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底山谷刚刚遭遇了洪水之灾,很多部落珍藏的药剂和稀有金属都随着洪水的褪去而消失,幸好西塞罗身边有森之子部落和年轻的德鲁伊,他在种植稻谷和水果方面缺少经验,但却擅长种植毒草,在自然魔法不可思议的作用下,几十亩的狼毒和黑番茄迅速发芽开花,于是四名中级魔法师开始了紧张而忙碌的卷轴制作。
西塞罗沉吟了一会,对狄塞尓说:“去取一批魔法卷轴,顺便把暗黑公爵叫来,今天晚上咱们去蓝蝎骑士的军营做客!”
“你疯了!你难道要偷袭五百名蓝蝎骑士?”狄塞尓不可思议第哦看着西塞罗,仿佛他的嘴巴里长出了一株夸张的仙人掌。
“做客!”西塞罗又一次重复说:“是做客,不是偷袭!对了给那些豺狼人一些废旧的盔甲,这帮家伙整天都在嚷着要加入军队,还说自己最勇猛的武士,现在让他们用行动来证明吧!”
他顿了一下说:“杀掉二十头洛斯兽,先饱餐一顿!”
“至高神啊!我们一共只有一百头左右洛斯兽,刚刚我听说有几头受伤的洛斯兽死掉了,你不是说那些洛斯兽是用来繁殖的吗?为什么要吃掉?”
“我不能让我的兄弟饿着肚子去拼命,快去准备吧,尊敬的狄塞尓大人!”
此时距离巴士底山谷十里的开阔草场中央,几十杠火红的战旗迎风舞动,战旗上绣着的蓝色巨蝎似乎也活了起来,加诸了闪光魔法的长钩在几千名来自达拉斯城邦的士兵头顶编制成了一张银色大网。大批的重装,后备物资从马车上源源不断的卸下来,堆成一个小小的‘山坡’,普通步兵和骑士侍从从‘山坡’里挑选自己需要的物资。
平静的草原变得异常喧闹,上百顶高大雪白的帐篷在士兵的吆喝声中逐渐耸立起来,穿着炼铁板甲的蓝蝎骑士们踩着骑士侍从的膝盖跳到地面,之后十人一组并排站立。一排排安静萧杀的蓝蝎骑士和热闹的场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骑士们戴着只露出眼睛的头盔,这种头盔下面连接着细银的软甲,沿着脖子一直披到胸脯,所以每次他们都需要先戴上头盔,之后再穿上板甲。
蓝蝎骑士们默默注视着忙碌的士兵,似乎眼前发生的事情与他们豪无瓜葛,蓝蝎骑兵团之所以能够成为霍肯大陆排名第一的骑兵团,不仅是因为他们从小就接受了近乎苛刻的训练,骑兵团铁血的的军纪同样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从加入骑兵团的第一天开始,他们就一次次被告知,他们将是锋利的匕首,攻无不克的长矛,对于他们来讲生活就是战斗,战斗就是生活,无时无刻都要保持一级战备状态。
在达拉斯城邦拥有霍肯大陆为数最多的骑士,因为蓝蝎骑士团的编制为三千人,国王亲手给每名蓝蝎骑士颁发了骑士徽章。这些蓝蝎骑士大多是孤儿或者热血沸腾的年轻,按照森严的等级制度骑士必须要有自己的领地和奴仆,但是这些人只有骑士的头衔,毕竟加入蓝蝎骑兵团已经是至高的荣誉。虽然没有领地,但是每名蓝蝎骑士都拥有两名虽然可以为他们赴汤蹈火的侍从,这些侍从平时为骑士安排起居,以及生活上的一切事情,战时他们跟随在骑士身边,需要的时候侍从们会抽出短刀,手持盾牌组成侍从方阵参加战斗,据说这些侍从的战斗力不亚于任何一支声名显赫的步兵团,曾经有人亲眼看到五十名多名骑士侍从杀掉了一只庞大的双足飞龙。
夜色降临以后,白色帐篷周围陆续点燃了明亮的篝火,侍从们将烤肉和用竹筒烤熟的稻米送到骑士面前,等到骑士吃过晚餐他们就会走进帐篷。每顶白色大帐里可以居住十名蓝蝎骑士,他们穿着盔甲,手握着长剑坐成一排,始终沉默或者偶尔埋怨几声恶劣的天气,休息军号响起的时候才能躺到床上,在蓝蝎骑士的脑海里很少有脱掉盔甲这个概念,尤其是战时他们几乎会穿着铠甲度过几个月的时间。
十,这是蓝蝎骑士最熟悉的数字,被他们视为幸运数字,因为他们使用十字长剑,十字重枪,他们十人为一小队,吃睡在一起,战斗在一起,连死都会在一起,但是死亡很少发生在蓝蝎骑士的身上,当十名配合默契,心灵相通的蓝蝎骑士纵横在沙场的时候,谁都没有完全的把握将他们至于死地。
狮鹫王打着饱嗝从黑猫酒吧里走了出来,它揪下一根羽毛慵懒的剔着牙,大声对身边的斑马王子奥尼克斯说:“好吃,简直太他妈好吃了!要是有点酒就更好了!”
“我们要去战斗,美酒会让你在天空迷路。”奥尼克斯瞥了它一眼,大声招呼从酒吧里走出来的斑马武士列成横排。
“即便在下着暴风雨的黑夜,我也能在三万米的高空往返自如。”狮鹫王将沉甸甸的袋子绑在了身后,袋子里装着十几支魔法卷轴“知道吗?我已经三个月没有吃到肉了,上次去达拉斯城邦的时候我捉到过一只斑鸠...斑鸠啊,它还没有的指甲大,怎么能和这么美味的洛斯兽肉相比。”很多半兽人天生具有魔法控制力,比如斑马武士战斗时身体可以自动释放出魔法护盾和火焰魔法,狮鹫王做为天空的霸主具有释放风系魔法的能力,所以它们完全可以释放魔法卷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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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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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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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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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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