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带个悟空混都市>第七十七章 初探榭居(一)
  蛊神说的很严重,但是经过它所谓的融合后,我只是感觉体内元气多了点,没有其它好处。

  融合,就是指它的元气体与我现在半化虚的身体完全融合为一体,从此,世界上再也没有蛊神,或者再也没有方星这个人了。

  当然,蛊神很明智的牺牲了自己,它将元气体与我融合后,就没有了自我意识,或者是它的思维完全融入了我的灵魂中。

  我不但继承了它的元气,还有记忆。

  这种感觉就像是第一次吞噬悟空时,一幕幕莫名其妙、但历历在目的画面一一飘过,让我应接不暇。要知道,蛊神的记忆,是几万年的沉淀,要将这些记忆全部过滤一遍,我想这辈子啥也不用干,专门写蛊神回忆录就行了。

  蛊神已经消失了,以后,我再也不用担心它会不会争夺身体的控制权,也不用担心爱爱时会被它偷窥了。

  可是,我心里却有些淡淡的失落感。

  毕竟,它是一个完整的生命体,虽然无形,但有质。它的思维、意识、记忆、为人处世的方式都说明,它是个活生生的....人。

  也许,它还不能算作是一个人,但只要有感情的,在我心目中都算人,无论它是猴子也罢,狐狸也好。

  至于老爹、老板娘、至善那些,我统称为老王八。

  蛊神实际上也不是完全牺牲自己而成全我,它这种畸形的存在,已经失去了活下去的意义。不能成仙,也不能像老爹至善一样,在俗世中有着不同的奋斗目标。它的人生枯燥而无趣,不知道为什么什么而活、要去干什么,只能随波逐流,变换着一个一个的宿主,重复着一样的人生。

  它在我脑海深处留下了一点记忆,说如果将来我能成仙,就借着那点记忆,复活它,让它也亲眼看一看那九天之上,到底像不像厕所那么臭气熏天、污秽不堪。

  不然,为什么众神会拒绝客人进门呢?

  实际上,我们都知道这不可能,先不说我有没有能力去复活它,就算成仙,对我来说也是飘渺虚无的一丝念头,根本没有成功的可能。

  如果按部就班,先是化虚,经历无数的岁月,然后进入万象,化身千万向着天人合一境冲刺,然后等待众神的恩赐,打开九天之门,放我进去。这个过程需要用万年为时间单位的,而且,我这个龙脉者的身份,就像一把无解的锁,将那扇大门永久的封闭了。

  蛊神啊蛊神,成仙有什么好玩的,你就随我游戏人间吧。

  我这样想着,轻松的离开了明特酒吧,招呼悟空,连夜向着登封观星台赶去。

  榭居有鬼。

  但是,如今的我,已经不再怕鬼。

  因为我心有所护。

  蛊神对我讲了有关鬼魅的资料,并且,它临走前,在我体内布置下一个小型的阵法。这个阵法,就像是网游中的魔法盾一样,可以吸收伤害,尤其是元气攻击,效果更好。

  鬼魅都是些元气体,它们使用的攻击手段也是元气攻击,这在以前来说,对我有着致命的杀伤力。

  现在有了这个吸收伤害的阵法,我再也不用怕那些元起攻击了。

  因为蛊神说了,就算是至善的狮子吼,也无法伤及到我。

  佛门的狮子吼,是现今江湖道唯一一门可以用音律催动元气的神功。不是内力,而是元气,就像御兽术一样,可以直接发动元气攻击。

  除了御兽术,江湖道能直接利用元气攻击的,仅此一家,别无分号。

  蛊神说,那是天上的神仙特意赐给佛门的神技,用于对抗逆天的御兽术。

  .........

  我和悟空在寂静的山林中飞奔着,没有发出一点声响,只是偶尔带起的一丝丝风动,让朦胧欲睡的小动物们以为是起风了,下意识的缩了缩身子,翻个身又继续睡去。

  这不是比喻,而是写实。现在我的元气探知,已经到达了一个恐怖的地步,范围不但扩大到千米,而且观察入微,这个范围内的一丝一动,都会即时的传回我的脑海。

  元气探知之所以有距离限制,一来是元气的多寡限制了距离;再者,就是人类脆弱的思维根本不足以同时分析那么多的事物。

  就像看书、看电影一样,看得多了,会感觉脑袋昏昏沉沉,这就是神经无法在短时间内无法接受太多信息所导致。元气探知也是一样,要知道,千米范围内的所有事物,包括一草一木,花开叶落,蚂蚁产卵....都会反馈回我的脑海,并且进行合理的分析处理,判断出周围有没有可以伤害到我的因素。

  这种状态,确实很变态,套用俗世的一句话,人类已经阻挡不住我了。

  不但是人类,就连鬼魅也阻挡不了我。

  夜幕下的观星台,更显得幽暗可怖,它耸立在山顶处,黑黝黝的一片像是只巨兽一般俯视着四周。周围空旷寂静,如果不是有远处峰顶流淌下来的哗哗瀑布声,我直接会以为这里是座墓穴。

  鲁班的墓穴。

  元气探知的增强,让我隔着老远就将观星台里里外外感应个遍,台上值班室没有人,甚至连后面工作人员的居处,也没有人,静悄悄的像座死城。

  这就不合理了,观星台是处名胜古迹,白天游客络绎不绝,晚上也应该有人看星星啊;再说,就算没有游客,最起码应该有保安之类的工作人员吧。不然,那么多贵重的文物被人偷走了怎么办?

  这更加验证了灵虚的说法,此地,正是鬼魅之城,榭居。

  有着百鬼的守护,谁还敢来这里偷东西?

  我轻笑一声,笑声在黑夜中有些突兀,传出老远。既然没有人,又何必隐匿行踪呢?我招呼悟空出来,然后一人一猴光明正大的走上了观星台。

  上次之所以没有找到蹊跷之处,就是因为我们的出发点不对,尽想着什么机关密室的。

  这里是鬼城,鬼还需要电梯来上下吗?

  我用元气感应着四周的元气波动,寻找着传说中的阴气之地。

  无脚说的没错,地下阴气重,只有从山入,由水出才能保证安全。但是他不知道,这里本就是鬼城,需要的不是空气,而是阴气。

  我只需要找到阴气最重的地方便可以,至于如何下去嘛,很简单,破土而入。我现在很有信心,只要地表厚度不超过二十米,绝对能一脚踩出个窟窿来,而且还不是全力的一脚。

  老爹和至善一场打斗可以荡平封步山,我一脚踩出个窟窿来,又有好什么奇怪的呢。

  很快,我就找到了阴气的聚集点,正是观星台正中那处犹如火盆般的祭祀台。

  还记得那天导游介绍说,这里是古时帝王登禅祭天之处,向上天宣誓自己是真命天子。皇帝接班人在经过祭天之后,才能名正言顺的登上宝座。

  愚昧,仅凭这么个小火盆,就能让天上的神仙们感应到吗....想到这里,我突然一惊,有了一个不好的预感。

  至善为什么会把藏身之地选择在这里?

  鬼魅之城。

  祭天。

  佛门。

  鲁班。

  鬼魅跟神仙本就是势不两立,而佛门与鲁班也没有一丁点的关系,这些矛盾的因素组合到一起,是不是代表着什么?

  鲁班发明的一件事物可以上通天庭?

  至善需要借助这个事物,或者只能在此地开启九龙扳指?

  那跟鬼魅又有什么关系?

  还有,云南的龙之墓、封步山的天人庙,这都是至善零零碎碎提过的地方,我不认为至善是信口开河,随意说出来的。

  越想越怕,我本来就有点冰冷的身体越发寒冷起来。如果不是今天得到了蛊神的元气壮胆,我这时绝对会转头就走,离开这处诡异的地方,走的越远越好。

  就在我犹豫不定时,那处火盆中,竟然升起了几点诡异的绿光,并且慢慢向我飘来。

  鬼火....

  鬼火是古时人们对墓地中萤火虫的误解,毕竟那时科学不发达,尤其是在与死亡、鬼魅沾边的墓地,很能让人产生误解。

  但是,在元气感应下,我却知道,这不是萤火虫,而是真正的鬼火。

  鬼,传说中的鬼,我终于见到了。

  在元气的探知下,那一缕缕元气体缓缓向我飘来,轻灵飘渺,似乎人畜无害、没有一点杀伤力。而那几点鬼火,貌似是鬼的眼睛还是什么,我也分不清,但它就附在那几缕元气上,并且好像在看着我。

  这时,我有了一种熟悉的感觉。

  以前在宠物诊所下班赶夜路时,总会感觉背后有人跟着我,甚至是用眼睛盯着我看。但我猛地回头,却什么也看不见。就这样,来回反复几次,就连我这个无神主义者,也感觉头皮发麻,心中怪怪的。

  现在的感觉,就跟那时一模一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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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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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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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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