的制度,阳间又有阳间的规矩。
阴间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仿照古人。
这一点在我看来,就太落后了,做不到与时俱进,也不是科学的管理方法。
就那这军队之中的管理,说起来漏洞百出。
在军中,一切都以将军的命令行事。
然而,一旦将军阵亡,这军队就没有能够发布命令的人了。
因此,指挥人员如果阵亡,就代表这一支军队将丧失了指挥,立刻就会变得分崩离析,没有统一的指挥,也很容易就会被敌人给瓦解掉了。
我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改革军中制度。
在此之前,我并没有把这一万精兵和一万杂牌军混编在一起。
我所了解的到的,这一万精兵的实力很强,基本会是北方蛮族的两倍。
而那一万杂牌军的实力就很差了,都是阳间的孤魂野鬼组成的,因此实力最多只有北方蛮族的一半。
因此得出一个结论,一万精兵和一万杂牌军,他们之间实力相差四倍。
这样的差距可是巨大的。
把他们混合在一起,有好处倒是有好处,能更好的带动那一万杂牌军,让他们实力得到正规军一般的提升。
可这样也耽误了一万精兵,很容易就能够让那一万精兵的实力下降。
这不是我想要的。
我想要的是,一万精兵,在配备现代化武器后,实力再次提升。
而一万杂牌军,也要提升,至少要再提升一两个档次。
因此这两支军队就不能混编在一起了。
应该让精兵继续发挥精兵的优势,而在杂牌军中,寻找杂牌军的优势。
精兵的优势就是传统作战性能强,统一性强,协同作战能力强,能够完全服从命令,等等,一些列对军人来说至关重要的因素。
而正是这样因素,杂牌军都没有。
但并不是杂牌军就是一无是处了,而我也想到了杂牌军的优点。
杂牌军的优点,就在于他们都是孤魂野鬼,离开人间的时间短,对现代化人间更为了解。
因此,他们也会对现代武器,更加有认知性,能够更加快速掌握。
所以,实力的差距并不是问题,只要能够把他们区别对待,发挥不同的优势,就能够产生出不同的奇效。
我决定,把这两万人,分编成两个军,我当然就是总指挥了,这支军队的名字,就叫三才军。
精兵军队,名剑天军。
杂牌军改作叫,地军。
等从地府选来那一万恶鬼猛鬼,就可以叫他们为鬼军。
人间三才为天地人,这阴间三才就是天地鬼了。
天军,也就是精兵,每人配备三十发子弹的全自动冲锋枪,以及手枪一把,外加四枚手榴弹,背后破魔连发弓弩。
这只天军就作为快速反应部队,专门冲锋、陷阵,快速机动,插入敌人心脏!
而地军,那一万杂牌军,想要让他们冲锋在前,就有点困难了。
不过这并不要紧,因为我这恰恰就有不用冲锋的军种。
机械化军团!
首先是坦克部队,这次购买来的五百台坦克,别说对于这些家伙来陌生,就是对于我来说,也是个新奇的东西。
不过陌生和新奇并不要紧,因为我们弹药充足,打上几次试试就知道了。
五百台坦克,驾驶员、机枪手、炮手,最少需要四个人,因此坦克这一块,就需要两千人。
还有五百山地战车。
这五百战车与坦克相比,更加快速机动,只是没有坦克那种大口径火炮,因此,每辆战车只需要配备两个人。
这一来,就是一千人。
然后,五百火炮与五百榴弹炮,这些后方炮手,还需要两千人。
所以只是摆弄这些机械化的,就需要五千人了。
然后就是单兵火箭炮手,一千只火箭炮,也需要两千人。
剩下三千,再选择两千,配备和精兵一样的武器,作为快速接应,解救部队。
最后一千,就是后备援军了,随时填补战斗中的空白位置。
这样安排,才把大致的规模安排结束。
随后,该去地狱选鬼了。
想想要去地狱挑鬼,这也还真是头疼的一件事啊!
(未完待续)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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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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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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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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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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