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麻衣刑警>第573章 阴阳客栈
  我们乘坐的大巴车非常快的就带着我们到了阴间,此时大巴车突然停了下来,一看窗外我们是到了一家类似于古代客栈一样的建筑前,上边的牌匾上写着“阴阳客,自去留。』天籁小说W『W.⒉3TXT.COM”六个大字,店名不像店名,门联不像门联。

  在店口进进出出的都事一些手中拿着铃铛的人,我一看他们都还是活人,而且身后还跟着一些带着斗笠披着白衣的人,我立马就意识到他们是赶尸匠。

  在许多大户人家里,特别是一些乡土情结很重的地区,如果家中有的人在外乡不幸去世了,死者的家属都会非常难过,因为很有地方都有说死于他乡的人魂魄是不能够找到回家的路的,于是乎那些希望自己的亲人能够回家的人就通过村里熟悉的人士去找当地的“赶尸店”。

  像这种“赶尸店”,基本上都是方圆几十里甚至上百里地才有一个,因为这东西邪门的很,平时没什么人愿意去和里面的人套近乎,人们往往就算是遇到了,也会快步离开,因为传说赶尸店内的阴气重,要是多停留一会精魂都会被夺去。

  而现在这个时代,人们又崇尚科学,这些东西基本上当代的年轻人都已经忘记了,平时也没人会注意,一般只有那些过百的老头可能还记得。况且“赶尸店”也不在嘈杂的闹市里,毕竟开在人多的地方估计也会慢慢地人都被吓跑了。

  这种店铺一般就是简简单单的一栋小木屋.上面一般都会挑一面杏黄小旗,上书“祝尤科”这几个大字。由于小屋外表上和普通的居民建筑没有太大的差距,所以这种偏内行的东西只有极少数人知道,那就是赶尸匠住的地方。

  不过这还算容易找的了,有些赶尸匠因为职业的特殊性,自己住的地方甚至连个标记都没有,完全依靠当地的巫师或年老者登门寻找,一般人不清楚底细,若要自己打探可要费不少周折。

  赶尸匠是一种自古以来就存在的特殊职业,赶尸的起源,民间有书记载:相传几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阿普,也就是苗语中的“公公”,当年蚩尤率兵在黄河边与敌对阵厮杀,直至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好不容易打完仗了,接下来大军就要往后方撤退,士兵们把伤兵都抬走后,面对倒在地上的尸体,蚩尤命令阿普军师把战死的弟兄送回故里。

  于是阿普军师装扮成阿普蚩尤的模样,站在战死的弟兄们的尸中间,在一阵默念咒语、祷告神灵后,原本躺在地上的尸体一下子全都站了起来,跟在阿普蚩尤高擎的“符节”后面规规矩矩向南走。

  这便是赶尸的最早的起源,到了清代中期,赶尸技术不断提升,专业化的赶尸匠出现,是把客死异乡遗民的尸体运送回家乡。尸体在最开始的运送过程中,是走的水路,并不需要“赶”的。但三峡这一段,水流湍急,旋涡暗礁密布,船只往往沉没。

  那时候的古人十分迷信,绝不愿意搭载死人走在险江之上,“赶尸”这个职业于是就产生了。

  传言抗战期间,重庆打铜街一个住家屋檐下,在门框上还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代办运尸还乡”。这也算是在当时为一一个类似于邮局性质的赶尸店。

  随着民智渐开,炸药的广泛使用排除了礁石,平坦了马路,平缓了水流,出现了现代公路和汽车,不信邪的汽船也开始搭载尸体。人们的乡土观念也淡化,死在外地的遗民亲属也不再要求把尸体运回老家,哪里死了就在哪里埋了。

  就像火车的出现粉碎了保镖和绿林强盗联合制造的神话一样,赶尸人也被历史逐步淘汰了。

  过去的时候要是有人是犯了罪要被问斩的,一般在秋决临刑的前一天,客籍死囚的亲属和同乡甚至是那些好做善事的善人,一般都会凑一些银子给他们请来的老司按照惯例是各着青衣和红衣的两位,买好一应物品。

  在行刑当天,老司和助手以及帮忙的人都要在法场外等候。等到了午三刻,刀斧手手起刀落,死囚人头落地后就可以开始干活了。

  一等到监斩官离开法场,红衣老司即行法事念咒语,助手帮忙将被斩的客籍死囚身缝合在一起,再由青衣老司将辰砂,也就是最好的朱砂,置于死者的脑门心、背膛心、胸膛心窝、左右手板心、脚掌心等七处,每处以一道神符压住,然后用五色布条绑紧。

  相传,此七处是七窍出入之所,以辰砂神符封住是为了留住死者的七魄,人死后七魂会随着七窍串出,要是七魄之中少了任何一个,那么尸体都有诈尸的风险,最轻也是无法正常起尸。

  在这些准备工序之后,还需要将一些朱砂塞入死者的耳、鼻、口中,再以神符,一般称为辰州符堵紧。相传,耳、鼻、口乃三魂出入之所,这样做可将其魂魄留在死者体内。

  值得注意的是,三魂七魄并不是一体的,在做起尸准备的途中,三魂七魄会在体内乱串,赶尸匠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需要先定魂。

  最后,还要在死者颈项上敷满辰砂并贴上神符,用五色布条扎紧;再给死者戴上粽叶斗笠,封面而戴。诸事办妥,红衣老司念毕咒语,大喝一声“起!”客籍死尸便会应声站起……

  赶尸的人是一个身穿道袍的法师。这些披着黑色尸布的尸体前,有一个活人,当地人叫做“赶尸匠”。无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赶。不管什么天气,都要穿着一双草鞋,身上穿一身青布长衫,腰间系一黑色腰带,头上戴一顶青布帽,手执铜锣,腰包藏着一包符。

  当然这些在现在已经很少见了,要是你哪天在乡间小路上遇到这幅打扮的人,估计你先回笑笑这种落伍的乡巴佬。

  法师不在尸后,而在尸前带路,不打灯笼,因为他是一面敲打着手中的小阴锣,一面领着这群尸体往前走的,手中摇着一个摄魂铃,让夜行人避开,通知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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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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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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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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