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野下令在鲁罕城十五里外扎营,瞭望了一阵他跳下战马,用马鞭敲打着粘在靴子上的淤泥,无奈地对李威斯说:“自古以来贫瘠之地必然贫穷,必然民风彪悍,盗匪纵横,现在我们的敌人不仅是数量比多于我们的盗匪还有贫穷的土地和彪悍的民风。”
李威斯沉默不语,每当陶德咨询他的意见,他只当听不到,看不见,满脑袋想的只有找到一桶好酒一醉方休,可惜最近陶德禁止他饮酒,还给他派了两名侍女,每天清晨都要给他套上黑魔金铠甲,如同凯旋的将军。
鲁罕城头人头攒动,两侧的箭塔上也站满了人,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西亚克大军络绎不绝的运量队,山一样的粮食,装在木桶里的美酒,懒惰的洛斯兽,五千名西亚克勇士携带的补给足够三万人吃上两个月。这些都是米昭家族的馈赠,对于富有的米昭家族来讲,这些东西简直是九牛一毛,西塞罗也是利用这一点更加稳妥地安抚了陶德。鲁罕城里的匪徒嫉妒的眼睛发绿,他们很多人一辈子都没吃过洛斯兽的肉,那可是只有贵族才能享受的美味。
刚刚建立的鲁罕王国虽然有着大把的金银,但是粮食储备不足,平日里商队来来往往,他们通常只劫金银不要粮食,另外像米昭家族这样拥有私人武装的大商队几年前就他们达成了协议,每次经过高山之间的峡谷,商队都会送上一定数量的金币,作为买路费,匪徒们也乐得清闲,毕竟和大商队的私人武装动起手来,伤亡在所难免。鲁罕王国成立后,流浪剑士,落魄骑士,低级佣兵和流氓地痞从四面蜂拥而至,储藏在粮仓里的粮食渐渐不够用了,尤其西亚克帝国和达拉斯城邦接连的大战导致粮价飞涨,平时可以两枚银币可以买到一袋子的粮食,现在也是一袋子,不过以前袋子里装的是二百斤粮食,壮汉勉强扛走。现在袋子里只有十斤粮食,十几的孩子用手一拎就搞定了。
陶德要平定鲁罕城叛乱,鲁罕城内的匪徒想夺取西亚克大军的补给,惨烈的战斗已经在所难免。陶德却没有急于攻城,反而下令大肆运送树木,高筑木寨,平时西亚克勇士们在城下操练,喊杀声震天,不像是攻城,但像是对持而来。
陶德有自己的打算,鲁罕城高位险,强行攻城必然会损失大量勇士,如今西亚克帝国元气大伤,手中的五千勇士几乎是帝国全部所用之兵,一路上不停平息叛乱,假如只是一味强攻硬打,用不了多长时间这五千人便会变成一座座荒凉的坟墓。不用西塞罗费心,陶德已经没有可用之兵了。
鲁罕城内地匪徒不敢轻易出城迎战,他们依靠的是高耸的城头,一旦出城绝对不是骁勇善战的西亚克勇士的对手,况且西亚克木寨前壕沟纵横,鹿角,陷马坑密布,几百名弓箭手和几十名魔法师严阵以待。
鲁罕城的匪徒最忌惮的是西亚克的魔法师,他们平时打仗几乎完全靠的是肉搏,后来加入进来的魔法学徒也是学艺不精的酒色之徒,想想西亚克的魔法师曾经释放过让十万达拉斯大军瞬间灭亡的强大魔法,他们更加不敢轻举妄动。
在陶德心中,鲁罕城已是他手中玩物,不同的是何时取城,用什么样的办法取城,做为霍肯大陆三大名帅之一,他明白这样的道理:攻城为下,攻心为下。毕竟,陶野需要的不仅仅是一座地处荒凉的石城。
陶野每天带着衣甲鲜明的李威斯在鲁罕城附近的乡下闲逛,到了晚上,几千名西亚克勇士在鲁罕城下大摆酒席,匪徒们站在城上看着西亚克勇士笑声如雷,饮酒如流,只能使劲咽着口水,干瞪眼。
十几天之后,鲁罕城内的匪徒再也忍耐不住了,他们先是派了三百名敢死队出城打探,结果几十名魔法师同时释放魔法,天空阴云密布,闪电如网,冰雹,乱石暴雨般倾泻,三百名敢死队员只剩下几名生还。
西亚克大军没有因此乘胜追击,鲁罕城内的匪徒更是吓破了胆,再也不敢出城挑衅。
一天清晨,悠闲自得的陶德带着李威斯和五百名衣甲鲜明的西亚克勇士离开木寨,去往乡下。陶德的做法可谓深得西塞罗神髓,这五百名西亚克勇士均是精壮队汉子,年龄在25岁左右,个个身穿红褐色的兽皮铠甲,露出铁疙瘩似的肌肉,一脸的坚毅和风霜显然是久经战阵的骁勇之徒。
兵刃似银,战旗飘展,隆隆的脚步声仿佛夏雷滚动,寥寥的五百名勇士把西亚克勇士的彪悍演绎的淋漓尽致,鲁罕城四周的乡村住的是土里刨食的农民,几辈子里也没见过正规的王国军队。浩浩荡荡的西亚克勇士横街过巷,乡下人根本不敢靠近,只能远远地对着他们指指点点,这时陶德通常会高呼一声“西亚克,御敌必胜!”
“西亚克,御敌必胜!”五百名西亚克勇士的吼声炸雷般响起,吓得乡下人屁滚尿流,空中飘荡着陶德得意的狂笑。
鲁罕城四周乡村的年轻男子大多投奔了独眼秃鹫,留下来的也跟城里的匪徒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不乏对达拉斯城邦忠心耿耿的人,陶德和李威斯带着西亚克勇士就曾经遇到几名三十几岁的汉子高举着铡刀,带着一群十几岁的孩子迎面扑来,高呼着“西亚克狗,滚出达拉斯!”
陶德勒马站住,冷冷地看着扑向狼群的绵羊,思量着杀一儆百能否起到应有的效果,或者起到的是反作用。这时一名老夫人从街对面冲了过去,死死拦住了高举铡刀的汉子,指着端坐马鞍的李威斯声嘶力竭地大喊:“李威斯将军都投降了,你逞什么英雄!”说着老妇人老泪纵横,汉子看着身穿黑魔金铠甲的李威斯神色黯然,手中的铡刀缓缓落下,用力抹了下眼角的泪转身离去。
李威斯以前到鲁罕附近剿匪时曾率十几名骑士到这里了解地形,当时很多老乡站在路旁一睹了李威斯的风采,那个时候的李威斯威风八面,手下猛将如云,统帅的蓝蝎骑士团号称霍肯大陆第一骑士团。现在李威斯的名声一落千丈,再也没有谁会对他恭敬有加。
陶德看着老妇人的背影频频摇头“李威斯大人名震霍肯,这句话毫不夸张。”
李威斯在陶德军中混迹了一段时间后,终于起到了他应有的作用,当达拉斯王室不曾灭亡时,王室是普通民众的脊梁骨,王室灭亡后李威斯成为了民众可以依赖的对象,如果他振臂高呼,反抗西亚克侵略者,必然可以引来无数豪杰相助,而他以一个叛徒的面目出现时,达拉斯民众彻底灰心了,默认了自己做亡国奴的悲惨命运。
老妇人的话深深触动了李威斯,回去的路上他一直魂不守舍,回到木寨后水米不进,坐在窗前冥思苦想,终于在凌晨走进了陶德的大帐。
“李威斯大人,天还没亮,有什么事吗?”陶德穿着睡袍,他刚刚睡下,最近他的失眠越来越严重了。
李威斯沉声说:“什么时候攻城?”
“火候差不多了。”陶德揉了揉眼睛,看着李威斯大声惊呼“你的头发怎么全白了?”
李威斯目光黯然,声音却还是高亢“明日我一人攻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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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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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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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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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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